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程度的焦虑、紧张、压力、痛苦。在生活中我们很想将痛苦减半或者消除。尤其在我们不快的时候,很渴望倾诉,然而在快节奏的匆忙工作生活中使得身边的朋友没有太多时间聆听你的倾诉。为了得到关爱倾诉的机会,在生活工作中你是否常有这样的现象出现:
•没有具体的原因,却觉得生活无聊、不愉快、缺乏活力;
•只是有一种模糊的难受的感觉,却找不到任何与此感受有关的记忆;
•隐约觉得和人有距离,无法亲密,难以体会被爱或感动;
•觉得心理疲倦、对现在的生活及未来感到缺乏意义;
•因为个人禁忌,不便或不愿说出事件的经过,但仍然因为感到痛苦而需要被帮助;
•在团体中因担心泄秘或被批评而拒绝陈述问题内容的成员;
•目前生活的困难牵涉层面甚广,一时难以解决,需要学习在困难中生活。
童年的经验对一个人的人生发展有著相当大的影响,每个人都期望自己的成长过程是完美的,也期望他人接受自己的爱,这就是爱与信任关系的起点。然而在成长过程中对所期盼的需求受到挫折或不被满足时就会体验到痛苦与伤害,因想到对自己看法的扭曲,对他人的不信任,对周遭事物的麻痹冷淡的反映。
每个人心里都住著一个小孩,所在童年记忆的深处,过去是俏皮喜乐,那是一种幸运。过去是脆弱、悲伤、愤怒、恐惧,那是一种原痛。开启记忆的锁盒,预见自己的“内在小孩”,学会给他(她)关爱与力量,领他(她)长大。
什么是“内在的小孩”?
心理学所说的“内在的小孩”来自于儿童式的不安全感。
我们长出了成人的身体,受过高等的教育,发展出相当的智力,又学习到某些工作的技能,但那内在的小孩还呆在我们幼年的创伤里,躲在过多被威胁或过度受保护的经验里。
这个小孩内心充满恐惧,眼光流露出不安,对事物的理解渗透了非理性的因素,对人与事做出的反应是逃避的和自我防御的。这个小孩,它的行为动机是寻求舒适与安慰,它的行动倾向是逃回到过去,甚至退行到母腹里。
他不让我们面对现实(因为没有绝对保障),它阻碍我们成为自己(因为不够完美),它拒不接受事情的后果(因为不合心意),它要求成为关注的中心(最好变成上帝,有天使环绕着唱赞美诗)。受到极深的不安全感的控制,它用儿童的奇幻思维把我们的生活变成了一个可怖的世界,用象征的方式在事物之间建立一种神秘莫测的恐惧关联。
生命存在的目的
人性的两个基本倾向:追求舒适的逃避倾向,渴望成长的直面倾向。
一个人的成长环境中,总有各种文化因素对其内部的这两个基本倾向发生作用,或助长其逃避本能,或促进其成长需求。考察前述个案的家庭环境:父亲的粗暴给个案带来过多威胁,母亲的过度保护又造成个案的心理依赖。家,既是当事人因为恐惧而试图逃离的地方,又是她出于依赖而用来逃避精神成长的舒适区。
从小到大,我们的父母很多时候都把我们当成小孩子,使我们有空间不去长大,我们也更有理由不去面对和承担成长的困难。而且,有些能干的父母甚至一直在为子女安排一系列的人生。几乎可以说为子女创造了一个文化意义上的“母腹”,使子女与她维持着一种共生体关系,不能在精神成长上实现与母体的分离,从而长成自己。
而父母亲很有可能意识不到这些,他们确信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子女好,都是出于“爱”。但这样的“爱”所创造的条件不能让生命长大。很多时候我们的内部却有成长的渴望,它如此强烈,但走出舒适区是如此困难,因为,我们内心有一个担惊受怕的孩子。
所以,当我们带领内在小孩成长时,我们生命内部那些被压抑的资源就会涌现出来,我们的生命才能如花绽放。因为,生命存在的最终目的是成长,而关注内在小孩的最终目标是促进生命成长。
内在关系模式:内在小孩与内在父母
情商比智商重要已成公论。情商是什么?是性格,是人格,而人格是我们内在的关系模式。从这一点而言,父母不必太忙于给孩子灌输知识,因为他们与孩子的关系,实际上远比这些知识重要。
假若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和谐,那么,孩子的精神胚胎就会在这个关系中自由而安全地得到最大限度的成长。所以,父母应切记,与孩子的关系,才是压倒性的关键所在。
新精神分析流派、现代客体关系心理学认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的关系模式,这个关系模式决定了我们与其他人、与社会、与世界乃至与自己的相处方式。这个关系模式,用简单而形象的解释,那就是“内在的父母”和“内在的小孩”的关系。
这个内在的关系模式在6岁前建立。所谓“内在的小孩”,其实就是孩子自己一方角色的内化。所谓“内在的父母”,则是父母一方的角色的内化。内在的关系模式,基本也是童年时,孩子与父母等重要亲人的现实关系的内化。
1. 衡量亲子关系模式的质量——爱和自由
自由对孩子而言非常重要。因为自由意味着孩子的精神胚胎可以充分地获得发育,也意味着这个孩子的意志得到了尊重,他被允许并被鼓励走向自我实现。
这听起来有点抽象,但做起来并不难。当孩子开始进行自我探索的时候,既不要替他完成,更不要限制他。给予孩子自由的同时,还要给予同等重要的爱。
按照罗杰斯的定义,爱是深深的理解和接受。相反,假若我们做不到对孩子的理解和接受,而急于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孩子身上,这就不是爱。我们很容易急于给孩子建议和命令,这是因为,给建议和命令,远比理解容易。理解了,才能接受。谈到接受,罗杰斯认为,只有无条件的接受,才能令孩子感受到被爱。然而,无数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有条件的——“你必须做到什么,我才爱你。”
当父母这样做的时候,孩子就会把注意力从内部转化到外部上来。本来,他是因为精神胚胎的召唤,才去爬10米远拿一个玩具的。但现在,他不去拿那个玩具,是因为他知道,那样做会令父母不高兴。这样一来,这个孩子就会失去对事情本身的原动力,一切行为都以获得父母的关注和认可为目标。于是,他现在很容易被父母控制,等长大了,就很容易被其他人控制。
2. 内心和谐,才有爱的能力——关系的平衡性
按照客体关系理论,关系的两极——“内在的父母”和“内在的小孩”同等重要,假若关系中一极过分强大,而另一极过分虚弱,那么这个孩子一定会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因此,关系的平衡性非常重要。
若父母溺爱孩子,那么这个内在关系中,“内在的父母”就会过于虚弱,而“内在的小孩”会过分强大,“内在的父母”就会沦为“内在的小孩”实现自己的欲望或目标的工具和对象。简单说,这个孩子的心中就只有自己,而没有别人。
可想而知,正常人不会乐意和一个在溺爱中长大的人建立关系,因为这个人只知索取,而不知回报。即便他意识到这样做不好而想改变,也很艰难。因痴迷刘德华而闻名的杨丽娟就是这样的例子。
爱,是我们用得最多的字之一。但什么是爱呢?爱就是自爱和爱别人。按照客体关系的理论,会爱的人,得有一个平衡的内在的关系模式。“内在的父母”爱“内在的小孩”,于是这个人就懂得了自爱。“内在的小孩”爱“内在的父母”,于是这个人就懂得了爱别人。
3. 孩子忍受不了分分合合——关系模式的稳定性
一些父母,既能给孩子无条件的爱,又尊重孩子的独立空间,他们本来是好父亲和好母亲。然而,因为一些现实的局限,或一些错误的观念,当孩子幼小时,他们不断与孩子分分合合,最终令内在的关系模式极不稳定,而这个孩子也因此成为一个无法与别人建立稳定关系的人。
一位男士,他无法与别人建立良好的亲密关系,既没有知己朋友,又没有恋人,而他回忆自己的童年,似乎一直是与父母居住在一起的,且父母一直既爱他又从不过分干涉他的自由。后来,在心理医生面前,他说他脑子里经常有一个画面:他从一辆轿车中奔入另一辆轿车。经过回忆,答案映现了出来。
原来,他父母事业都很成功,他出生后,父母谁都不能天天守护他,又不愿请保姆照料他,于是谁有时间谁照顾,没有时间时,就把他转给亲戚。因为他们家族都有钱,大家都有车,所以他小时候经常被亲人从一辆轿车转到另一辆轿车。亲人们虽然都对他很好,但一个幼小的孩子是无法承受不断地分分合合的,也因为此,他小时候不敢与别人建立亲密关系,这对一个3岁的孩子而言是难以忍受的伤痛。
有时,我们还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年轻的父母太忙了,于是把孩子交给老人带,时间宽松了,再把孩子接回来,忙了,再送走。这样会对孩子造成难以逆转的伤害,总是经历分分合合的孩子,长大后在对人的信任度上势必会出现问题。
我们最重要的生命诉求是成为自己,而最容易对这一根本性的生命诉求造成阻碍的,就是关系,尤其是童年时与父母等重要亲人的关系。
通过上述,我们看到,父母与孩子的良好关系需要太多的因素:第一,要有爱。第二,要有自由。第三,关系要平衡。第四,关系要稳定。这四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孩子就会受伤,他就难以在内心中建立起一个好的内在的关系模式来,他的人格就会存在一些缺陷,他的心灵成长就会出现一些问题。
内在关系中的投射与认同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描绘说,自我实现者的一个人格特征是:一方面疾恶如仇,另一方面对人性的脆弱又无比包容。这,才是真正的坚强,才是真正的强大。
我们应切记,真正的强者绝对不是那些从不怕疼,而且总是无情地嘲笑别人的柔弱的人。真正的强者,应该是一方面坚强,另一方面又非常温和、非常富有包容性。
我们的一生,可以说是不断与别人玩投射与认同的游戏的一生。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影响并改变别人,也被别人影响并改变。有时候,这个过程进行得如此隐秘,以至于我们很难发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