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步入二十一岁行列的我,浑浑噩噩的喜欢过两个人。照这个比例算的话,如果我活到八十岁,也就喜欢八个人,并且二十一岁之后我可能还在喜欢那两个人中的后一个,这么说来我八十岁之前可能连八个人都喜欢不过来,这种感觉就像一辈子只穿过不到八套衣服,只吃过不到八种不同的火锅,只学过八种不同的技能,这让我感到恐惧。
如此说来,现在我喜欢的这个人很有可能是我人生中的八分之一甚至是八分之三。嗯,很大的比重了。然而真要我详细的罗列出喜欢他的理由的话,抱歉,我感到语塞,我也不知道我喜欢他什么。
真的有人问过我这个问题,我答不上来,只好敷衍的回答”神秘感。”
我喜欢他的神秘感。我很好奇他每天都在做什么,我们在上课的时候他在做什么,我们吃饭的时候他在做什么,我们聚会的时候他在做什么,别的男生打篮球的时候他在干什么。我如祥林嫂般脑子里一直飘着五个字”他在干什么……他在干什么……”不不不,这不是我,我不情愿被束缚,精神上也不可以,主动的也不可以。
但我的好奇心像我的食欲一样挡都挡不住,我不允许自己每天纠结同样的没有答案问题。
于是我逃课了,别人上课的时候我在寝室睡觉。我发现其实我并不困,起床的挣扎仅限于迟到与不迟到的几分钟里,室友都走后我无比的清醒,就是我立马起床不刷牙不洗脸奔向教室也会迟到的那几分钟里。
睡不着,起床。不想玩手机,不想看课外书,不想刷牙洗脸,甚至不想躺着,因为我不困。那一刻我多希望我是因为贪睡而逃课,而不是为了探究所谓的神秘感。
我猜被我暂时喜欢着的这个男生也是因为一时挣扎不想起床而错过了一节课,一节不想上但逃了之后又十万分无聊的课。
然后我开始不在食堂吃饭。学校并不大,吃饭都碰不到,我猜他肯定没有来食堂吃。那么小镇呢,我几乎每两天去一趟小镇,也没有碰见过他,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了。于是我开启了大学生涯漫长的外卖之旅。这种感觉并不好,我还是喜欢吃新鲜的热乎啦的饭,不喜欢在寝室像后宫三千眼巴巴的等帝皇的临幸似的浪费时间。
可我还是很好奇,他在等外卖的时候干什么呢,他叫的哪家的外卖呢,他喜欢吃面条还是大米饭呢,不知道。我喜欢吃热乎啦的面条,吃的时候最好呲溜溜吸进嘴里,并且吃完之后鼻涕一把泪一把外加热汗一把,像守在地头饿了三顿的老农民。
我只见过他打过一次篮球。我去过无数次球场,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发现好多帅哥,却没有见过他一次。他明明会打篮球,却不去球场那他去哪呢,在我们上课的时候打篮球吗,似乎也不大可能。后来的后来我有些理解他了,我会滑冰,我让我弟把滑冰鞋万里迢迢给我寄来却没滑过三次,并且每次滑都很小心翼翼,我怕摔倒,面对曾经熟悉此刻有些陌生的滑冰鞋,我怕摔倒,于是那没有超过三次的机会被我浪费在了月黑风高的晚上。也许这就是他不去篮球场的原因。
说出来很扯啊,喜欢一个人会因为他的神秘感吗?我自己都不信。
这个学期快结束了,仔细算来我跟他碰面不到二十次,说话不到十句,qq联系不到五次。嗯,我喜欢他的神秘感。
去他的神秘感,此刻很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