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约翰·欧文的小说,书封上介绍说这位是村上春树非常欣赏的作家。后者的书看了不少,前者却是初次接触。通读完整部小说后,感觉两位的故事风格还是相当不同的,村上有种脱离现实的感觉,而这位虽然剧情曲折但还是偏向现实的。
如果一定要找出这两位的相似之处,那就是于冷静(有些地方颇显诙谐甚至是黑色幽默)的行文中透着饱满的情绪,然而正是这些细微之处最能在不经意间打动人心。
《独居的一年》故事开篇描写了一个行将分崩离析的家庭。失去爱子的母亲,沉迷外遇的父亲,年幼尚不懂事的女儿,和一个贸然闯入他们生活的16岁男孩。1958年的那个夏天,故事的主人公们齐聚在那栋房子中,夏天结束之际,他们各自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带着伤痛,带着失落。当这些人们再度寻回彼此已是很多年以后的事情了。
简单来说,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书封上有一句提示语说:当你找到爱的时候,也就找到了你自己。这句话可以说很精确地点出了小说的主题,但它显然还不够全面,在这样一本篇幅将近600页时间跨越将近40年的书中,它带给我的关于爱的感受是多样的。
最初的层次是特德·科尔。他的形象有些类似反面角色。在这样一本书中,这个男人对女性的狩猎显得格外背德而卑劣。他蓄意接近那些悲伤寂寞空虚的少妇们,利用自己的魅力一点点打开对方心中的空洞,将这些女性变为一己私用的人偶。当这个过程得到充分满足后,便随意地抛弃这些已被自己肆意玩弄过的女性。
对于自己的妻子玛丽恩,特德就显得更为冷酷了。非但不能用爱将妻子从丧子的绝望中拯救出来,相反他厌烦了她的伤心,设局让年轻的埃迪去吸引玛丽恩,让她背叛自己的婚姻,从而离开他。不得不说特德这个游戏人间的男人本性是多么自私自利。
这个人并不懂得爱情,因为他从未在这方面付出过真心。
然而即便是这么一个自私的男人,特德对女儿却是毫无疑问地付出了真正的爱。如果说特德赶跑玛丽恩是为了将女儿变成一个人的所有物,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私欲行为的话,他在整个抚养过程中所倾注的爱却是不打折扣的。虽然我们没有在书中看到太多过程,但我记着他用两个儿子惨烈的车祸给女儿上好了一节残酷的驾驶课,我也看到了当女儿告诉父亲自己如何被侮辱又对他如何的失望时这位父亲的痛心。
特德的自杀源于他的绝望,而他的绝望正在于他以为自己已经失去了女儿的爱。
我很遗憾特德没有收到来自露丝的那封明信片,他作为一个男人的品行实在叫人不敢恭维,但作为一个父亲,这样的结局不免叫人唏嘘。
这样的遗憾或许或多或少也存在与露丝·科尔的心中吧。这个无论在事业上还是壁球上都全面战胜了父亲的女人,究其一生都在尝试去爱,学会去爱。
当露丝还是小露西的时候,她失去了母亲的爱。成长的过程中,围绕着的是父亲独占式的爱。这个孩子长大成人,成为一个成功的作家时,内心依然孤独与惶恐。因为她总是无法避免去思念那个业已模糊的母亲,被抛弃意味着自己是那个不被重视不被爱的孩子。而这份症结所带来的失落与缺憾是任何事情都无法弥补的,就如同她手指上那个伤疤一样,即使变得很浅很浅,甚至肉眼都看不清楚的程度,却会永远在那里,伴随她的一生。
直到埃迪重新出现在露丝的生命中。
当年16岁的男孩变成了一个谦卑的中年人。于露丝,俨然就是一个陌生人,然而当话题放到玛丽恩——她的母亲,他的情人——时,他们又成为了任何人都无法介入的密友,分享着同一个秘密,追逐着同一个身影。
因为埃迪,露丝终于明白自己并不是被抛弃的孩子。相反,她是玛丽恩渴望拯救的女儿,她的母亲事实上在以一种特别的方式爱着她。
露丝心中的冰块逐渐消融,她尝试着放开自己去爱。艾伦或许并非她所钟爱的那种类型,但这个宽容的男人确实最适合那个刚从泥沼中走出时的她。几年的婚姻生活让露丝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他们甚至还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天使。
当艾伦离去时我以为这个女人又将重复她母亲的悲剧,然而露丝并没有陷入永久的痛苦,因为她并非独自一人面对这一切生活的困局。她的身边不是那个冷酷的特德,她有一个损友汉娜和虽然唯唯诺诺但真心关怀自己的埃迪,她还拥有自己的写作事业,最重要的是,露丝有最爱的儿子格雷厄姆陪伴着她。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人拥有事业朋友亲人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
寡居了一年,露丝重新振作了起来,再次入世。
玛丽恩的离去,特德的自杀,艾伦的过世,这些伤痛终将像那条伤疤一样变浅变淡,但它们不会消失,而是会成为铭刻于心的永恒证明,是这些人们对她爱的刻印。
手指上的这条小小刻印甚至如同红线般,情牵千里地连接器了露丝与哈利之间的缘分。
一个奇妙的侦探故事,将原本看似毫无交集的美国小说家与荷兰警察牵在了一起。他们再次见面后,才发现彼此的灵魂是有多么契合。
这一次,露丝不再是尝试去爱,而是真正懂得了爱的美好。
说到这里,我们必须来谈谈那个埃迪。
可怜的小埃迪,读他的情节时我脑中总会浮现出这几个字。他应该是清瘦俊美又有些因为年长而显得越发佝偻的模样,事业不上不下,谦逊自卑,胆怯不敢出格,埃迪似乎就是给人这么一个印象。
但谁又能想到他可能是这本书中最勇敢,最坚定,最执着的人呢?
当埃迪还是个少年的时候,他爱上了玛丽恩,表白示爱,60次的夏天,即便之后分离了37年,当他从少年变成青年,中年甚至走向老年的时候,他依然在用自己的小说述说着对玛丽恩连绵不绝的爱意。
在爱这件事上,埃迪矢志不渝。
三十七年后,埃迪与玛丽恩再度见面,他已五十三岁,生出了华发,看起来甚至比实际年龄还要老,不变的只有那份贯彻了数十年的爱。这个男人真正做到了在作品与现实中坚定不移地爱着同一个女人,无论在他的笔下他们的形象与经历有多不同,背后的影子与本质始终是属于最初那个女人的。
试问又有谁能不被这样的爱所打动呢?
特别是对有过特德这种丈夫的玛丽恩而言,这份爱更显弥足珍贵。她不仅被少年的爱所打动,她更是被埃迪的爱救赎了。
虽然小说从一开始就特别强调了露丝是故事的主人公,但对我而言,玛丽恩或许才是真正的主人公。《独居的一年》对她是独居的三十七年,而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被爱,救赎与被救赎的故事。
两个儿子的去世让玛丽恩失去了爱的能力,她困于绝望中无法自拔,甚至连新生的小女儿都难以让这个女人转移注意力,她只是一味地沉浸在痛苦之中,直到1958年那个与死去儿子有些相像的少年来到自己的身边。
他的纯情,他的天真,他的热忱,甚至他那仿佛无止境的欲求都让这个一点一点枯萎的女人再度意识到自己是个被需要的人。
玛丽恩对埃迪的爱,既像情人又像母亲,她会忍不住关怀这个与儿子离开时相仿年纪的男孩,又享受于对方不掺杂质的爱。而这样的爱,她从来不曾在自己那游戏人间的丈夫身上得到过。正是因为埃迪无私的爱才让玛丽恩下定决心要离开这个家,她不希望自己的颓丧伤害到最后的孩子。
作为母亲,玛丽恩用一种特别的方式保护了自己唯一的女儿;作为女人,在漂泊的生活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道路;作为一个人,她将内心的伤痛转化为动力,开始了自己的事业——写作。
如果说露丝花了一年的时间重新入世重新接受爱,那玛丽恩可能是在这三十七年的时光中慢慢舔平伤口,回来面对那些她所爱着的人们。
时光荏苒,当年的金发女郎依然美丽优雅,她在夜色中不期然地出现,将完整的自己交付给那个用一生都在等待的男人。
“只有死亡才能将我们分开”,即便年龄差异巨大又如何,他们终究是在对彼此的爱中得到了圆满。
故事的最后,母女终于见面了。
离去时,露丝只有四岁,而再会时,她的孩子格雷厄姆也已经四岁了。
我虽然没有像那个盼望母亲盼望了大半辈子的女儿那样哽咽不已,却也感受到了那临近完美尾声时的巨大情感浪潮。
只因那句“不是就是埃迪与我吗?”
说时平常,却是多少沧桑多少期待多少爱意包含其中,张力最大的无外乎如是了。
玛丽恩说过悲伤会传染。
但那又如何,人们从来不会停止去寻找爱,不是吗?
后记
还是那句话,我很欣赏约翰·欧文那种旁观者式的写作风格,冷静,富于余裕,在感情上细节上的刻画又经常能感动到读者,而且还相当有画面感。个人认为拍成文艺电影应该也会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