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我喜欢行走。
“行走”这个词似乎显得又有些书面化,那不妨说我喜欢四处走走,无意识地乱晃。可以是在映雪湖畔的青石小道;可以是通往图书馆的那条被昏黄灯光所吞没的林荫大道;可以是安安静静空无人迹的操场跑道,来自远方的风,从没有林木遮挡的南边吹来,轻轻柔柔地抚在每一片落叶、每一粒尘埃上,刹那间整个的地上,那一块的人间,奏起了自然的交响乐。于是我继续行走,脚步声踏着音乐的节拍,风声吹轻了心脏沉重的搏动,所有的毛孔一齐吐气吸气。外界是天地间的静寂安然,内里是人世中的喧嚣嘈杂。在此番大的变差之中,我又一次迈开我的脚步。
我说我喜欢行走。
也许是刚回家时独自走在乡间的那条水泥路上。来回驶动的车,卷带起一大片的灰尘,两旁的小树,哗哗哗地张开手,展开笑脸,戴上新的面具,只等着一场约定好了的雨,给自己重新换一副面貌;也许是闲暇时漫步踱在田间的小路上。草木枯黄,懒洋洋地、灰败败地趴在泥巴上,紧贴着脸庞,恨不能把整个的身子揉碎了,再整个的挤进去。我慢慢地走,踩着他们的身体。有时折一根木棍,做滑稽状胡乱挥舞几下;有时踢一块石子,饶有兴趣地看泥沟里水纹一圈又一圈舒展开来,像开心笑着的外婆,皱纹里绽出了花朵。我知道它们其实和我一样,都在等。今天等明天,冬天等春天,今年等来年。时间永远一点一滴在爬,草木枯荣一岁又一岁,我们在长一年又一年。循着不可见的印痕,我看见那个背着书包的小孩,我看他踏过春的柔嫩、夏的繁茂、秋的静美、冬的温柔,看着他逐渐拔高的个子,看着他逐渐干净的脚底。人啊越是长,脚底板越是干净。我很难再像以前那样蹲在村口的“破塘”边不厌其烦地刷着满是泥巴的鞋子裤子。我一点点走远,脚底越来越干净。我说我喜欢泥土味,但是在大雨后的土腥味前我厌弃地遮住了鼻子,毫无疑问我是个骗子;我说我喜欢泥土的触觉,家里烛台缺两个,我却决计不可能像以前那样骑着车去山的那边,找那么多的黄土,自己捏着做一对,无需多言我还是在撒谎。但我就是喜欢,因为做不到所以喜欢,因为得不到所以喜欢,因为离得越来越远,所以越来越喜欢。我希望这句话是很实诚的。
我说我喜欢行走。
所以拖着行李箱,一走就是一千多公里。满天的星,快速闪过的窗外景色,就好像在放电影,一帧又一帧,脑海里满是散乱的片段。从丘陵、山地、湖泊,到平原、草场、烟囱。房屋越来越连在一起,牛羊四处奔跑,有时安安静静地低下头来吃草。天空一碧如洗,蓝蓝的,让人舍不得挪开眼睛,像是暗藏着麦杜莎的眼眸,而我甘愿在其中石化。云朵或是集聚在一起,仿佛一场诸神的晚宴:或是三三两两散落一旁,静享甜美的消闲时光。我还在走,随着列车,不停地走。
我说我喜欢行走。
行走的目的或许不在于走走,而在于看看。又或者是我开始着相,因为走走也就是在看看。所以我试着把所谓目的抛在一边,无目的地漫游。
我说我喜欢行走,因为无目的,所以喜欢。
我骑着三轮车走在柏油路上,两旁的是四处洒落的房屋,是成片成块的农田,是排列整齐的电线杆子,是堆积成山的茅草,是撑伞行走的人们……我骑得很快,两旁的大树在阴雨里不断模糊;边侧的汽车,喇叭嘶鸣声远了又近,近了又远,匆匆而来,又匆匆离去,我也在匆匆。
我撑着伞走在村间的水泥路上。路过的,是熟悉的随意铺展开的池塘小湖,是空旷平坦的打谷场,是新建不久香火袅袅的土地庙,是喜鹊衔着枝丫来回飞动的身影,是成群结队狂吠乱叫的狗子,是一簇腊梅,斜倚在墙角,成了这世界里为数不多的可爱。
我还是喜欢行走,无论是家乡的阴雨绵绵,北方的晴空万丈,城市的大道通衢,乡村的田间阡陌……我都喜欢。我更喜欢,那股身体里的泥土味,渗透在骨髓里,是终其一生也抹去不掉的印痕。
我喜欢行走,因为走过,就有足迹,因为路过,便有记忆,我可以忘记,但脚底不会说谎。
我说我喜欢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