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走出社会的时候,虽然收入低微,但一看到路边有要钱的乞丐,还是忍不住会赞助几毛。
但是,当了解到那些乞丐的真正实力之后,我渐渐变得冷漠了。
我们的善心,不能被人利用。
后来,有了郭美美事件,也有了水滴筹…
但是,人们对水滴筹深恶痛绝,哪怕是受益的当事人。
2025年1月21日,山东省济宁市有一位刘女士发帖称,当地一家公益团队在志愿者群发布了给孤寡老人送温暖募捐活动,“请爱心人士伸出援手,一分也是爱”…
刘女士的两个孩子准备每人捐10元零花钱。她给一名活动发起者转了20元,并告知这是两个孩子用自己的零花钱献爱心。
哪知道,一腔热血却遭遇冷水泼头。对方不仅没有收款,还回复了一个“抠”,还表示以后10元不再收。
捐款是热情,不捐是本份。
活动文案中提到“一分也是爱”,现实中却连10元钱都嫌少。
而且那态度也令人寒心呀。真不知道那个工作人员是什么样的心态,他自己又捐了多少钱呢?
红星新闻对此有相关报道。
其实,国家有相关规定:任何个人不允许以任何名义发起捐款。
这让我相亲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的时候,我正在河南郑州,当时满大街都是捐款箱,随便一个街道都有工作人员在募捐。很多街道的工作人员甚至抱着募捐箱子,挨家挨户去找那些商户和摊位捐款。
当时我就觉得有问题:大家都在发动募捐,谁来监督?谁敢保证他们把募捐来的钱全部用到了灾区?谁敢保证他们不会见财起意?
我的担忧并没错。几天之后,郑州市政府发布通知:地震捐款有固定的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许私自募捐…
2016年11月,有个在深圳的湖南人罗尔,以女儿病危为由,发表公众号文章,引发广大网友积极打赏。我当时留了个心眼,结果不出我所料,事情很快就反转了。
罗尔是个精致利己者,他名下几套房,还有车,却在网上哭穷。
一个文学群里有位湖南文友萧骏骐却不认可我的看法,争论几句之后他把我删了。
不久之后,萧骏骐在群里发动募捐,声称有个文友“红月亮”病了,让大家捐款。
他在群里挨个点名,让大家捐款,也特意点到了我。
我随口问了一句,“这次不会又是骗人的吧?”
有罗尔事件在先,我这样问,并不过份。
萧骏骐就像是被踩了尾巴一般暴怒,在群里大吵大闹。我回复他“私人募捐违法”。
他骂我是“冷漠的人”,并把我踢出了群。
群友们都对他的态度很不满,然后有人扒出,那个网友“红月亮”其实是萧骏骐的老婆…
很多网友也反映,萧骏骐贪得无厌,经常要求网友们为他的文章打赏,但他的文章并没有多大观赏价值…
私人募捐违法,不是专业的慈善机构募捐同样违法。就算他们是公益团队,如果没有专业的募捐手续,同样不能募捐。
因为骗子太多了,只能靠法律去约束。
这件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欢迎一起参与讨论。
评论区里见高人。
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