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阳光明艳,空气凛冽,田野广袤。有手推车,小磨坊,和刺向蓝天的玉米架;有包裹着红头巾的妇女和印衬着高原红的脸颊;有摩擦音浓重的语言和吆喝着耕牛的黑汉子。文化在这里过度,风物在这里交融。这里是我的故土,矗立着我的村庄。
结婚快四年了,踏上故土的机会少之又少,大多数时候,只能隔着万水千山,用文字勾勒生我养我二十七八载的山河土地。
第一次回去,是在儿子100天的时候。火车从广东向甘肃穿行,不断掠过五月的青山绿水,田园村庄。拥挤在车厢的乘客神色各异,像一条洞穴里的蚂蚁。黑夜褪去,黎明前的曙光,闷热的从人头上穿过。我的眼睛干涩,头抵在过道的窗子上,看着窗外不断倒退的山山水水,泪意瞬间席卷了我,哽咽如铁轨的咣当声,心里不断呼喊着:秦皇湖,青龙山,喉咙里像塞进了一块干石头,不能上,不能下。
离开那会,我是属于村庄的,我是村庄的姑娘,再回来时,我已为人母,从离家的游子变成省亲的少妇,村庄也从“故乡”变成了“娘家”。于我而言,这只是一种称谓上的改变,于村庄而言,却是从此少了一个能够随时在青龙山上奔跑的姑娘。
五月,飞絮很重。一条柳絮穿过一条小巷,要用一个上午的时间。
我回去的当口,正是柳絮纷飞的时候。一阵微风,带起大片的柳絮,他们跌跌撞撞,起起落落,微不足道却又自顾自的交缠,拥抱,崩裂。他们穿街过巷,然后停留在村庄的边边角角,糯糯的一团,轻轻一抓,软绵绵的,看着蓬松庞大,抓在手里也就丁点。
我想,这个时候应该是村庄最美的时候吧。阳光温暖和煦,风儿情深意暖,花儿也在田间地头不紧不慢的开着。少了三月的微寒,六月的炙热,十月的萧条,以及十二月的清冷沉寂,五月的村庄在暖阳下熠熠生辉,光彩夺目。一直都觉得,村庄是活的。它有脉搏,有气味,有思想。它会开心,也会伤心难过。村庄不停地运转着,将许许多多人的生命镶嵌进它密密麻麻的皱纹里。时光流转,光阴似箭,许多人来了又走,太阳照着他们的脸,从晨曦到日落,从十六岁,到六十岁。一辈子过去了,村庄将岁月风光入殓,多甘愿。
第二次回去,是在六天前,同事戏称我是“甘肃一日游”。我是在夜色中飞上云霄的,看着窗外渐渐远离的万家灯火以及机翼上闪烁着的红灯,隔着三万英尺的高空,我穿越山山水水,回了一趟“娘家”,吃了漂着辣子的牛肉面以及许许多多记忆中无法割舍的美味小吃,直到五脏庙不堪重负,才肯罢休。让我措手不及的是,我居然感冒了,头痛欲裂。母亲说,是天气太冷,冻得吧。奶奶却说,我这是在“股水土”,离开太久了,猛然回来,是需要时间适应的。适应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娇气了,滋养了我的山河居然与我格格不入了,生活了二十七八载的地方,离开不过几年,竟然就气场不合了,到底是我遗弃了村庄,还是村庄抛弃了我?这个答案,我无从找起,也许,等到我耄耋暮年,透过迢迢山水,望回我的村庄时,我会得到想要的答案。
我始终觉得我是属于村庄的。
小时候,家门口是条泥路,背靠着的是蜿蜒迂回的青龙山。这儿有菜园,有田地,有滚滚麦浪铺天盖地,还有漫山遍野的蒲公英在风中蹁跹起舞;这儿有沙地,有弹珠,有飞不起来的风筝,还有树藤依附着万家灯火。
村庄,对于一个出走的人来说,不只是鉴定身份加盖的戳印。
一个乡村的历史,是点点滴滴积累起来的元素,是乡亲们淳朴憨厚的脸庞,是亲切融洽的浓浓乡音。
记忆中的乡村,一年四季都是热闹祥和的。春天里,人们忙碌着整地运粪,播种除草;夏天里,顶着烈日挥镰收割,拉麦碾场;秋天里,紧张有序的掰剥玉米,刨挖洋芋;待到冬临,早早的把冬小麦种到地里,几场大雪过后,田野里白茫茫一片,乡村启动冬眠模式,天地间只有雪花飘落的“簌簌”声,整个村庄显得寂寥深邃,静谧祥和。四季轮回,岁月日复一日的走过,乡村时常变换着的是农人们穿梭于田间地头,院落乡道的忙碌身影,不变的总是飘荡在田野上空袅袅那那的炊烟,以及洋溢在农人们脸上,对生活无所畏惧的激情。
炊烟是村庄特有的。炊烟升腾的时间和地点,不仅仅局限在早晚秸秆噼里啪啦燃烧的片段。在乡村,在孩子们热闹淘气的日常里,炊烟应该是有两种概念的,一种是在固定的时间里,按部就班的出现在各家厨房烟囱里的炊烟,另一种则是随时随刻弥漫在山坡田野的炊烟。孩子们熟悉的不仅是自家厨房的味道,还有山坡旮旯里偷烧玉米棒子,烤洋芋煮野果的味道,那是属于童年,属于乡村的。这时候的乡村,被炊烟包裹的严严实实,在晨曦霞光的衬托下,或黄昏夕阳的掩映下,朦胧飘渺,如梦似幻。
一个人静下心来,细细品味曾经在这里的点点滴滴,除了记忆中的一些人和事,更多的是曲径通幽,纵横交错的田间小道,鸟语花香,鸡鸣狗吠的万籁声响。除此之外,就是群山环抱,错落有致的农家小院。土墙青瓦,少许的青苔,以及岁月穿过留下的斑斑驳驳。一方小院,几只鸡鸭,还有几垄绿油油的青菜亭亭玉立着。房前屋后,地头山坡,是密密匝匝的树,大的,小的,高的,矮的,参差不齐,却又自成一道风景。
岁月最是厉害,是修人练物的好手,也是老手。经年累月,村庄在岁月的雕刻下,拓上了历史的印痕,成为一段一段的故事。在这旮旯角落,演绎着生生死死的轮回。上至耄耋老人,下至稚嫩小儿年年岁岁变换着模样。
细细算来,离开村庄已有七八年的光景,真正意义上的出走,应该是在结婚之后吧。远嫁后,我已被村庄“除名”,曾经心心念念的“故乡”,从最开始的“他乡”变为如今的“娘家”,内心有些许的戚戚然。我是一直把自己当做外出的游子的,想着总有一天,我会回归故里,带上闯荡过后留下的满身印迹,以及对故乡,对村庄的虔诚和感激。
以往,回去时值孑身一人,独来独往,如今,有了孩子,再回去,变成了大手牵小手。从广东到甘肃,路途遥远,隔着万水千山,多半回去了,待得时日也不长。而最幸福的莫过于盘腿悬坐于炕沿,跟已然老去的爹娘絮叨拉家常,阖家欢乐莫过于此了。
对于村庄,在他乡能感知的,除了旧时的照片,就只有脑子里浮浮沉沉的记忆了。而许多在村庄时响亮的人名或地名,在他乡被我们念出时,或许是缺少庄稼人念出时淳朴厚实的缘故,总觉得有点干涩,没有古朴圆润的质感和甘冽的味道。
人们常说,故乡是一个代名词,也是一个人一生受用不尽的精神食粮。对我而言,故乡除了感激和怀念以外,村庄生活的零散记忆和琐碎事物,比如群山,丛林,田野,乡路,还有轻纱漫雾,如影随形的炊烟,便是我灵魂最终的皈依。尽管我的故乡已成他乡,村庄也变成不能时时回去看看的“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