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时我就成了一个流浪诗人

1

读初中的时候,我写下了人生中第一封情书。

情书是风轻扬托我代写的。风轻扬为了追一个姑娘,绞尽脑汁,听说姑娘娇滴滴的,感时花溅泪那种,打定主意,于是来央求我代写情书一首,以慰佳人。

第一次,向来都是伴随着疼痛但又十分珍贵的。每次去厕所蹲坑的时候,我就开始构思,可是憋了好几天都不知道该怎么下笔,没有感情,双脚蹲得也有点儿麻。

风轻扬催得急,没办法,后来我只能把姑娘想象成是神仙姐姐刘亦菲,大笔一挥,洋洋洒洒数千字,顿时文思泉涌,思慕之情,像是积攒了好多年的火山喷发。

不出几个回合,姑娘便被风轻扬的“才情”折服。虽然在很久以后,姑娘知道了真相,看我的眼神充满了复杂的情绪。但说真的,那是第一次,我觉得文人骚客是有温度的。

一战成名,再有人找我代笔的时候,都纷纷献起了殷勤。想起老师教导我们,文人嘛,要有风骨傲气,不能为五斗米折腰。

我觉得也是,我们家也有田有地,并不缺米。所以,就只好勉为其难地接受了大家的雪糕。一根雪糕换一封情书,那些个夏天,我甜得牙都快掉了。

后来发现,写情书要写很多字,这是给自己挖坑。于是我决定改变策略,写情诗,这样一来字数就少很多了。大家对我的改变不解,眼神狐疑,短短的情诗怎么会有力量打动姑娘呢?我神秘一笑,少女情怀总是诗,你们不懂。

2

那时候考试,年级各班的教室是混合来用的。考前一天,我正坐在座位上发呆,偶尔一扭头,窗外什么都没有,阳光很柔,只有冷风吹得光秃秃的树枝丫直摇晃。有那么一瞬间,心生感念,感觉整个胸膛都是风在乱窜。

脑子里冒出这么一句的时候,被自己给牛气坏了。都说灵感转瞬即逝,我得记下来。鲁迅先生曾经在课桌上刻了个“早”字,于是再也没有迟到过。虽然我没有先生那么深刻,但文人的风骨大多是类似的。我拿起书法美工笔,小心翼翼地在桌面空白处写了下来:整个胸膛都是风在乱窜,它动一下,青春就消散一点点。

来回琢磨了好几遍,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最后还是决定再加一句:可是,我们还是没有互道晚安。

有隐喻,又浅显易懂,留了委婉的空间,欲说还休。我觉得很满意,于是掏出课本来看书。阳光柔柔地洒进来,课桌上面的字迹一会儿就干了,透着亮。

就在第一天考试结束的时候,我发现昨天的诗句下面多了几行字:在心里道过了,有十万遍。

嚯,这就有点儿意思了啊。我揉了揉眼睛,确定没看错。忍不住想要再回复过去,但是想起老师有关文人风骨的教导,又摁回去了冲动。出于礼节性,我还是写了几个字,大意是祝坐在这儿的同学考试好运。

结果第二天,桌面上没发现什么,可我居然在抽屉里发现了一封长长的信。字迹娟秀,跟桌面上的一个样,显然是同一个人。但从信的长度看,我估摸着,她一定考得不好。

与此同时,我也感受到了诗歌的魅力,这也是我开始把情书改为情诗的原因之一。

3

大家当然不懂我的这些秘密。

我上学那会儿,有很长一段时间特别受班主任“照顾”,经常被喊去办黑板报。本应是欣欣向荣的祖国花朵,却没想到就此成为“吃灰少年”。

当班主任一抬手,我就默默低下头,走上前拿起黑板擦,走到教室走廊上磕灰。虽然内心无比抗拒,把班主任也顺带问候了一下,但也是第一次明白,文人又是多么懦弱。

每次在黑板报里边,班主任都会要求加几句名人名言或是诗句,类似“一寸光阴一寸金”那种。那之后,我从情诗中受到启发,决定自己写诗,偷偷加到黑板报上。

从来英杰多奇志,敢教竖子困且扰,这是对老师的无声控诉;少年翩翩惊鸿,仗剑江湖西东,这是给胡歌饰演的李逍遥点赞。有时候我会感慨作业过繁的无奈,有时候抒发一下学校禁止我们打球的荒诞。反正有笔在手,我就是一个人发发牢骚。

名人名言是要署名的,我小心翼翼地写上:佚名,或者无名氏。

从小,我们都是看着佚名、无名氏的文字长大的,很佩服这两位作者,心中激荡着的,是满满的尊敬之情。当然,这样一场致敬,从来都没有被人发现过,也没人考证过它们的出处,它们就在那儿静静地躺着。我,依旧深藏功与名。

这点儿小心思都发现不了,心想,我操,这群人真没意思。

冬天的萧杀气息,忽闪一下子就过去了。直到中考百日誓师前后

,停留在黑板报上的诗,都如星辰般陨落——上面全换上了诸如“奋战一百天”、“爱拼才会赢”的大字口号。

失去了写诗的地方,准确的说是发牢骚的地方,我也很郁闷。

4

那个年月流行写同学录,光是星座、血型、爱好以及特长之类,花花绿绿的,就能铺满半张纸。作为一个叛逆的诗人,我不能随大流。街边小店里,有那种纯白的小本本,给人一种莫名的亲切感,于是买来当同学录,像是发现了新大陆。

小时候我学过一些水墨,水墨画里讲究留白,所以白纸能给人发挥的空间就太大了。我在中间的几页纸上,顺着页眉写下了一些短句,然后再空出一大片。有对少年时代的眷恋,有对艾佛森、科比的盲目崇拜,有写喜欢的姑娘有着好看的眉眼,有讲吐槽过的老师。

写完这些青葱的句子,我开始在扉页一笔一划地写下:毕业去漂流。

然后再是反面,换了一种字体,认真写下做这本特殊的同学录的初衷,希望在毕业前夕能让它荣归故里。我还算坦诚,在本子的最后一页,留下了自己的信息:三年三班,金。顺手还附上了金的英译,king。

日子一天一天地,就这样过去了。白色小本子带上我的诗,我的短句,去到各个班里流浪。对,就是流浪。

只是,日子过得太快了。夏天的青葱和闷热,也都铺天盖地砸下来,不那么合乎时宜。毕业前夕,试卷也都被折成了纸飞机在满天飞。

收到“毕业去漂流”的集子时候,我惊呆了: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各种各样的字迹,有黑色的,有蓝色的,有红色的。

有人写,你的字和诗都写得很好,可以教教我吗?有人觉得我是幼稚鬼,说,你真无聊。有人问,你是不是上次模拟考作文满分那个,我们老师当范文念过的。有人祝福我跟喜欢的姑娘永远在一起,也有人在后面跟帖说,不要,他们不适合。这种没营养的跟帖,我向来嗤之以鼻,但是想想,这人也算在我中学时代留下了一丝印记,就算了。

我一路看下来,眼花缭乱,终于感受到了人民的力量。只有一页纸,将我的目光勾住了很久,正中心有一句话,被红色的线条框了起来,所以显得比较醒目。

上面这么写的——我发现了黑板报的秘密。落款是:蓝色妖姬。

再往后翻,我彻底短路了,其中好几页都有蓝色妖姬的字迹,全写在我写过诗或短句的那一页的页脚处。时至今日,只记得最后的一句是,天高地厚,愿你都走通透。

身子一震,带着疑惑,下意识地扭头扫视一周,可是没有发现大家的任何异常。会是谁呢?

可惜的是,没有任何答案。那个夏天,大家都各奔东西,我去了县一中,继续做着流浪诗人,身骑白马,走遍三关。

5

高中时代我有个地理老师,斯斯文文的,一派儒雅,衣兜里时常装着几根粉笔,路上遇到学生,就会给拉着讲题,地球的公转、自转图张手就来,特别酷。

从那时起,我也把这个习惯学了来,每次装几根粉笔在兜里,骑着一辆黑色的自行车,名唤白马,在城里游走。

街边的人围过来,我就拿着粉笔头,开始在路边写诗。有的人看得动容,要给钱,我也不要,要钱这是不敬业的表现。我在街头结交到很多朋友,各行各业。

有时候有弹吉他的朋友卖唱,我就在旁边写写划划。偶尔他会唱跑调,但我不会笑他,因为他说过,他欣赏我写的东西。

不知道是否有人认为我们装逼,因为没考证过。但我们真的是有在认真地唱,认真地写,不搞怪,也不装酷。只唱想唱的,只写想写的。

有人驻足停留,就站着欣赏一会儿,也有人不屑一顾,不喜欢,走人。但只有城管会来赶我们。

我们骑着自行车在夜里穿梭,遇到城管来赶人,我们就笑着收拾东西走人,然后换到别处,到了深夜,再自个儿回家。

有个女同学,对我的行踪似乎很感兴趣。有天下晚自习,她问我,每天这么匆匆忙忙地都在干什么。我神秘一笑,附耳告诉她,其实,我是个流浪诗人。

女同学哂笑两声,就没再理我了。其实我给她写过两首诗的,只是没给她,后来在一个下雨天全打湿了,也都是天意。当然,由于女同学比较好看,所以我会原谅她的那两声哂笑。

我抓起书包,塞进几根粉笔,就快速跑向学校停自行车的车棚。

只要我脚踏板一踩,四周就生出了风。星辰都跑出来了,月光也洒下来了。

我和路边的那些朋友一一招手示意,我们和城管打着游击,乐此不疲。只要吉他声一响,我就是个流浪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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