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里一篇题为《2000万人假装生活在北京》的文成了热点,引得诸多人的感叹和共鸣。
什么是故乡?我的看法是把爱附着在喜欢的地、物或人之上,便成了我们心中的故乡。冯唐说,在一个地方居住超过五年这个地方就成了故乡。熊培云在《追故乡的云》书中写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激情的消退,我越来越觉得故乡不是一种物质的存在,而是一种精神的存在。
我认同冯唐和熊培云的看法。北京于我也成了故乡。我在京工作生活近二十年,远超了五年,为人妇为人母,买房安居。有相交的好友、同学、同事,适应了京城的快生活,喜欢上京城的四季景物,各路美食,尤其喜欢北京作为首都独有的文化氛围。我活得真而简,甚至连口音都仿佛变了,每逢老家来了亲朋,都要惊讶我的口音之变。所以从我内心讲,真的要把北京当作故乡了。
何处是故乡。在一个地方,陪它走过了你生命中的一个个四季,看过了你生命中的一次次云卷云舒,我想这个地方有资格成为故乡。因为每每想起这个地方,有你的爱。
无可奈何旧花落,不如归去新芽生。每逢思乡,可笑多情。早把异乡作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