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相信爱情的女孩,你如今还好么?

     

   昨天,参加同事儿子婚礼,站在酒店门口,遇到许久不见的同事,都会关切地问一句:什么时候轮到你呢?我总是笑意盈盈地回答:保证抓紧时间,尽量不让组织费心。少数民族的婚礼总是那么热闹欢快,大伙儿忙进忙出,都在为一个少女的婚礼准备着,摆果盘的时候我大哥开玩笑说:我随时准备着为你忙活。那一刻心里暖暖的,但心里的念头却是:这样的忙活,可比当一个新娘子有意思多了。

        待最后一拨人离去,和三五好友步行回家,把最后一位姐姐送到婆婆家后,我一个人站在绿灯闪烁的人行道下,却不知去往何方。去逛街?漫无目的地游逛耗时耗力;看电影?单位女生节发的电影票还没看,文艺片一个人看尚可、院线电影一个人看稍显落寞,我不喜欢这样的落寞;爬山?山尚未绿、鸟尚未鸣、花还待开、天气阴沉,罢了;回家,还是一个人。


        有时候也会想如果此刻结婚了两个人组成一个小家庭,像今天这样参加完婚礼会第一时间赶回家,他赖在床上等着你回来一起吃早午餐,然后他洗你们俩吃过的碗筷,你在卫生间洗他穿过的那件白衬衫,忙忙活活一下午累了就一起坐在沙发上看一部小众电影,或者他打各种或刺激或平庸的游戏,我看各种古代的近代的书籍,晚上饿了,就去婆婆或妈妈家蹭饭。我知道生活本身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但两个人舒服地在一起,即使有一个孩子把两个人都弄得手忙脚乱、怨声载道,也会好过一个人漫无目的地游荡。

        我向来不是一个漫无目的的人,书架上总是排满了要看的书、日记本里总是记满了想看的电影、编辑的催稿微信总会适时地响起,但每次热闹散去,独自前行的时候,还是会觉得孤单。可是仅仅因为孤单就要找一个人填补空白么?

        我相信自己永远都不是那样的人,也不会用这样的手段害人害己。还是一次婚礼宴席上,全桌就我一个单身,身旁刚认识的阿姨说:现在的小姑娘可不像咱么那时,傻呵呵地就嫁了,现在要看家世、要看父母、要看工作稳不稳定、要看有没有车、有没有房,现实得很。我坐在她旁边夹了一块无骨鸡柳塞进嘴里,想用教养压住我那句在嘴边马上就要脱口而出的话:很多女孩单身,恰恰因为不看那些所谓世俗的标准,她们只有一条原则,就是找一个看着舒服、自己喜欢的人,所以才更难。这样的标准最简单、也最难,因为我深切的知道,一句简单的喜欢,需要的是彼此的心心相印和付出,这个世界上越是简单的事情,越需要付出百倍的努力去坚守。


        晚上和妈妈散步聊天,敞开心扉说自己的想法,我不知道人为什么要结婚,为了结婚而结婚这样的事情未来十年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做,但此刻一定不会做。除了因为爱情,或者想要一个娃娃,我想不出什么一定要结婚的理由。问过很多人,家庭幸福的、孤独终老的,好像每一个人都说应该结婚,但没有一个人说得出确切的理由。其实我也知道,很多事情是没有答案的,包括结婚,很多事情没必要想明白了才去做,所以既然理性这条路走不通,那在结婚这件事儿上,我选择感性,找一个彼此喜欢的,真的会简单很多。

        而遇到一个喜欢的人,不过是时间的问题。以前我非常抵触相亲这种方式,两个人带着不同的故事相见,为了结婚,可笑至极。渐渐地我开始不排斥,这只是两个人认识的一种方式,人和人有很多种认识方式,身为同学认识的、出门旅行认识的、有经济往来认识的,只要是有缘人任何一种方式认识都不重要。但我讨厌那种认识之后,会和身边人说我相过某某某,把最美不过初见用一个庸俗的相字表达,这样的人了无生趣。因为我太知道了,除了一见钟情,很多时候喜欢一个人是莫名的,你会在洗脸的一瞬间想起他,会突然有一天知道“辗转反侧、寤寐思服”的那个人原来是他,就这么简单,却被很多人标准化了,太冷漠、也少了一份人情味。


        去年十一参加单位小妹妹的婚礼,她婆婆在VRC中说:我就不夸自己的儿子了,因为我相信我儿媳的眼光。我坐在灯光闪烁的礼堂内,突然间心头一热,觉得和这个女人生活在一起会很舒畅,一句话夸赞了好几个人,但她的那种从容、明理让我心生羡慕。生活中,我见过太多不相信儿子眼光、不放心女儿选择的父母,即使身为父母,也没有人比你更了解自己,任何人都只能陪你走一程,而不能走一辈子,而这一程选择在哪驻足,全凭内心所向、求仁得仁。

        而实际上,越长大越懒得花时间去懂一个人,懂一个人要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经历。如果一定要用时间计算,我想懂一个人,要花费五百顿饭,五百瓶酒,五百个日夜,去一点一点接近,懂一个人要耗费多少心力,时间、情智、耐性。若不是因为爱的深,怎么舍得这般耗费。生命无外乎心力跟时间,因此可以说懂一个人是要付出生命的。愿意懂一个人,是多么奢侈的事。但我想有一天,我还会认真地在日记本上记下跟你吃过的每一家饭店的名字;陪你喝过的每一瓶酒的牌子;同你一起听过的每一首歌的旋律;与你走过的每一个城市的角落,直到有一天日记本上的数字到达五百,我们结婚可好?

        写到此刻突然间发觉,真挚的感情足够深沉也足够激荡,他能负担起那些被生命赋予意义的神圣感、使命感和仪式感。那个相信爱情的女孩,如今依旧在清风下读书写字,看一路的玫瑰与百合常开不败,即便不小心枯萎了那么一两支,亦希望你能保存下来,直到有一天一个男孩出其不意,牵起她的手,她没有闪躲,将那朵花顺手塞进他的口袋里。

        愿每一个相信爱的少男少女都能在春风中成长、在阳光下高歌、在山林间共饮一壶酒、爱到淋漓。毕竟若有才华藏于心,岁月从不败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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