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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街去买一些水果庆贺中秋。
水果店水泄不通,还有大喇叭在报告价格。
我首先看见了我初三的朋友,我先跟她打了招呼。
她也过来买水果,没想到她竟然还记得我,并且叫出了我的名字,而且是不带姓氏的那一种。
一直觉得,不带姓氏地叫别人的名字是很温柔的。
时隔三年,再次见面,双方都记得对方的名字,这样的感觉真好!
我一直认为记住一个人的名字是对他的尊重。
虽然有很多健忘的人,不是故意忘记对方的名字,但正是因为这样,能记住对方的名字才显得更酷。
想起了《寻梦环游记》里的经典台词: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点,遗忘才是。
谁也不想被遗忘,那就从记住对方的名字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