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披星戴月的提着大包小包回宿舍,经过ktv,里面正在播放的竟然是《夜空中最亮的星》,熟悉的旋律,略带沙哑而富有磁性的声音恰巧唱到“能否记起,曾与我同行,消失在风里的背影……”刹那间,几乎可以说是下意识的想到了mr.z。
因为第一次听这首歌便是mr.z放的。
高二和高三之间衔接的那个暑假补课,由于还未投入正式上课,所以中餐和晚餐便可以走出校门吃吃地沟油什么的。一中对面有个快餐店,具体叫什么名字我现在也忘了,只记得那家的鸡肉卷做的很好吃,招牌奶茶也做得很符合我的口味。每次我都会和同学H在别处买了饭然后跑进这家充满炸鸡味的快餐店里坐着吃,只为蹭会儿电扇。店主也不会驱赶,反而人越多他越是笑脸盈盈。在柜台那里有台电脑,不是朝着柜台里面,反而是面对柜台外面我们顾客座位的,所以我们可以很自由在电脑播放器上挑选自己喜欢的歌曲来播放。
记得那天吃晚饭的时候特别热,本来就是三伏天,老天爷也好像使劲儿憋着一场大雨,空气里满满都是闷热氛围。买了份粥进了快餐店里特意挑选了一个电扇底下的座位,却依旧汗如雨下,似乎电扇只是个会摇头的摆设,我的刘海全被汗水浸湿成一缕缕的贴在前额上。那个时候店里播放的是Taylor swift的《you belong with me》,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呢,是因为那时我特别迷恋这位歌手,我一边擦汗一边想着是谁跟我心灵契合度这么高,竟然也喜欢她。
我漫不经心的搅动着碗里的粥,播放器出现了切歌而导致的空白。
平生真的很恨一首歌没听完而被切掉,更何况那还是我最喜欢的歌。大夏天的人总会格外的火气高涨,在这短暂的空白里,快餐店越显嘈杂。然后是一阵突如其来的吉他声(前奏),但是在当时对我而言,却并不觉得讨厌与反感,凡而是想让人有听下去的欲望,是一种带有惊艳的清朗。我转身看向电脑处想知道是哪位文艺青年,发现是mr.z。
他专心的在电脑面前吃着鸡肉卷,找着歌。那种专注的神情仿佛这个世界都与他无关,店主的忙碌,周边拥挤的客来客往,空气中的躁动,风扇无力的摆头,好像这一切他都不知道。他就盯着屏幕握着鼠标,大口大口的啃着鸡肉卷。他实在是太瘦了,脸上也没什么肉,就像只剩一层薄薄的皮,这导致每一次他啃下一大口鸡肉卷的时候,我便可以在他鼓起来的脸颊上大致看出食物的形状轮廓。
我一直在旁边观察他,然而他也没有丝毫察觉,直到他吃完,把垃圾揉了一下扔进桶里转身,才和我对视了一下,略带羞涩。其实当时我们都互相认识对方,但之前也没有说过任何话,那次,也不例外,相顾无言,继而他就走了,宽大的校服在他瘦的只剩骨头架子的身上随着步伐而摆动。幸好店里有个宽大的落地窗,可以让我继续从店里看他的背影。但是,就低头喝了口粥的功夫,我再看出去的时候,他便已经消失在校服大军中找寻不见。就像歌里很应景的唱道“消失在风里的身影……”
于是,后来每次听见这首歌,便反射弧超短的想起那个燥热的夏天里这个有着炸鸡味的长镜头,想起mr.z。就像当年的他,可能在我心里,他就是这首歌,互为渲染。后来和他说起这件事,他也记得,还说不知道为什当初怎么也找不到的歌突然就红了。当时很想回他一句,对啊,就像我们俩突然就熟了还发生那么多狗血的事情。但,掩于唇齿了。
今年元旦的晚上,mr.z约我出来散步,就在离家很近的河堤。在一桥,在一堆大叔大妈的围观下,我们放了2015年的第一盏孔明灯,上面没有写任何愿望(没有笔是原因之一),当时我笑着说要咬破手指写血书,但到执行的时候却发现真的忍不下心。于是乎,便在心里悄悄的许了愿,再者说了,愿望说出来了也不灵,不是吗?熊熊的火焰推着灯随着风往上升,摇摇曳曳的灯火在眼里越变越小,变成了星星那么点大,和星空融为了一体,甚至比星星还要亮。抬头盯了许久亮光就逐渐隐了。
沿着河从一桥荡步去二桥的路上,有种“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的感觉,只记得那天的月色特别清凉如水,星星也多。
他突然问道:“你认识猎户座吗?”
我诚实的摇了摇头:“它在哪儿,你教我认吧。”
我俩抬着头,他就站在我的身后,伸出手指着繁星满天的夜空说:“你看到那几颗最亮的星了吗……从那颗到这颗……像条直线……那几颗比较亮……组成的就是一个猎户星座。”
那时很奇怪,我突然觉得每颗星星对我来说都是那么亮,我也压根没有看出有什么区别,但为了隐藏我的弱智和无知,我只好假装已经学会认了然后很茫然的回答道:“哇塞,好神奇的感觉”
“其实在不同的地方看猎户座,他的位置是不一样的。我在襄阳的时候看它,他不在这边是在那边的”他顺手指了一下另一边的天空。于是乎我又抬头看了一遍星空,似乎真的有比较亮的几颗,但实在也和猎户的猎人形状没什么关系啊。
晚上回了家,我搜了猎户座星图,站在阳台上,照老虎画猫的在星空里搜寻着这几颗所谓最亮的星星。一颗…两颗…三颗……………猎户座竟然就真的显山露水的在眼前出现了。当识出来了的时候,周边的小星星瞬间都黯淡了,一下子觉得猎户座的几颗星的确是最亮的。如果某个东西对你而言很特殊,那它一定是最显眼的,即便在旁人眼里它和旁物也没什么区别。就像那天晚上的孔明灯,在围观者的眼里,这不过是他们眼里的一个好玩的物什儿,但是对于我们放它的人而言,它便是承载愿望的唯一,是温暖的,有重量的。即便是在漫天孔明灯的天空里,放灯人也能准确无误的看着它直到看不见为止。这其中,他的眼前可能飘过成百上千的灯,但唯有那一盏,是特殊的,最亮的。可能,爱一个人,也是如此。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夜空中最亮的星,请照亮我前行…”ktv的这首歌还没放完。在快走进宿舍楼里之前,我抬头看了一眼雾霾之上的星空,依稀可见几颗亮眼点的星星散落在深邃的黑幕上。哈,没错,就是就是那天晚上看到的猎户座。
对我来说,它们现在也是夜空中最亮的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