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跛脚少年”的前半生

《人性的枷锁》这本书,什么都好,我唯独不喜欢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太重,常常会让我误以为自己打开是一本哲学书或者心理学的著作。但是毛姆似乎却对自己起的这个名字颇为满意。

这个故事是从跛脚的小男孩菲利普失去母亲讲起的,母亲去世前对他最后的抚摸,就是那只坡脚。而后十年,这只跛脚送给他一个被同学们不断欺辱的童年,可也许也正是因为其他的孤立,让他对学业得以专心致志,让他成为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如果以学业来衡量人生的得失的话,他无疑在童年达到了人生的巅峰。而后十数年,学画、学会计、乃至学医,他都再没能展现出如此出众的品性。

他生长在一个宗教家庭,他的监护人——凯利伯父,是一个牧师。他曾真诚地侍奉过神明——当他祈祷神明治好他的跛脚的那几个日夜,不可不谓不虔诚(哪怕是一片带着功利心的虔诚)。但是他的祈祷没有得到“神”的回应,他无法理解,他的虔诚,治不好他的“跛脚”。

他有意把自己的残疾作为献祭,献给爱他的上帝。

我曾经痴迷于一句台词:“曾经,我有多爱你;现在,我就有多恨你。”

同样的,在他祈祷的那些夜里,他有多虔诚,信仰在崩塌的那一刻,就有多么地彻底。当他离开了他的国家,离开了那个被圣光普照的宗教家庭,他与生俱来的信仰,也走向了终结。

他感觉自己在一点点失守。一种难以抵挡的无力感涌上心头,就像一只空瓶子被摁进了满盆水里,水正源源不断地灌进去。

菲利普长大了,那段被凌虐的童年,已成了往事,信仰,也一起被留在了那段时光。当我陪着菲利普走过这十数年的光阴,学会思考人生的意义、学会质疑信仰的理所应当时,我才重新想起这本书的题目——《人性的枷锁》。

而后,漫长的时光,他思考过很多,质疑很多,却似乎从未质疑过,他此番毅然决然对“信仰”的叛离,究竟是对,还是错?

在看到中段的时候,我开始怨恨作者,怨恨一个少年的成长,为什么总是离不开那些情与爱呢?也许这总是一个少年的宿命。他抛弃过一个爱上了他的年长的女人,他也疏离过一个新任他的可怜女生(后来,他亲手把她的尸体从房梁上托了下来,但是请不要怀疑,这个可怜的女孩是死于贫苦,和对艺术“不自量力”的执着),后来,他痴迷上了一个庸俗不堪、爱慕虚荣、自私又自傲的女招待。作为毛姆的自传小说,我无法想象他究竟吃过“爱情”的多少苦,竟不惜用所有不堪的词汇,来形容这个菲利普所“痴迷”、“钟爱”的女人。为了这个女人,本不富裕的菲利普不惜挥金如土;为了这个女人,他一次次地放弃自己的尊严、视誓言如粪土。

许多人把菲利普对这个女人的痴迷看作是对读者的折磨,这个女人一次次地抛弃他,又一次次地在没落无助的时候(因为怀孕而被男人抛弃的时候、无力求职生沦落风尘的时候……)回到他的世界。而每一次,菲利普都愿意像迎接神明一样把他迎进自己铸造的天堂。

在那些扭曲的文字里,我分不出爱与恨:是爱她,还是恨她;是可怜自己,还是怨恨自己?直到某一句话,似乎突然让我醒悟,只有这个女人的不堪,才能彰显出他不离不弃的伟大——一次又一次,他似乎试图救赎那个女人,又或者,他根本就是在用这份救赎,来救赎自己。

他已经爱上了爱情。

在最后的最后,菲利普终于破产了,因为盲目的炒股。小时候,我总是不忍心去读那些凄惨的字句——这份懦弱曾让我对《红楼梦》望而却步,我无法想象将美好亲手打碎在眼前的样子。可是直到今天,当我看到一直以“绅士”自居的菲利普沦落街头、无家可归的时候,我甚至不再抱有一丝同情。因为我总也无法忘记他那个遥远的伯父的牧师公馆——我没有忘记,菲利普也没有忘记,这甚至成为辍学的菲利普最后的一丝希望。这不是曹府的衰落记,而只是彼得大帝的游历。伯父的遗产会把他重新送回“绅士”的行列,他会带着这两年间艰苦生活的感悟,重新出发。而那些,和他挤在同一个员工宿舍的“舍友”们,只能继续自己的“日子”。

毛姆为这本书取名叫做《人性的枷锁》。终其全书,他都在进行着思索,他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在为他对人生的思考添枝加叶。

菲利普的学生生涯很不快乐,这让他发展出了自我分析的能力;就像吸毒上瘾一样,他不知不觉沦为了这个恶习的奴隶,以至于现在格外热衷于自我解剖。

人生这个问题的所有魅力,都承载于那本不存在的答案。每一个沉迷于去问“为什么”的人,难道不会迷失在“为什么要问为什么”的不竭循环里么?

这本书的精华,本应存在于这些不竭的思索,可我不打算再在这个问题上做任何注解。我喜欢书中一个落魄诗人不断重复的那句话——

生活是用来过的,不是为了被书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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