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觉随时都在发生。
以为看得很清楚,以为一切都在掌控之中,以为自己很受欢迎或很卑微等等,最后往往都被证实只是错觉而已。
多数时候人是很平庸的,没想象的那么好,也没感觉的那么糟。
讽刺的是,错觉多是因为想象力太丰富而不是太贫瘠产生的——丰富但缺乏全面性。
但凡换个位置,很多捋不清的事都能看出点端倪。
说实话,老周对我十分用心做的文稿表现出的警惕性让我有些失望。以我理想主义的性格,我坚信既然有愿望一起做事,应该从最开始就尽可能规范运行,应该制订并遵守一定规程。因此,我执迷于一些基本管理体系的建立,包括把当初的股份比例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就是在推动我理想化的规范科学的管理。
这么热衷于此,我还真没怎么考虑我自身利益。从情感上说,我对老周是绝对信任的,没考虑过会做对我不利的事。
只是,我一直认为规范的管理才可以让公司走的更远,因此才执迷于一些纸上的东西。
和我不一样,老周本身是一个大大咧咧喜欢天马行空的人。他觉得规矩不是不应该有,而是不到时候。他不想过早用一些条条框框来束缚自己的手脚。同时,有些事他是有所顾虑,而我们却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按理说股权这东西根本就不需要我这么热衷的,大家合伙成立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有股东决议和公司章程作为合法依据,法律上不会有问题。只是,我们的情况是有些不一样,开办公司的钱是老周出的,其他人都没有现金投入,只是以能力做资本。最初是老周口头说了下大家的股份比例,大家也没什么意见,就按他的提议做了工商登记,甚至一些提交工商局的文件上的股东签字都是代签的。
由于没有现金投入,所以其他人都自觉没什么发言权,有时连知情权也打了折扣。这状况显然与我想正正规规做企业的愿望有冲突,因此才会在明知老周可能不乐意的情况下去推动规范化管理。
当然,事实证明我还是天真了,太理想化了。谁又可能花钱找人来约束自己呢?他希望的是随心所欲按他的意志来操作。
不过,虽然如此,老周对我的确是表现出了足够尊重的,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直到我多年后离开不再管企业的事之前,我和他都一直分享着公司大部分管理工作,甚至很多方面都是以我的意见在具体执行。
当然,在最核心的销售决策和资金透明度方面,虽然我几经挣扎,但依旧还是与我理想中的规范的体系无关。也就只得作罢,接受无法改变的现实了。
好在,人都是能与现实和解的,这是成长的必然结果。那些我一时意气用事没想通的事,只要一换到他的角度去思考便想明白了。换着是我,也定然不会愿意有什么以规范管理为名的条条框框来束缚自己。至少在分享管理权这事上,我或许未必会如他这么坦荡,尽管我在公司的那些“权力”也有我不懈努力争取的成分。
早安,二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