今年三月,微软宣布 Edge 浏览器将支持 CSS 变量。
这个重要的 CSS 新功能,所有主要浏览器已经都支持了。本文全面介绍如何使用它,你会发现原生 CSS 从此变得异常强大。
一、变量的声明
声明变量的时候,变量名前面要加两根连词线(--
)。
body { --foo: #7F583F; --bar: #F7EFD2; }
上面代码中,body
选择器里面声明了两个变量:--foo
和--bar
。
它们与color
、font-size
等正式属性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没有默认含义。所以 CSS 变量(CSS variable)又叫做"CSS 自定义属性"(CSS custom properties)。因为变量与自定义的 CSS 属性其实是一回事。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选择两根连词线(--
)表示变量?因为$foo
被 Sass 用掉了,@foo
被 Less 用掉了。为了不产生冲突,官方的 CSS 变量就改用两根连词线了。
各种值都可以放入 CSS 变量。
:root{ --main-color: #4d4e53; --main-bg: rgb(255, 255, 255); --logo-border-color: rebeccapurple; --header-height: 68px; --content-padding: 10px 20px; --base-line-height: 1.428571429; --transition-duration: .35s; --external-link: "external link"; --margin-top: calc(2vh + 20px); }
变量名大小写敏感,--header-color
和--Header-Color
是两个不同变量。
二、var() 函数
var()
函数用于读取变量。
a { color: var(--foo); text-decoration-color: var(--bar); }
var()
函数还可以使用第二个参数,表示变量的默认值。如果该变量不存在,就会使用这个默认值。
color: var(--foo, #7F583F);
第二个参数不处理内部的逗号或空格,都视作参数的一部分。
var(--font-stack, "Roboto", "Helvetica"); var(--pad, 10px 15px 20px);
var()
函数还可以用在变量的声明。
:root { --primary-color: red; --logo-text: var(--primary-color); }
注意,变量值只能用作属性值,不能用作属性名。
.foo { --side: margin-top; /* 无效 */ var(--side): 20px; }
上面代码中,变量--side
用作属性名,这是无效的。
三、变量值的类型
如果变量值是一个字符串,可以与其他字符串拼接。
--bar: 'hello'; --foo: var(--bar)' world';
利用这一点,可以 debug(例子)。
body:after { content: '--screen-category : 'var(--screen-category); }
如果变量值是数值,不能与数值单位直接连用。
.foo { --gap: 20; /* 无效 */ margin-top: var(--gap)px; }
上面代码中,数值与单位直接写在一起,这是无效的。必须使用calc()
函数,将它们连接。
.foo { --gap: 20; margin-top: calc(var(--gap) * 1px); }
如果变量值带有单位,就不能写成字符串。
/* 无效 */ .foo { --foo: '20px'; font-size: var(--foo); } /* 有效 */ .foo { --foo: 20px; font-size: var(--foo); }
四、作用域
同一个 CSS 变量,可以在多个选择器内声明。读取的时候,优先级最高的声明生效。这与 CSS 的"层叠"(cascade)规则是一致的。
下面是一个例子。
<style> :root { --color: blue; } div { --color: green; } #alert { --color: red; } * { color: var(--color); } </style> <p>蓝色</p> <div>绿色</div> <div id="alert">红色</div>
上面代码中,三个选择器都声明了--color
变量。不同元素读取这个变量的时候,会采用优先级最高的规则,因此三段文字的颜色是不一样的。
这就是说,变量的作用域就是它所在的选择器的有效范围。
body { --foo: #7F583F; } .content { --bar: #F7EFD2; }
上面代码中,变量--foo
的作用域是body
选择器的生效范围,--bar
的作用域是.content
选择器的生效范围。
由于这个原因,全局的变量通常放在根元素:root
里面,确保任何选择器都可以读取它们。
:root { --main-color: #06c; }
五、响应式布局
CSS 是动态的,页面的任何变化,都会导致采用的规则变化。
利用这个特点,可以在响应式布局的media
命令里面声明变量,使得不同的屏幕宽度有不同的变量值。
body { --primary: #7F583F; --secondary: #F7EFD2; } a { color: var(--primary); text-decoration-color: var(--secondary); } @media screen and (min-width: 768px) { body { --primary: #F7EFD2; --secondary: #7F583F; } }
六、兼容性处理
对于不支持 CSS 变量的浏览器,可以采用下面的写法。
a { color: #7F583F; color: var(--primary); }
也可以使用@support
命令进行检测。
@supports ( (--a: 0)) { /* supported */ } @supports ( not (--a: 0)) { /* not supported */ }
七、JavaScript 操作
JavaScript 也可以检测浏览器是否支持 CSS 变量。
const isSupported = window.CSS && window.CSS.supports && window.CSS.supports('--a', 0); if (isSupported) { /* supported */ } else { /* not supported */ }
JavaScript 操作 CSS 变量的写法如下。
// 设置变量 document.body.style.setProperty('--primary', '#7F583F'); // 读取变量 document.body.style.getPropertyValue('--primary').trim(); // '#7F583F' // 删除变量 document.body.style.removeProperty('--primary');
这意味着,JavaScript 可以将任意值存入样式表。下面是一个监听事件的例子,事件信息被存入 CSS 变量。
const docStyle = document.documentElement.style; document.addEventListener('mousemove', (e) => { docStyle.setProperty('--mouse-x', e.clientX); docStyle.setProperty('--mouse-y', e.clientY); });
那些对 CSS 无用的信息,也可以放入 CSS 变量。
--foo: if(x > 5) this.width = 10;
上面代码中,--foo
的值在 CSS 里面是无效语句,但是可以被 JavaScript 读取。这意味着,可以把样式设置写在 CSS 变量中,让 JavaScript 读取。
所以,CSS 变量提供了 JavaScript 与 CSS 通信的一种途径。
八、参考链接
- Winning with CSS Variables
- CSS Variables: Why Should You Care?
- It's Time To Start Using CSS Custom Properties
- Why I'm Excited About Native CSS Variables
(完)
Viky 说:
感觉官方语法比 SASS、LESS 更罗嗦
2017年5月 9日 08:13 | # | 引用
小小啊咪哒 说:
嗨呀,没有SCSS和LESS的&,好可惜
2017年5月 9日 08:16 | # | 引用
依韵 说:
如果能良好的发展,这东西用处真不少!
2017年5月 9日 08:18 | # | 引用
FungLeo 说:
目前而言,sass不能被取代掉,就像jquery不能被取代掉一样。毕竟原生繁琐了许多。但是原生也不可忽视,就是sass等最终是编译成css的。所以,还想可以玩得更嗨!~
2017年5月 9日 09:15 | # | 引用
王海达博客 说:
也不支持嵌套,函数,判断,还是有待发展。希望越来越好。
2017年5月 9日 09:17 | # | 引用
瑾瑜 说:
这些新功能总要考虑兼容性,有点麻烦啊。
2017年5月 9日 09:35 | # | 引用
fedor 说:
不支持嵌套么,这个是根本问题。
2017年5月 9日 09:45 | # | 引用
agreatfool 说:
使用变量要写那么多东西,真心不知道怎么想的,这语法太啰嗦了
2017年5月 9日 09:50 | # | 引用
戈饭 说:
以后sass,less编译的css会不会也有相应变化
2017年5月 9日 09:55 | # | 引用
饭饭 说:
css越来越强大,浏览器兼容性越来越好越来越统一,感觉less和sass最后终将退出舞台。
2017年5月 9日 10:27 | # | 引用
拭目以待 说:
对这个特别感兴趣
2017年5月 9日 10:30 | # | 引用
Moo木 说:
看到很多小伙伴吐槽语法太繁琐,可以理解,但是换个角度:根据自己的使用场景取舍不就行了?
我始终认为没有最好的技术,选择最适合的而已。
2017年5月 9日 11:35 | # | 引用
jerossh 说:
感觉我这种 使用 stylus 的应该不多吧。。。。不喜欢 花括号就是了
2017年5月 9日 14:18 | # | 引用
安安 说:
期待已久,css非常强大,可以抛弃sass和less了
2017年5月 9日 18:03 | # | 引用
Kevin 说:
感觉css正在往复杂化发展,往编程逻辑上越靠越近。
2017年5月10日 21:12 | # | 引用
钛客志 说:
Css开始变得越来越复杂了,语法也变复杂了,向下兼容也是一个逃不开的一面
2017年5月11日 00:04 | # | 引用
读心 说:
增加变量有什么特别的优势吗
2017年5月11日 11:16 | # | 引用
wangxf 说:
看起来并不是很好用啊,反正现在有sass,各种构建
2017年5月11日 19:58 | # | 引用
夜幕下的猫 说:
作用域简直匪夷所思,让CSS更加混乱不堪。
2017年5月12日 13:05 | # | 引用
寄爱思黑客 说:
好东西,但是因为Sass和Less把 $和@ 用掉就妥协为:--,真是挺可惜的,这可是官方的,为什么要在乎那些第三方的规范,被第三方所左右,微软的架构师也是窝囊。
2017年5月12日 18:17 | # | 引用
梦想.家 说:
个人还是比较倾向第三方的sass,less。
2017年5月13日 11:16 | # | 引用
吃土小2叉 说:
第一次读的时候觉得似乎觉得 css 变量没有什么亮点。
然后仔细看了看,发现响应式布局很有趣,至少在 less 或者 sass 中,是无法直接做到根据不同的设备尺寸,定义不同的变量的,具体场景比如:
对于 > 750 设备宽度,设置 rem 作为字体单位;
对于 %lt; 750 设备宽度,设置 px 为字体单位
这一点在 less 或者 sass 中无法做到,因为是预处理的特性(如果能,各位大神欢迎指正~)
所以在 css 变量出现以前,除非借助于 js ,否则是无法实现动态响应式的。
因为动态 css 变量的出现,感觉又会多出不少响应式的可能性以及其他黑科技应用。
2017年5月13日 16:55 | # | 引用
背包客易先生 说:
既然都开始支持css变量了,能不能替代sass和less不好说。但是css的功能又变得强大了很多。
2017年5月13日 16:58 | # | 引用
lengziyu 说:
@吃土小2叉 `@media`本来不就有CSS3的属性嘛,less sass为什么不可以。
2017年5月16日 09:28 | # | 引用
归海一刀 说:
阮大神,建议你的博客增加 “踩”和“顶”这个功能。
2017年5月16日 11:47 | # | 引用
雷凌 说:
因为sass变量的作用域的概念和css的作用域概念不同
2017年5月16日 17:49 | # | 引用
blackcater 说:
还是stylus,less,sass好用一些
2017年5月17日 22:32 | # | 引用
南京韶邵 说:
css在发展,sass和less是编译成css的,而这个是css原生的能力,如果浏览器都支持了,那么sass和less也可以编译出成带变量的css,
一个是基本功,一个是招式,基本功扎实了,招式的威力跟大,大约是这种关系吧
2017年5月17日 23:41 | # | 引用
董233 说:
阮老师,你这个免登录评论系统是怎么实现的,还是使用的第三方。知道也可以告知下。。
2017年5月20日 12:23 | # | 引用
吃土小2叉 说:
之前不知为何有段文字不见了…… (目测是因为我输入了小于号,被识别成 html 标记然后忽略了)
对于 > 750 设备宽度,设置 rem 作为字体单位;
对于 小于 750 设备宽度,设置 px 作为字体单位。
因为 less 和 sass 都属于预处理,一般情况网页最终是加载 css 文件。
所以在 less 和 sass 被编译成 css 后,变量已经成为了固定值。
所以 less 或者 sass 的变量是无法在 @media 中动态变化的;但 css 变量可以。
2017年5月23日 00:18 | # | 引用
逗逗小桃子 说:
@吃土小2叉:
为什么是大于750用rem啊,不是小于750用rem么,我是新手。麻烦讲一下,我做的手机端的都是用rem啊。小屏幕的……
2017年5月23日 09:08 | # | 引用
Agent47 说:
个人觉得CSS变量支持被JS动态修改这一点,是比sass,less好用的地方吧。预处理语言编辑成css之后,变量貌似是不能被动态修改的。
2017年5月23日 12:05 | # | 引用
吃土小2叉 说:
布局之类的用 rem 没问题的~
主要问题出在文字上,开发时候遇到一些问题。
当小屏的时候使用 rem 可能会导致文字过小,而用 px 可以保证文字显示正常.
但是 px 对于大屏幕就不友好了,屏幕大的时候使用 px 因为字体不会随屏幕放大,所以在超大屏幕上可能会使得页面文字有些空。
大致是以上这个情况 -。-
2017年5月23日 23:01 | # | 引用
小新 说:
可能我个人觉得加入逻辑判断要更重要一定吧。。。。不过现在大部分情况我都需要用js 或者jq 在客户端再处理一下。。。
2017年5月26日 17:39 | # | 引用
游牧 说:
可以,但是我不太确认我的回答是否是你的问题(你参考下吧,我也是第一次在阮老师的博客里留言):
div{
@size: 750px;
@media (min-width: @size) {
font-size: 1rem;
}
@media (max-width: @size) {
font-size: 16px;
}
}
2017年6月10日 23:45 | # | 引用
别让时间跑得太快 说:
我在谷歌44.0.2上使用怎么无效,我代码的问题?
css variable
body{--red:#c00}
p{background-color: var(--red)}
2017年6月16日 13:42 | # | 引用
冬冬 说:
@吃土小2叉:
可以使用vw和vh
2017年7月 1日 17:28 | # | 引用
佚名式 说:
@寄爱思黑客:
我倒觉得用横杠是正确的,不用按 shift 键,就是要两条横杠比较麻烦
2017年7月 7日 14:03 | # | 引用
东东 说:
微软发布的,IE自己怎么不支持
2017年7月19日 16:18 | # | 引用
Github=LWJCoder 说:
以前以各司其职为好,现在css也参合js的事情了,是想把两种语言混成一种语言来用的节奏~
2017年8月11日 18:21 | # | 引用
yimi 说:
表示很感兴趣
2017年8月19日 17:28 | # | 引用
ang 说:
html既达不到理想的语意性,又搞出一大堆标签,还不如一个div,或canvas完事就做印刷渲染;要么维护传统信报语义,标题,段落,图片,超链,多媒体就别搞那些乱七八糟的功能标签。
css不写样式表现,加事件伪类,这还加了变量,干脆变成脚本得了。
个人觉得web发展得生产者绑架了消费者需求,强迫消费者消费没用的东西,比如浏览一个新闻页面信息,一堆没有的交互除了费流量就是分散注意力。
如果说web应用化,为什么不采用下载的方式呢?web应该回归电子期刊的本质。
2017年8月20日 23:31 | # | 引用
anfly 说:
测试了下ie11,结果不支持。
2017年9月 5日 22:44 | # | 引用
ad100186 说:
受益良多,谢谢阮老师
2017年9月13日 10:45 | # | 引用
刘彤 说:
补充一下var函数的第二个变量,var(--color,white); 在变量--color没有定义的情况下,使用white
2017年11月 5日 20:41 | # | 引用
but0n 说:
我觉得这只是宏吧, 在css内部根本不可变, (比如用 :hover 之内的触发)
在 js 里一个个赋值还不如toggleClass写着方便
2018年3月14日 16:19 | # | 引用
lixiaofei 说:
background-color: darken(var(--theme-color),10%), 这种情况会报错 error evaluating function `darken`: color.toHSL is not a function in file
2018年7月20日 14:11 | # | 引用
光影 说:
统一是个很难说,浏览器的兼容性是个很大的问题,各个浏览器的表现不一历史由来已久。
2018年11月29日 15:26 | # | 引用
xxyangyoulin 说:
要适配IE的人估计对这个不感兴趣。
2019年2月14日 21:53 | # | 引用
vok 说:
const isSupported =
window.CSS &&
window.CSS.supports &&
window.CSS.supports('--a', 0);
if (isSupported) {
/* supported */
} else {
/* not supported */
}
判断是否支持css var 在新版safari及移动端浏览器(chrome, 微信, ios Safari) 判断返回值有问题.
window.CSS.supports('css固有属性', 值); // 例如 window.CSS.supports('flex', 1);
或者
window.CSS.supports('(--test: red)');
详情移步至MDN: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API/CSS/supports
2019年4月11日 23:29 | # | 引用
Fun 说:
如何用JS操作:root内的css变量呢?
2020年8月26日 11:23 | # | 引用
conorzhong 说:
有一个思路,例如 React 可以在 style 属性中注入 css 变量。
2020年12月28日 17:20 | # | 引用
海阔天空 说:
感谢大佬 项目的一键换肤和更换字体 就是用css变量实现了 讲的非常全面
2021年2月 3日 17:32 | # | 引用
秦崆 说:
大佬的文章给其他平台的同道提供了不少思路
2021年7月 5日 08:33 | # | 引用
走神的波波 说:
没有办法,总有那么多的互联网垃圾网页,如果所有的浏览器都是相同的规则多好,不用考虑向下去兼容那些网站,可开发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烦恼了~
2021年7月 5日 18:07 | # | 引用
闫 说:
可用供用户选择主题色
2021年9月29日 16:59 | # | 引用
六个周 说:
这篇文章发表后的五年后,为什么我会感觉这个--结合var函数的方法,要比less sass使用的得劲,是因为我不喜欢使用第三方吗?
2022年4月10日 09:29 | # | 引用
张然 说:
到今天,我也开始使用css变量来写大部分功能性的代码了,而且感觉用起来还不错
2022年12月27日 11:48 | # |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