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讨论,引起了我的兴趣。
“你们认为遗腹子应该生下来吗?我身边现在出了这么件事情,23岁的女孩怀孕4个月了,27岁的老公车祸死了,公婆都快60岁了,老公有2个姐姐,公婆和2个姐姐都要求她生下来,她犹豫不决,她父母让她打掉遗腹子,说一个人女人带着孩子太难生活了,而且她才23岁,那么年轻,还能开始新的生活,生下来这个孩子就一辈子牵挂孩子,没有自己的生活了,你怎么看呢?”
已有朋友给出建议:
“既来之,则安之,因为他是一个还未睁开小眼睛看看世界的美,还未感受被爱的热怀,更因为他一个亡命人生命的延续”
我尝试着给出我的角度:“如果姑娘心智够成熟,双方家庭经济也够宽裕,并能给到她足够的支持,把遗腹子生下来,延续对亡夫的爱,是最完美的事。
从她的犹豫不决来看,内心并不坚定。也许是因为年轻,有对未来无法把握的恐惧;也也许夫家支持不够,不足以给到她足够的信心。
姑娘只有23岁,一定会有新的生活,带着个孩子再嫁,实际生活中必定困难重重。
毕竟,公婆已近60,两个姐姐有自己的生活,不能切身地帮忙一辈子。婆家的希冀是对的,也是正常的。
但姑娘的实际情况是,她可以尊重自己的选择。
打掉这个孩子,虽然从一个生命的角度来说,未免可惜,但是这却是大多数人的选择,无可厚非。留下这个孩子,留下了爱,也顺遂了婆家的心愿,就要做好迎接困难的挑战,此刻内心坚定的信念,会是日后困难来临时的强心剂。
个人观点,供作参考。”
生与不生,其实都是对的。考验的,是对困难的接受度。
打掉不生,马上是婆家也许的责难,和自己内心对亡夫的爱的怀疑, 还有周围的一些非议的声音。这是短期要面临的考验。
而生下来,面临的则是长期考验,日常生活中单亲家庭的各种困难,教育的、经济的,更是两大重头戏。
无论最后姑娘作出什么决定,作为局外人,我们唯有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