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廣告懶人包 2017-2-20
我的簡評:
文章大部分來自作者的專欄文章,一些關於廣告的評說雜談。解說了一些術語招數,內容也算是有趣。行文中透露出行業老司機的調侃。對廣告和創意相關感興趣的,翻看一下是挺有意思的。
書籍脈絡:
- 廣告術語
- 廣告招數
- 廣告現象
- 廣告假象
- 數位廣告(digital marketing)
- 廣告入門
摘抄:
但說到底,廣告的最基本目的都不外乎兩個,第一:促進產品銷售;第二:提高品牌形象。同時,更重要的是,就是要將上述訊息“廣”而告之,再精彩的廣告作品,都需要配合投放廣告媒體的推波助瀾,讓更多人欣賞得到。
事實上,同生仔差不多,創意人的Big Idea,一般都是”逼“出來的,譬如廁所爆石期間、死線將至一刻前、”唔見棺材唔掉淚“等等,所以”珍珠都冇咁真“,Big Idea 名副其實隨時是”逼“ Idea的變奏。
至於怎樣去爲Big Idea定義?我認爲那是一種想法,這種想法能夠令人產生共鳴,並且可以改變大家對同一事物的理解角度,繼而相信你要賣給他們的,是好東西。比想法的話,角度和手法要有新鮮感,人家才會注意你,關係才可發展下去。
但說穿了,”屎撈緊(Slogan)“所傳達的訊息,某種程度而言,都應該是一個對消費者的承諾,不應該是純語言藝術,更不應該空口講白話。
USP(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 獨特銷售訴求)是由廣告公司Bates祖師爺Rosser Reeves 於四十年代提出,意指任何品牌或產品,即使未必擁有一個獨一無二的功能、特質或屬性,但仍可以找到一個獨特的訴求,俗稱所謂的賣點,透過廣告而另消費者留下獨特印象。
USP好,ESP也好,說穿了消費者都是憑直覺憑感覺,所謂的獨特賣點或者獨特訴求,都要要能夠牽動到消費者情緒,才會對你的品牌產生好感,或起碼產生印象。
如果說”創意“(Idea)是側重執行,”概念“(Concept)就好比是廣告的靈魂,後者雖然較虛,但兩者同樣重要,說穿了,你喜歡或討厭一件事情的因有,往往其實源於一些相當抽象的想法。
鐵達時:明明賣錶卻不會直接賣”準時“,卻會賣”唯有時間可證明愛情的忠貞“這概念。
入行,先要選擇一個可以學到東西的團隊,先選老闆,後選廣告公司種類,公司是否名牌這因素,大可包尾,甚至不理。
”Mad Men”(美劇《廣告狂人》)的出處:想當年,美國紐約埠有條街叫做“麥迪遜大道”(Madison Avenue),是美國廣告界的搖籃,一如美國華爾街之於金融界。
KOL其實並非這個網絡時代才出現的產品,上一輩的專欄作家,譬如專講鍾表收藏的古鎮煌、專攻美食的蔡瀾、教人品味生活的歐陽應霽、罵人於無形的社會文化觀察家陶傑、分享時裝祕笈的鄧達智等等,他們各據不同的領域,只要一開金口,就有點石成金之妙,是真真正正的意見領袖。
廣告創作的基本功夫離不開人性觀察、社會觸覺、美學欣賞、緊貼潮流文化。
【術語】
- 4AS:Association of Accredited Advertising Agencies ,是廣告同業的商會組織
- CD:Creative Director 創作總監
- Copy writer:文案
- Art Director:美指
- Suit:客戶服務部經理
- ATL:Above-The-Line 線上
- BTL:Below-The-Line 線下
- USP: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 獨特銷售訴求
- ESP:Emotional Selling Proposition 情感銷售訴求
可延伸閱讀:
- 美劇《Mad Men》
- 《一個廣告人的自白》
- 日本電影《Ju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