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开车回老家,路上遇到不按规则驾驶的黑出租突然横穿大路,两车险些碰到,那时间气上了头,猛按喇叭,怒目冷对。
所幸没有发生事故,但在那个情景下,又确实真上了火,怒气不可遏。
然而已安稳到了老家后,又想起当时的过往,突然又觉得不值,为自己生气伤身不值,为那个不知姓名的司机不值,还能想起他略显愧疚的眼神,或许有他的无可奈何,可能他急着去拉活儿,一家老小等他养家糊口。
不该也不能得理不饶人!
虽然看不到自己的面色神情,但想必那时是很难看的,遇事有理,但能处理的有节,却不容易,道理明白,践行太难。
好在良心未泯,自省吾身,以此为前车之鉴,经一事,长一智。后遇诸如此类的经过,切忌动怒,让一步,退一步,海阔天空,真的没有什么大不了。
初四,
大雨。
路人匆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