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了电影《找到他》,三个女人,同一个主题,不同的遭遇,揭示了人性最丑陋的一面,也让我看到了人性中尚存的良知。
三个女人,当今社会不同阶层女人的代表。同为女人,同为母亲,这部电影看得我非常痛心,非常难受,以至于出了电影院后差不多半个小时我还没有从这种感受中完全跳脱出来。是痛心疾首?还是愤愤不平?还是割痛惋惜?还是被剧情勾到?还是其它?
一觉醒来,似乎有所觉察。作为一个女人,完全有权利选择过怎么样的生活。作为一个母亲,完全有权利选择做一个怎么样的妈妈。
女一号,李捷,律师,在遭遇丈夫出轨时,坚定选择离婚,此时她面临最大的困难是争夺女儿的抚养权。虽然她站在律师的角度,拼命工作,用经济手段来换取选择权。但最终,她却输在了过度信任上。你可以说,她已经这么努力了,当她碰到一个她认为可以信任的保姆时,她有什么错?是啊,一个叱诧职场的律师,怎么可能在这种细节上出错呢?一个真心爱孩子的保姆怎么可能会伤害她的孩子呢?按道理,律师是最不容易轻易相信一个陌生人的,是什么推动她选择了相信呢?我想,那一定是需要,一种迫切的需要!李捷急切的需要一个能懂孩子的保姆,爱孩子的保姆,而孙芳确实是爱她的孩子的。只是,当她的眼里只有工作时,她却无意识中牺牲了亲子关系,忽视了保姆。而这份忽视,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
女二号,孙芳,保姆,嫁给了无情无义的渣男,遇上了重病的孩子。为了给孩子治病,为了更快筹到治病的钱,她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眼睁睁的看着孩子离开,为了远离渣男勒索,自卫中结束了渣男的性命。为了还清债务,走投无路之时,选择把多多当商品出售。无论她是出于何种的目的,私自带走别人的孩子是拐卖,杀人后放火焚烧是犯法。自己的错误,怎么能用无辜孩子的生命来偿还。就算最终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那生命的意义何在?活着的时候对无辜生命和家庭造成的创伤谁来负责?也许你会说,筹钱救自己的孩子难道有错吗?正当防卫错手杀人难道有错吗?私自抱走别人的孩子但并没有伤害孩子难道有错吗?很多时候,我们要学会恰当的放手,学会认清形势,看清自己。仇恨也好,悲伤也好,只要不伤害别人,不伤及自己,都是可以的。
女三号,朱敏,全职妈妈,因为全心全意在照顾孩子与家庭,失去了工作的机会。离婚时,唯一的希望是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是在法庭不是讲感情的地方,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谁就有更大的把握获得抚养权。自杀也好,哭闹也罢,终究是要回到残酷的现实中。没有人会在乎你曾经付出了多少,没有人会考虑失去孩子的抚养权对你来说是多么的残忍。
所以作为女人,是否应该先让自己自强自立。作为妈妈,是否应该先让自己有能力给孩子一个安全温暖的家。
当你有权利时,请你先有能力。
当我们连养活自己的能力都没有,照顾孩子的能力都没有时,请不要随意拿孩子的抚养权当借口。先努力过好自己的生活,先好好照顾自己,学会好好爱自己吧!
请记得,无论何时,你永远都是孩子的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