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去图书馆借到了这本书,晚饭后去自修室开始拜读,才读至第一讲选题部分,还未读完。
现简单梳理如下:何海波老师在开篇便提到了“文无定式,但有章法”之说,关于法学论文的写作又有哪些章法可寻呢?他分为好几讲分别展开论述和指导,第一讲主要涉及法学论文的选题应该如何选。在说明法学论文的选题该如何选之前,他先介绍了何为法学?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什么?以及何为论文?
首先第一个问题:何为法学?在涉及人类社会组织规则方面的东西好像都能与法学有所联系,这也就引出了法律帝国的疆域在哪儿的问题。然后书中提到了法律讨论时的几个视角:有立法者的视角、决策者的视角(关于制定公共政策的讨论)以及观察者的视角。也就是说在学术写作训练的过程中,首先要问问自身是从哪一个视角看待所要讨论的问题的。紧接着,书中介绍了几种法学研究的方法,一般有引用和解释法条、援引法条案例、案例、学说进行法律论证。还介绍到了几种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如法律社会学(将法律看成是一种社会事实,主张从社会现实的角度去理解和讨论法律)、法律经济学(用经济学的视角和工具分析法律问题)、政治学与法学、法律与文学等。
其次是第二个问题:何为论文?书中对文章从学术角度进行了分类,主要分为学术文章和非学术文章两大类,其中学术文章是写给学术界的同行(包括有学术兴趣的实务界人士)看的,是与有着大体相同知识背景的同行讨论学术问题。因此,学术文章使用的词语更专业、更加注重论证的根据,文中常常带有引注。还有一种分类方式,分为综述、评论和论文,其中综述比会议纪要、阅读笔记更有条理,但一般不加入作者的观点,有述有评,以述为主的可叫述评,综述、述评存在的意义是为了给学术研究提供有意义的指引;评论则指对案例、事件、文章或者著作或者学者本身或学术流派思想的评头论足,或赞扬或贬抑;论文则是有条理的论证作者观点的文章,并且论文应该有一个核心观点,整篇文章为观点而生,为观点而终。
通过这些阐释,可以清晰的看出,写论文的目的是为了有条理的论证自己的观点,并且这种文章是提供给学术界的同行们看的,所以要在用词上更加专业,更加注重自己论证的根据,并且对于引用到的别人的观点有及时、清晰、准确的标注,这也是作为一个学者最基本的学术道德。
紧接着,书中便对法学的论文的类型做了一定的分类,主要分为:1、规范性研究。回答某个问题“应当怎么样”。2、和实证研究。探究某种现象“事实怎么样”。3、以及综合研究(对多个问题分而言之,规范与实证兼而有之),对最后一种作者不是很推荐。
第三个问题便是选题的基本要求,正如书中所言“对于一个受过足够学术训练的学者,决定其学术成就的关键不是方法而是选题”,选题的基本要求有三个:1、要有问题意识。要能发现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能从中提炼出一个学术上的话题,即从problem到question的过程,然后再给出自己的命题并加以论证。要发现问题之所在,一个好的选题必然是触及了比较典型的、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要提炼出问题,放在学术的语境中讨论,要注意思想的传承,还要注意与学术界的对话。最好一篇论文只讨论一个中心问题,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清楚合理的界定问题,此外还要有核心的命题,有意义的比较来自合理的视角,并且归结为一个核心命题。
选题的基本要求还有其他几个,鉴于时间关系,今天读到此处便暂做休息了。
这就让我想起本科毕业时期的论文写作,平心而论自己做的确实是一堆垃圾,现在想起来,真是有些惭愧,书中提到的不能犯的错误,我全部犯了,值得庆幸的是亡羊补牢还来得及,既然是写论文当然要根据学术界的惯例和规则去写,并且得出一个结论,要想学术方面有所增益,首先阅读方法论的东西确实比自己瞎琢磨靠谱的多,当掌握了具体的规则,再去做相应的学术训练,应该是不会再有那么多低级的错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