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了一首诗,感觉太美了。为什么可以有人写出这么美的文字:
要一个黄昏,
满是风,
和正在落下的夕阳。
如果麦子刚好熟了,
炊烟恰恰升起。
那只白鸽贴着水面飞过,
栖息于一棵芦苇。
而芦苇正好准备了一首曲子。
如此,
足够我爱这破碎泥泞的人间。
——余秀华《人间》
文字真的可以感染到读的人,当在5G网络里读多了那些所谓的爆款文章,再回味这么清新的小诗,让人心旷神怡。
不知道什么时候,翻开网页,看到的爆款文章都很相似。人们都在追求的大众的喜好,然后赚取利润。写文的不再文,写美的不再美,都慢慢成为了打满鸡血的鸡汤。
可喝得久了,感觉平淡无奇,很是乏味。
好喜欢百花争艳的那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