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狗》讲述了淄川乡民李化龙的一段惊悚奇遇。
但凡大师,总能别出一格。《野狗》中提到的尸体完全不同于港版僵尸,也迥异于西方丧尸,蒲松龄开辟了一条新路线。
与僵尸同源,蒲尸是人先死,后成尸,不像丧尸是人未死而异化成尸。
与僵尸不同,蒲尸能说话,互相有交流。
与僵尸和丧尸都不同,蒲尸有情感,会恐惧,且无头亦可成尸。
而且,蒲尸也有天敌,一种人形兽首的奇特生物,嚎叫声如同猫头鹰,爪如人手,牙长四寸(可能是门牙),中间弯曲,末端尖锐,爱吸食蒲尸脑髓。
此兽是食腐兽,遇袭则逃,而不像大型捕食猛兽那样受伤则狂化,变得更富攻击性。
由此反推,蒲尸几乎没有战斗力,与人无害,所以李化龙藏匿在蒲尸间并没受到任何伤害。
开头交代背景时间为“于七之乱”。
于七反清一共两次,头一次规模较小,在顺治五年,满清忙着收拾南明,顾不上就招安了。
第二次反清在顺治十八年,起因莫名其妙,仅仅是于七弟弟于九赌场出千还打架从而引发事端。
所谓于七之乱,杀人如麻,应该指第二次。于七一度控制了登州大部。此际永历帝虽然没死,但已退到缅甸,朝不保夕。南明余烬只剩下了台湾郑成功的星星之火,隔着海峡,无法燎原。所以满清腾出手来,大兵压境,到康熙元年即迅速扑灭。
按照于氏后人说法,于七名孟禧,字乐吾,和其他记载刚好相反。其八弟名仲禧;九弟,就是惹是生非的那个,名季禧。按古人起名的规则,三兄弟则“伯仲季”或“孟仲季”,四兄弟则“伯仲叔季”,五兄弟为“伯仲叔季少”。由此可见于七是老大,亲兄弟三人,行七是因为把堂兄弟十个加一块儿算。
于七失败主因在于反清大势已去,起事仓促漫无目标则其次。清军主力到登州后,于七唯有退守牙山。
牙山海拔八百余,雄踞胶东,主峰分别为大牙、二牙和三牙,排列耸立,形如锯齿,又称锯齿牙山。
清军攻打艰难,采用围困手段而终破之,于七则人间蒸发,不知下落。
所以,《野狗》这部惊悚丧尸公路片又可以称作——牙山行。
男主角李化龙,蒲松龄称之为乡民,说明他是淄川当地人,但不是城市户口。
我认为李化龙应该居住在淄川城的郊外。
淄川距离登州,即今天的威海,有458公里,916华里。
李化龙如果是个种地的农夫,则没有必要跑那么远的路。以古人的交通条件,千里之外也许就是世界尽头冷酷仙境了。
遇到清军知道藏匿在尸体堆里,是为有谋;遇到怪兽沉着冷静,是为有勇。有勇有谋,应该是经常出门的人。
虽然蒲松龄没有直接描绘李化龙的形象,我们却可以从字里行间脑补出这些特征。打怪成功后,还去怪兽吐血的地方“就视之”,简直大心脏。换成其他书生,脱险之后,势必“医药半年,始渐愈。”李化龙则若无其事,自怀中掏出两只怪兽牙给大家看,“以持验同人”。
以李化龙行事风格,大致可以推算出康熙元年,李化龙在二十岁到四十余,青壮年,否则不会如此经验丰富,又能奋力握击碗大的石头。
李化龙大概也是其真实的名字。
如果是化名,蒲松龄没必要用李化龙,因为距离康熙元年也就五十多年,有个大名鼎鼎的李化龙。
李化龙,字于田,是万历重臣,河南人,却和山东有缘,其一,李曾疏浚泇水二百六十里运河,自泇口到沛县夏镇(今微山县)。济宁南城门外的河神总祠有李化龙的木雕牌位,金边红漆,金字书写。
其二,李化龙还出任过山东提学副使。
李化龙能文能武,领兵平寇,治理河道,政绩突出。任过兵部尚书,很受万历器重,因病多次乞休皆不准,五十八卒于任(1611年)。
他同时还是一名诗人,各种体裁都有涉及,边塞诗尤近唐风。
比如《辽阳稿·塞下曲四首》(其一):
“半夜边关燧火明,匈奴铁骑傍长城。
短兵接处胡天晓,饶吹都归入塞声。”
这样一个人,蒲松龄不可能不知道。
淄川乡民李化龙恰好与之重名,与之同样的勇敢。
只不过五十年前的李化龙可以勇敢地和满族蛮夷作战,五十年后的李化龙只能躲着走了。
一转眼,人间沦为地狱。
我想这才是蒲松龄心底要说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