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一个律师讲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后有很多感想,我们的法律究竟应该如何才好呢?人们应该多思考才会悟出有些道理。
假设一个男人和小情人过生日,于是开始了烛光晚餐,美酒佳肴相伴,酒过三巡之后这个小情人发病了,口吐白沫,情况十分紧急,于是这个男人开车送小情人上医院,但在送去医院的途中被交警抓住,于是曝光,众说纷纭。有骂小情人的,有骂这个男人的,有要求说不应该送医院的,有说严惩男人酒驾的!当然也有人说应该救人的,但这个事情摆在大众眼前的时候,争执分歧就很大,为什么?
又假设一个男人和妻子过生日的时候,点上了蜡烛,喝起了小酒,在一片温馨甜蜜的气氛中吃起了烛光晚餐,但这个时候妻子病发,口吐白沫,情况十分紧急,于是男人急忙开车送妻子去医院,在去医院的途中被交警抓住,这个时候可能大家都觉得交警应该以救人为重!可能社会的舆论会一边倒的为这个男人说话,这又是为什么?
人们心中都是有道德标准的,这么温馨的家庭谁都向往,好老公,好妻子,妻子发病情况紧急,应该马上救治,挽救这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和情人时人们觉得这对男女根本就败坏了道德,简直死有余辜。所以人们的认知自然就出现不同的判断。
那么法律对当前状况是如何定论呢?是不论是妻子或者是情人都应该救治,属于紧急避险。
但反过来人们又会觉得法律是好人的枷锁是坏人的保护伞。所以我们应当如何呢?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法律和道德究竟应该如何相辅相成才好呢?法律不应该和道德成为两条不相干的平行线,应该相辅相成!就拿上面的事例来说吧,就应该把紧急避险定义为合法合道德的标准前提,如果一切权利的履行都要以合法合道德为前提,可能很多不道德的行为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而没有生存空间,进而自然就消亡了。比如给小三的任何开销都是建立在不道德行为上的,那么妻子就可以任何时候有追回并加倍要求小三赔偿的权利,哪怕小三吃过用过的东西都要赔偿给妻子,这样一来小三的利益便没有了法律保障,谁都不会去当小三了。
法应该是惩恶扬善的,要让合法的合道德的行为得到保护,要弘扬正能量!让一切不合道德的行为得不到法的保护,不能让法和道德成为两条平行线各不相干,避免人们做不违法但不道德的事情!
道德与法治本就值得人们深思,要不然为什么社会上的学生不怕老师怕流氓,人民不怕警察怕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