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死在那个满眼通红的夜晚。
——题记
我没想到会在这个城市再次遇到他。
很偶然的,我挎着包匆匆走在赶地铁的路上,一群大学生堵在电梯口笑闹,正要出声,身后一句,麻烦借过,漫不经心的语调熟悉的让人心惊。
我浑身一紧,几乎是瞬间转过头去,也是瞬间呆住。他也愣了,思考了一会儿才说话:“好久不见。我来这边实习………你知道的,大城市,碰碰运气。”
我撩了撩头发,不敢看他。
“我读博。”他搅搅桌上的咖啡,“在学医。”
学医。
他是我们学校知名的才子,文采斐然,写的诗好几次登上过校报,一旁配上他的生活照,笑的落落大方。一张图一首诗,自然是吸引无数少女向往,其中便也包括我。只是我不同,我和他住在同一个小区,上学放学常常遇见。
我常想象,是怎样的家庭,才会教育出他这样优秀的人,成绩好人缘好,篮球打得帅气,一手好字配上他的诗,完美得让人觉得虛幻。
所以当我遛狗偶然遇见他一个人坐在花台上时,才会鬼使神差去询问吧。
他说我记得你,你在隔壁班,经常和我坐一趟公交。
他说他妈妈认为学文没有前途,想让他转理。
你喜欢文科吗。我脱口而出。
他沉默好久,久到狗都坐下了才回答,喜欢,我想写书。
后来他还是转了理,在另一层楼。理科的学习总归是比文科忙些,我再没在校报上见过他的诗,只偶尔见他在球场上,汗流浃背,红着眼。
你还写书吗。
在公交车上一晃一晃,我问他。
写啊,一定写。
他轻轻捏了捏书包的肩带。
等我上大学一定写。
他填了他喜欢的城市,填了那个城市唯一一所在文学院招理科生的大学。他考得高,取分线也高,他告诉我时满脸志在必得。
可后来我和他再也没了联系,他们家没过多久便搬走了,我和他的联系仅限于一趟车,竟就这样走散。
年少浅薄的欢喜被分离和时间一搅,也没剩下多少了。
却没想到在这里相遇。
你还写书吗。
我再一次问出这个问题。他很淡很淡地笑了一下。
早就不写了,写不出来了。
你怎么……
我改了第一志愿。
他确实志在必得,分数足够,去哪所学校都是轻松。
可没人想到他父母会修改了他的第一志愿。
在网上查到录取结果的那一天,他沉默了很久很久,父母喋喋不休告诉他,这是为他好,学医稳定,虽然累一点,但找工作轻松,好赚钱,也好找对象。
他盯着网页坐了一夜。
他不喜欢北方的千燥和粗犷,却爱江南水乡的清秀。他不爱专业书籍的枯燥乏味,偏偏愿意对着晦涩的语言文字研究一整天。
我本来想问他,怎么会在这个城市,怎么会一身疲惫的挤地铁,怎么丢下了笔丢下了篮球,怎么见到我会觉得陌生……我突然觉得不想问了。
他已经被塞进别人的躯体里,过着别人想象里的人生,笑容没有了,天赋没有了,过去也没有了。
离别时他给了我联系方式,说恰好同城了,以后多联系。加上他后,我几乎急迫地点开他的朋友圈,不知道想看见什么,却只有些转发的网页,随意拍的花草。
没有诗,我才知道原先那个少年真的不见了,他死在那个满眼通红的夜晚,灵魂和泪水一起流走,剩下一个躯壳,像个虚拟人奔波在各种课题里和他人的期望里。
没有诗。
我闭了闭眼,转身走进地铁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