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今天是个值得庆贺的好日子——我收到了简书给予的“简书创作者”徽章。
我来简书时间不长,满打满算不到两个月,虽然申请了简书创作者的认证,却也没有太当一回事。自己初来乍到,人地两生,虽然热爱写作,但是天资羸弱,文笔拙劣,得不到,于自己来说本是题中应有之义。
然而,简书发来了通知,居然通过了。
简书对于原创的鼓励,通过给予我创作者认证,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因为在原创这个问题上,我是绝对的拥趸,虽然水平不高,但是我以我手写我心,完完全全用原创的方式码字,是我一直坚持的基本原则。
记得大学的一个导师,对于“抄”、“编”、“著”,有过非常精当的定义。导师说,把别人的东西直接拿过来,甚至题目不换,标点符号不改,原汁原味端上桌,不需要怎么动脑筋就可以洋洋洒洒的,那就是抄袭,不过这样做已经触犯了法律,是坚决不可以的,虽然那么做的人并不少。
为了表述某个想法或者思路,需要用到别人的作品,或者纯粹是为了介绍别人,这个过程会摘抄一大部分,然后发挥自己的见解,写出自己的看法结论等,这样的事情,是可以的,也是脑力劳动的一种,署名下面,会加上“编著”字样,这样不但是合法,而且也是可以提倡的,也应该得到必要的报酬,很多学者的作品,都是这么创作出来的。这个方法,相对来说容易些,尤其年轻学者限于个人能力、经验等的不足,又需要出书出作品的时候,这是个容易达成的方式。
著述,那就是完全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写法,一个一个字,捻断数根须,挠破几处皮,完完全全从自己思想里面抠出来,就算偶尔借用,也是极少数(当时导师似乎还说了一个比例数字,我忘记了)的格言警句之类,化而用之,但是绝大部分,还是自身对文字的巧妙排列组合,这才能算得上是“著”。但是,这也是最困难的一条路,也绝不是什么人随随便便就能做到的。
抄袭,没什么可说的,至少简书的朋友们,那么做的极少。而编著,既然法律都说可以,我不能表达不同看法,但是,从我自己来说,是有些不那么感冒的。当然,这是我思想有问题,并不是别人的错误。内心深处,我是一直坚持“著述”的想法并落实在了行动,在我看来,文章,不是原创,难道也算写吗?
简书创办者,领导者,应该也是非常清醒的认识到,只有原创,才是文学的原动力,全力支持原创,才能撑起简书的未来,才能为简书闯出一个灿烂的新天地。我想,应该是基于这个共识,才会把创作者认证,给了我这么一个名副其实的原创小白。
能力,不同的人真的不一样,但是坚持原创的做法,却是每一个码字的人,都可以做到的。简书通过实际行动,对抄袭与水文进行打击与铲除,全力支持原创,这样的做法,深入我心,我相信,也同样深入很多简友之心。今天借这个机会,我要站起来,举起双手,为简书鼓掌,为简书欢呼!
后记:本文是昨天草就,今天修改后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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