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陌生,所以好奇。对于最接近蓝天的地方,西藏无疑是神圣向往的,加之也喜欢听藏语歌,因为总会给我一种特别的开阔和舒畅。那么,对于一本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立刻就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首先,语言中有一种独特的美,就像开头的“母亲正在铜盆中洗手,她把一双白净修长的手浸泡在温暖的牛奶里,吁吁地喘着气,好像使双手漂亮是件十分累人的事情”。其次,把一种悲痛的轻描淡写和自然以及诙谐,就像给画眉拔毛“活生生的小鸟在他手上吱吱惨叫,弄得人起一身鸡皮疙瘩,他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好在火上很快就飘出了使人心安的鸟肉香味。不一会,每人肚子里都装进了三五只画眉,野画眉”。最后,阿来用一个傻子的眼光来叙述所发生的一切,本身就很具有挑战性。可是,他对文字的驾驭以及对人物的拿捏又很贴切又适可而止,就像书中所说的“一个傻子,往往不爱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
一个公认的傻子,如神明附体一般地为自己的民众,为麦其做出了一系列的连聪明人也没有做到的,智慧而伟大事情。小说一开始,所有的声音都在告诉“我”:你是个傻子,包括我自己。当做出些悖于常理,众人不解的事情后,我都会对自己说:我是个傻子。往后,所有的声音又在跟我说:你不是一个傻子。可是我认为自己是个傻子。虽然我为麦其家族做出了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创造了整个家族前所未有的强大与财富,可我仍然是不不折不扣的傻子。
傻子的行为总是常常不可理喻、出乎意料,却又处处表现出大智若愚以及一针见血。当哥哥还在觑觎土司的位置时,而我却早已看到了土司的不复存在。自以为聪明的哥哥也伴随着土司之位像尘埃一样落定。
塔娜作为我的妻子,跟我的智慧一样,我越想抓紧,她就溜得越快。索性就用冷静来漠视她不忠的灵魂,冷落可以挫伤她的骄傲,沉默让她刁蛮不安。塔娜的美丽也是她一再背叛的资本,遗传自茸贡土司的狭隘与自作聪明,让她如阳光中不安的尘埃一般,飞舞落定,再飞舞再落定。每一次的飞舞都是那么地光彩照人,每一次的落定又那是那么地苍白悲哀。塔娜的自作聪明连累了她的幸福。当我不再爱她的时候,我知道,她仍然会在背叛与归来中往复。
看到开头的傻子,我以为会是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类似的“非寻常人”,看到“误打正着”的成功时,我以为会是阿甘正传一样的正能量,直到结局的尘埃落定,仿佛又看到了红楼梦的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