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例说明,怎样理解“宗国”?在《资治通鉴》第6卷里,记载了秦始皇十四年(前233年),韩非作为韩国大使出访秦国,给秦王嬴政的一封私信,推荐自己有帮助秦国“举赵、亡韩、荆、魏臣、齐、燕亲”之才,结果“王悦之,未任用。李斯嫉之”,韩非最后被李斯下套害死了。“臣光曰”对韩非之死的评价是:“罪固不容于死矣”,意思是这种人死有余辜,一点都不值得同情。以我们今天的眼光看司马光的评价实属匪夷所思,对韩非之死,司马光为何作出这样评价?
答:1、举例说明,怎样理解“宗国”?
——韩非,是韩国的宗室贵族,所以对他来说,韩国就是宗国。
如果只是韩国人,但不姓韩,不和韩国宗室同宗,那么就算他家几代人都住在韩国,韩国也不是他的宗国。
(比如,对于乐羊来说,宋国是宗国,尽管他家祖上已迁移晋国多年,后来的魏国只是他效力的国家。)
2、“罪固不容于死矣”,对韩非之死,司马光为何作出这样评价?
——简言之,作为正统儒家自居的司马光认为,韩非丧失了最基本的人伦。
①在“臣光曰”里,司马光批判韩非的重点是:“而首欲覆其宗国”。
②韩国是韩非的宗国(大范围意义上的“家”,也就是说,不管股份大小,韩非是韩国的一名股东),在儒家伦理(政治)观念里:君子总会推己及人,因为爱自己的父母,所以才会对别人的父母好,因为爱自己的国家,所以才会对别人的国家好。
(儒家“推己及人”的经典逻辑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③而韩非为秦国出谋划策,当先就把覆灭韩国列入计划。一个人能如此轻易地背叛宗国,这不跟背叛自己的父母是一样么?!这种人当然死有余辜,一点都不值得同情。
(可以联想到苏轼和章惇在凤翔府仙游潭过独木桥的轶事,苏轼评价章惇,日后一定会杀人,理由是: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别人的命怎么会放在心上。——这就属于标准的儒家观点。——当然,事实有可能相反,有些太在乎自己命的人,为了保全自己,反而将别人的命不当回事。)
二、现代历史学家陈垣在他的《通鉴胡注表微》中,将韩非的这段内容安排在“臣节篇”,“臣节”,顾名思义是做臣子该有的节操。显然韩非此举在陈垣看来,既不忠君也不爱国(在陈垣的概念里,忠君和爱国是一体的)实属臣子失节。陈垣批评韩非不爱国和司马光评价韩非不爱国区别在哪里?对乐羊牺牲儿子来换取功劳,陈垣会如何评价?
答:1、陈垣批评韩非不爱国和司马光评价韩非不爱国区别在哪里?
——两人对“国”的理解不同。
①在陈垣这里,“国”是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的概念。
(陈垣的“忠君”观念,应该属于专制社会“愚忠”的残留,“忠君”凌驾于一切之上。)
②在司马光那里,韩非不爱的是“宗主国”。
说白了,如果韩国不是韩非的宗主国,韩非不爱韩国,是不存在道德瑕疵的。
2、对乐羊牺牲儿子来换取功劳,陈垣会如何评价?
——陈垣会认为乐羊有“伏约死节”最高节操。
在他的观念里,忠君和爱国是一体的,做臣子的,拼上性命(包括儿子的性命)也要忠君爱国,这才是臣子的最高节操。
三、“大义灭亲”这个成语,源自《左传》里记载石碏、石厚父子的故事(故事略),石碏此举的“大义”是什么?《左传》最后是用“大义灭亲”来表扬石碏的,为什么“大义灭亲”这个词后来变成了贬义,不断遭人批评?
答:1、“大义灭亲”这个成语,源自《左传》里记载石碏、石厚父子的故事(故事略),石碏此举的“大义”是什么?
——石碏灭亲的“大义”是家法之义,不是国法之义,这个“大义”源于宗法社会结构。
①石碏与卫桓公、州吁同是一个大家族里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作为重臣,他是对卫国拥有相当股权的股东,维护卫国这个大公司的稳定,石碏是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的。
所以,他是派一名大夫去杀州吁的,也是说,杀州吁属于处理国事(当然,在某种程度上,也属于“家”事)。
②虽然,州吁与石碏也有血缘关系,但杀州吁,不属于(狭义上的)“大义”灭亲范畴。
③在他自己的“小宗”里,石碏是族长,维护宗族利益是他的首要责任和义务。
也就是说,对于族长石碏,维护“家法之义”大于“父子之义”。
相对于“父子之义”,“家法”乃是“大”一级之“义”也。
④在儒家,“仁”、“义”都是有等级的,为了更“大”一级之“义”,可以牺牲次一级的“义”。
石碏为了“家法之义”牺牲“父子之义”,就被称为“大义灭亲”。
(石碏杀石厚,是派了一名家臣去的,也就是说,杀石厚是执行家法。)
2、《左传》最后是用“大义灭亲”来表扬石碏的,为什么“大义灭亲”这个词后来变成了贬义,不断遭人批评?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社会结构变了,宗法关系不复存在了。
①到后来,在忠君观念压倒一切的时候,亲人有没有违法犯罪都不重要,只要挡了忠君的路,就该被大义灭亲。
②此时,这个词的重点,可不是在亲人有没有犯罪,而是在亲人有没有挡住忠君(实质上,大多是求功、求名)的路了。
③见利忘义之徒,在儒家眼里是小人,“大义灭亲”顺理成章地成为贬义词了。
四、面对中山国的要挟,乐羊给出了一句掷地有声的答复:“君臣之义不得以子为私”,这算不算大义灭亲?乐羊的故事这么戏剧化,为什么司马光对他只是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呢?
答:1、面对中山国的要挟,乐羊给出了一句掷地有声的答复:“君臣之义不得以子为私”,这算不算大义灭亲?
——在他的时代当然不是。
①后来,当社会发展到“忠”不再是“孝”的衍生概念,反而变成了凌驾于“孝”和一切伦理之上的概念时,乐羊的所作所为,理所当然属于大义灭亲的壮举,值得嘉奖。
②此时,“大义”已经演变成了——主君交托的使命和对主君的绝对忠诚。
2、乐羊的故事这么戏剧化,为什么司马光对他只是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呢?
——因为,坚持儒家价值体系的司马光,很难处理乐羊“食子殉军功”的伦理难题。
①乐羊既没有服务于宗国(乐羊的宗国是宋国),也没有效力于宗主,虽然在魏文侯这里很受重用,做了主帅,待遇也特别高,但身份只是职业经理人、高级打工仔,而不是股东。
②也就是说,魏家不是乐羊的宗国,乐羊对魏文侯应该也不曾“委质为臣”——事实上,“委质为臣”这种古老的武士道精神在乐羊的时代已经名存实亡了。
那么,和乐羊在血缘关系上最亲的自然是他的儿子,所以对于乐羊来说,对父子关系该尽的义务才有最高的优先级,肯定高于对君臣关系该尽的义务。
(复习一下——“015 治国靠大道理还是小道理?”——“......在宗法社会里,最核心的关系是血缘关系。正是从血缘关系出发,才有所谓大宗和小宗,宗主和宗族。而在一切血缘关系里,父子关系又是最重要的一环。
那么,在魏国,乃至于安陵的危亡面前,缩高毅然以保全父子之义为第一,这在宗法关系里完全站得住脚,反其道而行才算礼崩乐坏。”)
③在《资治通鉴》的这一部分里,司马光着力打造魏文侯的明君形象,不太介意魏文侯不拘一格的用人风格,但就算再怎么不拘一格,如果对乐羊“食子殉军功”存在半点认可的话,就算是突破儒家底线了。
五、本文用到的材料及相关内容
1、关于“祖国”,引用两则材料
“祖国”这个词出现得很晚,古书里边提到“祖国”,通常都和外国有关。
①《中西纪事》
清朝人夏燮的《中西纪事》里提到波斯,说波斯是“回部之祖国”。
(夏燮,他和曾国藩是同时代人,还做过曾国藩的幕僚。)
②《忘山庐日记》
清朝人孙宝瑄的《忘山庐日记》说英国是“立宪之祖国”,意思是说英国是全球所有国家当中第一个搞出宪政体制的。
2、《通鉴胡注表微》
前边第14讲介绍过,现代历史学家陈垣的现代历史学家陈垣的《通鉴胡注表微》,写于抗战时期被日本控制的北平。
陈垣把韩非子这段内容安排在“臣节篇”,全篇的主题就是“臣节”——做臣子该有的节操。
3、《左传》
石碏大义灭亲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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