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各种渠道被人安利,以为是一部探讨宗教信仰和人性的反战片,于是怀着比较高的期待去电影院看了这部电影。
作为一部战争片,他的画面,音乐,节奏都可圈可点。导演没用多少特效,却给我们展现了战场的残酷。这里没有手撕鬼子,没有中枪之后依然冲锋前进,怒拉几个敌人垫背,更没有长官一声令下,敌人犹如摧枯拉朽般败退。
这里有的是残肢断臂,中枪后立刻失去战斗力,倒地惨叫,四处飞溅的血花。导演在高潮营造的紧张氛围十分到位,即便我知道主角有不死光环,但在他冒险救人时还是为他捏了一把冷汗。
接下来说一说电影的剧情。
影片开始讲述了德斯蒙德的信仰如何形成,小时候差点误杀其兄弟,受到冲击的他开始信奉上帝并严格遵守上帝的圣经十诫。
在成年后成为一个傻白甜还交了一个护士女友(女主挺美的),之后无可避免要去参军。在军队,他遇到这辈子最大的矛盾冲突。当兵要拿枪杀人,可上帝说不能杀人。于是他反对拿枪,在被长官教导,被战友胖揍后,他还是坚持。最后他被起诉到军事法庭,他依然不放弃自己的信仰。
其实这一段我看的甚是不爽,可能是我是个没有信仰上帝的人,无法理解主角的行为。
在我看来这期间的矛盾冲突是主角自己作出来的。
作为一个基督教徒,你是合格的,你遵守上帝圣经十诫。但作为士兵,你是不合格的,基本的训练你都不完成,不遵守上级的命令。
那么我们思考一下拿枪和主角信仰冲突吗?
上帝只说不可杀人,并没有叫你不碰武器。那么你武器训练时,杀人了吗?没有。即便你拿了一把枪,在战场上你依然可以选择不使用。他们杀他们的,你救你的,两者毫不冲突。这让我想到之前看的故事,一个东德士兵在两德合并后被判了刑,罪名是射杀平民。这位士兵在驻扎柏林墙的时候,射杀了一位企图越境西德的平民。虽然作为士兵他必须开枪的,但陪审团认为,他完全可以在射击时抬一下枪口,这样既履行自己的职责又不会杀害平民。
我们回过来看,德斯蒙德难道不能这样吗?我训练场上履行一个士兵的职责,在战场上履行一个医护兵的职责还有身为基督教徒的信仰。也许导演也觉得逻辑有点说不通,在后面加了一段回顾。主角曾经阻止家暴,拿枪指着他的父亲,估计这让他产生了阴影。
那么你不早点说,(╯' ')╯︵ ┻━┻ ,非要在最后让人有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的感觉?
说实话,最后德斯蒙德救人的时候,我是敬佩的,但谈不上感动。因为我感觉,最后只是换了种表现手法的个人英雄主义,主角一个人穿越枪林弹雨,救了七十五个队友回来。值得敬佩吗?值得,他是英雄。值得效仿吗?需要商榷,在那种情况下,冒进救人只能是白白送命。不过在主角的信仰光环下,一切都不是问题了。
这部电影与我之前所想确实不太一样,所以心里落差有些大,反战的内涵没有体现出来,光是战场的残酷不足以升华影片到这个层次,当然就算加上宗教信仰也不够。
影片描写的是美国人自己的战争苦难,并没有深刻描写战争对于人类的摧残。里面的日本人描绘的太像凶残的猛兽,他们只会杀人,他们不怕死,他们没有人性。即便剧情中有个受伤的日本人得到德斯蒙德救治后没有暴露主角的存在,但并不影响日本人在电影中的丧心病狂形象。
所以电影其实还是一部美国主旋律的个人英雄主义战争片,只不过加上了宗教信仰这个元素。
《血战钢锯岭》作为一部战争片,是真的值得一看的,当然要在家长的陪伴下。但作为一部冲奥的作品,我感觉还差一些意思。
最后这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大家来讨论,不过不欢迎喷子,我有点玻璃心,会被喷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