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实践论》的姊妹篇,《矛盾论》为教员于1937年8月所写,收录于毛选第一卷。《实践论》详述了知和行的关系,属于认识论的范畴。《矛盾论》则论述了事物内部的矛盾及发展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
开篇,教员指出,想要从根本上懂得唯物辩证法,须弄清楚这些问题: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一、两种宇宙观
教员引用列宁的说法,认为在人类的认识史中,关于宇宙发展的法则,主要有两种见解,一是形而上学,二是辩证法。形而上学认为发展是减少和增加,是重复,将发展的动力归结于外部(如上帝、造物主)。辩证法认为发展是对立的统一,统一物分成两个相互排斥的对力,两者对立又相互联系。
1.形而上学亦称玄学,在世界各个国家(包括中国)很长的历史时间里,形而上学的唯心论宇宙观占据了统治地位。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生产力前所未有的提高,无产阶级成为历史发展的最大动力,由此产生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形而上学是用孤立、静止、片面的眼光去看世界,认为世界一切事物的形态和种类,都是永远彼此孤立和不变的。即使变化,也只是数量的增减和位置的变更,这种增减和变更,动力来源于于外部而非内部,且事物的特征是从一开始就存在且将永远存在下去的。
这种思想在欧洲是机械唯物论(以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解释自然界和认识论问题的哲学学派)和庸俗进化论(斯宾塞套用达尔文的进化论,只承认事物发展的渐变,否认事物发展中的突变;只承认发展中的量变,否认事物发展的质变;否认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性)。在中国则是“天不变,道亦不变”(出自儒家董仲舒的观点)的天道理论。
2.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主张从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关系去研究事物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作是动力来源于内部的运动,每一件事物的运行都与其周围其他事物相互联系。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一件事物和其他事物的相互联系及影响是第二原因。
教员举例,俄国由帝国主义转为社会主义的苏联,日本由封建的闭关锁国转为帝国主义,这些国家的地理、气候等外部条件都没有变化,所以其变化的动力来源于内部。社会的变化,主要是由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内部矛盾推动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更替。同时,唯物辩证法不排除外部因素,但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变化通过内因起作用。教员又举例,“鸡蛋因得适当的温度而变化为鸡子,但温度不能使石头变为鸡子,因为二者的根据是不同的。”两军相争,一胜一败皆取决于内因。胜者胜于其军力强或指挥无误;败者败于其军力弱或指挥错误,外因依旧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二、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这里,教员引用恩格斯的话:“运动本身就是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矛盾是简单的运动形式的基础,更是复杂的运动形式的基础。教员举例力学中的作用和反作用、物理学中的阳极和阴极、化学中的化合与分解、战争中的进攻与防守等。
德波林学派认为,苏联条件下的富农和一般农民之间只有差异,并无矛盾;法国革命时的工农阶级的第三等级中,也只有差异,并无矛盾。然而,世界上的每一差异中就已经包含着矛盾,差异就是矛盾。劳资之间是向来存在相互矛盾的,只是没有激化;工农之间也有差异(即矛盾),只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汇总形成了联盟,在发展过程中逐渐解决了这个矛盾。所以,这是矛盾的差别性的问题,不是矛盾的有无的问题。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事物发展的一切过程中,又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
三、矛盾的特殊性
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中的矛盾,都带特殊性。自然界中的诸多运动形式,如机械运动、化合与分解、声波运动、光和热的运动等,都相互依存而又相互区别。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特有的某种矛盾的研究,构成了某一门学科的对象,如数学中的正负数、物理中的作用与反作用、化学中的化合与分解等。矛盾的普遍性使人们认识到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原因和根据,矛盾的特殊性使人们认识到一件事物与其他事物运动发展的不同,即特殊的原因和根据。
认识的过程有两个,一是由特殊到一般,二是由一般到特殊,二者相互联结。此一般即为普遍性,此特殊则为特殊性。教条主义者错误在于,不懂得必须研究矛盾的特殊性,认识矛盾特殊性的本质,从而充分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另外,不懂得在认识了事物共同的本质(即普遍性)后,还必须继续深入研究普遍性中新的具体事物(即特殊性)。
不但要研究一个大系统的物质运动形式矛盾的特殊性及本质,还要研究每一个物质运动形式在其发展过程中的矛盾的特殊性及本质,即从全面到个体。因为不同的矛盾,需要用不同的方法才能解决。如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用社会主义革命的方法解决;人民和封建制度的矛盾,用民主革命的方法解决;殖民地和帝国主义的矛盾,用民族革命的方法解决等。旧的过程和矛盾被消灭,新的过程和矛盾产生,新旧矛盾的解决方法也不同。在此,教员批评了教条主义,指出他们用自以为不可改变的公式去生搬硬套。
研究问题,要避免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所谓主观性,即缺乏客观、唯心看问题。所谓片面性,即缺乏全面的视角,不了解矛盾各方的特点。只见局部,不见全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所谓表面性,即研究不够深入,粗枝大叶地只看到事物矛盾的轮廓便想去解决。教条主义者和经验主义者都是因为看事物的方法是主观的、片面的和表面的,所以无法探寻到事物的关系和规律,无法正确解决矛盾。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即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共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矛盾即是运动,是事物,是过程,也是思想。否认矛盾,就否认了事物的一切,所以矛盾具有共性和绝对性。另外,一切个性包含于这种共性当中,都是有条件地暂时存在,所以具有个性和相对性,无个性即无共性。
四、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
矛盾特殊性的问题中,有两种情形须特别提出来加以分析,一是主要矛盾,二是主要的矛盾方面。主要矛盾即抓住诸多矛盾中最重要的矛盾,此为一个矛盾点。主要的矛盾方面即在主要矛盾上,去抓该矛盾的主要方面。
复杂的事物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矛盾并存,其中必有一种矛盾为主要矛盾,它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如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为主要的矛盾,其他的矛盾如无产阶级和农民小资产的矛盾为非主要矛盾,被主要矛盾的力量所影响。另外,新陈代谢是宇宙间普遍的不可抵抗的规律,事物本身将不断发生转化,任何事物的内部都有新和旧的两个方面的矛盾,行成一系列曲折的斗争。斗争的结果,新的方面由小变大,上升至支配地位,旧的方面由大变小,趋于灭亡。新的方面取代旧的方面,获得支配地位的时候,旧事物的性质就变化为新事物的性质。
部分情形下,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关系呈复杂变化的状态,如帝国主义侵略一国的时候,帝国主义和所侵略国之间的矛盾成为主要矛盾,被侵略国家的内部矛盾暂时降为次要矛盾。而在侵略的危机完全解除后,该国的主要矛盾很可能将转为内部阶层之间的矛盾。所以,任何过程如果有多数矛盾共存的话,其中必定有一种是主要的、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也正因此,研究任何的问题,只要存在两个以上矛盾,就要全力找出主要矛盾。抓住了主要矛盾,其他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关于主要的矛盾方面,举例说明。教员在《论持久战》中对抗日战争做了三个阶段的规划,三个阶段中,“进攻”和“防御”是主要矛盾(抗日战争)的两个方面。第一个阶段的“敌之战略进攻,我之战略防御”中,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为防御,其次是进攻。第二个阶段的“敌之战略保守,我之准备反攻”中,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为准备进攻,次要方面为防御。第三个阶段的“敌之战略退却,我之战略反攻”中,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为进攻,次要方面为防御。该段如暂未理解,建议多读几遍。
五、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首先,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方,都以其对立方为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另外,矛盾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各自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此为同一性。
“辩证法是这样的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怎样能够是同一的,又怎样成为同一的(怎样变成同一的),在怎样的条件之下它们互相转化,成为同一的,为什么人的头脑不应当把这些对立看作死的、凝固的东西,而应当看作生动的、有条件的、可变动的、互相转化的东西。”
教员引用列宁以上的话,并作出解释。一切过程中矛盾的各方,本来是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相互对立的。世界上一切事物的过程和人们的思想里,都包含这样矛盾性的方面,无一例外。简单的矛盾或只有一对矛盾方,复杂的矛盾则有一对以上的矛盾方,且矛盾之间又互为矛盾。如此看,矛盾之间极不同一,那为何仍说是同一的呢?
原因是,矛盾的各方无法孤立存在,加入没有与其作对的矛盾的一方,则自己的一方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没有作用力,则反作用力不存在;没有生,则死不存在;没有上,则下不存在。所以“一切对立的成分都是这样,因一定的条件,一面互相对立,一面又互相联结、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互相依赖,这种性质,叫做同一性。”同时,一切矛盾的方面都在一定条件下有着不同一性,所以称为矛盾。这种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联结的关系,则是对立的同一,同一的对立。这就是列宁辩证法研究“对立又怎样能够同一”的结论。
对立的同一是一种状态,这种状态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矛盾的两方,在一定条件下,会向着自己相反的方向、对立面所处的方向转化。如无产阶级经过斗争转化为统治者,原来的统治者转化为被统治者,双方相互转化为对方原来的位置。战争与和平,也是相互转化的。清朝的和平转化为抗日战争,抗日战争转化为新中国的和平。
另外,矛盾的同一性存在于一定条件下。我们所说的矛盾指现实的、具体的矛盾,相互转化也是现实具体的。如神话故事中矛盾的相互转化,并不是现实科学的反应,即神话中的矛盾构成的诸多方面,并不构成具体的、科学的同一性,只是幻想的同一性,不归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范畴。
教员举例,鸡蛋能够转化为鸡子,而石头无法转化为鸡子;人能生出人,而无法生出别的。由此得出结论:“缺乏一定的必要的条件,就没有任何的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的问题已阐述清楚,接着是矛盾的斗争性。
“对立的同一(也称一致、统一、合一),是有条件的、一时的、暂时的、相对的。互相排斥的对立的斗争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教员再次引用列宁的话并解释,“一切过程的常住性是相对的,但是一种过程转化为他种过程的这种变动性则是绝对的。”该观点和爱因斯坦“运动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物理学观点不同,从社会学角度,列宁的观点更符合事实。
任何事物的运动,都有两种状态,一是相对静止,二是变动。在相对静止的状态下,只有数量的变化,没有性质的变化,所以显示出看似静止的面貌。在后一种状态下,前一种状态的数量变化已达到某一个最高点,引起统一物的分解,此时发生了性质的变化,也显示出变化的面貌。在矛盾的斗争中,事物总是由前一种状态转化为后一种状态,再由后一种状态达到矛盾的解决,从而回到前一种状态,循环往复。所以,对立的同一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暂时的,对立的相互斗争则是绝对的。
简单总结,同一性中存在着斗争性,特殊性中存在着普遍性,个性中存在着共性。用列宁的话总结是:“在相对的东西里有着绝对的东西。”
六、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教员直接给出了结论,即“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矛盾斗争的一切形式。”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特殊表现,只有矛盾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双方才会采取对抗的形式,发展至非和平状态。教员举例,“炸弹在未爆炸的时候,是矛盾物因一定条件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的时候。待至新的条件(发火)出现,才发生了爆炸。”
矛盾和斗争是普遍的、绝对的,斗争的形式,但解决矛盾的办法,则因矛盾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有的矛盾从非对抗性转化为对抗性,有的矛盾则从对抗性转化为非对抗性。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对抗的矛盾变成非对抗的矛盾,则这种矛盾就会被消灭。该段末,教员补充列宁的观点,“对抗和矛盾断然不同。在社会主义下,对抗消灭了,矛盾存在着。”
七、结论
首先,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与形而上学的非科学性宇宙观相反。
其次,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绝对性,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
第三,矛盾具有特殊性和相对性,互为矛盾的每个方面均自有其不同于其他方面的特点,且能够相互转化位置。
第四,矛盾具有一定条件下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事物能够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且斗争是不断的。无论是在静止还是转化运动阶段,都存在斗争,矛盾各方相互转化的时候,斗争的表现更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