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与朋友小刘闲聊,她对我讲了她去年看的一档电视节目,让我颇有感触。
这档电视节目讲的是一个农村女孩杀人的故事。
女孩去异地与网友见面后回家,买了火车票后身上就只剩下五十元钱了。由于火车票是第二天的,女孩无钱住旅馆,只得以在街上闲逛来打发时间。
这时,女孩认识了一个五十开外的老头。老头了解了女孩的情况后,声称自己有一间房子,可以让女孩住一晚上,于是女孩随老头来到这间房子。
可是十多天后,老头却被人发现死于该屋。老头全身一丝不挂,身中四十几刀,明显的死于他杀。经过艰苦的侦察,公安最终抓到了凶手,竟是老头提供给房子住的女孩。
经过审讯,女孩交待了杀人过程。女孩说,在她遇到困难时,遇到了老头并且愿意向她提供帮助。她见老头不像坏人,于是便随了老头去。殊不知到了老头家,老头却要强奸她。她不从,便杀死了老头。
根据女孩的供述,法院最终以防卫过当判了女孩四年徒刑。因为据女孩说,当时她捅了老头两刀,见老头倒下后仍有气,便又捅了老头几十刀,直到老头一动不动才住手。
对于法院这样的判决,有记者采访了老头的儿子,儿子认为判轻了。然而老头的妻子却不愿提起上诉,这可能是出于对经济窘迫的考虑,也可能是对老头怒其不争的考虑。
我认为法院也判轻了。我甚至认为老头不是死于强奸的原因,而是被女孩谋财害命。因为,纵观整个案件,疑点重重,难以解释。
首先我要说的是,这个女孩莫看只有十八岁,却可以说是个老江湖。她在学校里打架,在社会上打架,在公安局早已挂了号,可以说是劣迹斑斑,非等闲之辈。而老头不仅无前科,且在邻里甚至在户籍公安那里口碑都很好,他对人热情,乐于助人。这样一个好老头会对那么一个坏女孩施暴,我看可能性很小。
接着我再来说案件呈现的疑点。
疑点一,女孩与老头才认识,互不了解。单身又"老江湖"的女孩一点防范之心都没有,老头说带她回家她就跟着去了,心安理得的接受老头的请吃,住宿安排,这怎么说来也让人难以置信。
疑点二,老头死的时候是赤身裸体的,女孩解释为老头才洗了澡出来。我不禁要问,如果这时女孩发现了老头的不良动机,以让老头洗澡作为缓兵之计,老头洗澡的时候当然是女孩逃走的绝佳时机,那么女孩为什么不逃?如果是老头自己去洗的澡,作为从农村来的老头,要洗了澡才来施暴,这也恐怕有悖常理。
疑点三,女孩先捅了老头两刀,老头已倒地失去了反抗能力,她想的不是赶快逃跑,赶快报案,而是再次举刀,连捅老头几十刀,直到老头气断身亡,一动不动,这不大符合一般受害人即时的反映。
疑点四,更让人不可思议的事,女孩杀了人,却不离开,而是不顾床上的死人和满屋的血腥味,竟在这只有十来个平方窄小的房间里睡了一晚上,第二天还去楼下不远处的诊所包扎了因与老头搏斗而受伤的手。可见其非凡的心理素质。
综合以上疑点,我们可以还原这个案件的真实经过了。那天老头与女孩无意中碰见,摆谈中老头了解到女孩遇到的困难,于是决定帮助这个女孩。女孩到了老头家里,趁老头进浴室洗澡之机,便翻动屋里找寻可盗窃的财物,结果被老头发现。老头情急之下裸体出来制止,于是发生抓扯,女孩趁老头不备(老头万万没有想到对方心狠手辣),连捅老头两刀,致使老头倒地。女孩见老头没有断气,恐其不死,留个活口,于是又捅了老头几十刀。最后,女孩终于抢得老头的财物。
如果这是案件的真实经过,那么前述的那些疑点就好解释了。以女孩的经历和胆量,可以这样说,从她认识老头那一刻起,她就没有安好心,所以她才无所畏惧的与老头同往小屋,所以她才在明明可以"逃走"的情况下而不逃走,所以才非得置老头于死地而不可。至于杀人后而又留宿的情况,则恰恰证明女孩有杀人越货的胆子。女孩去诊所包扎时花了两百元钱,这说明女孩是拿了,不,应该是抢了老头的钱的。也许女孩起先并不想杀人,只是想偷窃财物,当女孩的偷窃行为败露后便起了杀心,因为女孩那时太需要钱了,反正在女孩看来在这里杀了人并无人知道。
因此,可以这样说,女孩是:欺负老头是单身,不安好心随人去。偷窃败露起杀心,无人知哓壮贼胆。她是谋财而害命,并非是老头企图强奸她,她才杀死老头。法院轻信女孩的供述,以女孩防卫过当而杀人判女孩四年徒刑是不公正的。可惜的是,老头的家人因故不上诉,否则案件的结果很可能是另外一个样子。
这件事也给人以这样的启迪,那就是帮人当慎帮,助人要小心,否则是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以至灾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