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
我,也就是她。
她是简依。
所以我叫简依。
这是一个关于简依的故事,也就是我的故事。
写这个故事是我人生计划的一部分,也是最后的一部分。
我要用这个故事告诉这个世界,我曾经来过。
一个叫简依的女子。
简依是如此平凡,走在人群中便全然消失,有如从未存在。
所以我要写下她的故事。留下她的痕迹。
也许这痕迹不过是在沙滩上之画,一陈风吹过,便不复再有。
但我仍然要写这个故事。
这也许是个真实的故事,也许是个虚构的故事,或是魔幻。
也或许对我来说是真实的,对你们却是魔幻虚构的;对我来说是虚构的,对你们来说又是真实的。
而我相信木然如果读到,只会认为它全都是真实的。
因为这也是他的故事。没有他,哪能有这个故事呢?
也许木然会在某一天突然经过某个旧书摊前发现它。
于是买回,在冬夜的炉火边一字一字读着,所有记忆涌上心头,泪流满面。
如果真如此,他的泪滴落在发黄的书页之后,当他因思念而呼唤我的名字的瞬那间,我便将从这书中走出,与他重逢。
你要知道,这是一本魔法之书。我用了三年时间寻访到一位传说中的魔法大师,他承诺只要木然思念的泪水滴落,我便定然重生。
可这又能有风险的。怎么能确保木然就一定能读到这本书呢?这可能性实在是太小了。世界如此之大,书本如此之多,木然纵然爱读书,也不一定就恰恰看到我将为他而写的书。
但万一呢?也不是一点可能没有。正如这人海茫茫,我又怎么遇上他了呢?我不过是一回头,便正好他在那里了。
更何况,这是唯一的办法。
医生说,我只不过最多剩半年时光。不如此,那我此生不可能再看到他一眼。
我想信木然一定还在这世间,只是不知迷失何处,找不到回来的路。
也或许他在什么地方,等着我去找他。
我的确找了他许多年了。
而现在再也没有时光与力气寻找了。
我只能想象他在一个玫瑰花与紫罗兰盛开的地方,也许是某个幽深的山谷,也许是一条清澈的溪边。他建好一上极漂亮温馨的不木屋,正如我曾经和他一起所幻想。
这幻想就足以让我幸福。
但我又不能常常如引幻想。我得抓紧时间写我的故事。
这也许也是对这个世界的告别。
告别多是个令人伤感的词。
而这不又正是一下流行着告别的世界么?
不仅告别爱情,也告别友情、真诚、善良、宽容、慈悲。
所以即使告别,这样的世界也不会有太多留恋。
唯一留恋的只有木然。
从未想过此生能遇见木然。
他如一颗灼热的流星划过,在我的生命中留下如此深痛的烙印与伤痕。
是的,有时候你不得不相信一点命运。是谁在主宰我们的人生呢?
我和道自己身边大多数人都不认为自己的人生是由自己主宰,而是“别人”。
可别人又是谁?你说不出他的名字。
于是给他一个假想的名字:命运。
而我也如此。
我想我与木然的相遇或离散,都不是由我还由他而定,而是这个叫“命运”的神秘者。
他是如此变变化莫测,不可理喻。有时候残酷无情,有时又恩宠有加;有时公正,有时不公。
但我却无法怪这命运,还是要对木然充满哀怨。
我们坐在那海边那专千年礁石上,看着鲜红花落日,还有白鸥飞鸣。
在如雷的涛声中,我却只听到他的呼吸与心跳。
他就在我身边,相隔不足寸远,却又如山海之遥。
海风从我们之间穿过,如穿过世纪荒原。
我们象两尊石像,相伴却不相依。
他用温柔的目光抚慰着我,却不肯用他的双臂。
我一直奇怪,我们怎么可以如此纯洁。我为什么不诱惑他,或他为什么不诱惑我?
后来,我明白,能做到如此,当不属人类。
由此,我常常陷入一种错觉。
也或是恍惚。
觉得自己是个女妖。喜欢黑夜、独处。喜欢一些偏远的地方。
更重要的是,不喜欢人类,这些两只脚的动物。却又整天象百足的蜈蚣一样满街爬行。让人讨厌,又让人恐惧。
是的,自从没有了木然,我便讨厌着这人类了。
可他们又到处都是,无处可逃。
更不喜欢他们的面孔,千奇百怪,看不出真假美丑。
我也是有两只脚的。可我觉得自己比他们多了一双翅膀。
对,我能感觉到自己背上有一对翅膀,黑色的,不是白色。
我不喜欢白色,不喜欢象天使的样子。
我知道没有人看到我背上的翅膀。
他们哪里能看到这个呢!他们只能看到人类所固有的那些丑陋的器官构造,超人类的自然是看不到。
不过我也是从没试过用这对翅膀来飞翔。除了在梦中。
从小我就做一种同样的梦,总是从不同的山顶被大风吹倒,掉下悬崖,却不是坠落,而是象降落伞般慢慢的飘浮向下。
这样的事要在别人肯定是个恶梦,而我却非常享受这种飞翔的感觉。那种自由,象风一样的自由,我想人类是很难感受到的。
那时我就知道是因为自己背上有翅膀的原故。
我是常常游泳的,而且游得很好。我可以在水中游很久很久,鱼一般。甚至可能连鱼也比不上。我能在水面上一动不动躺着,仰望天空。或闭目小睡。
我想这也是因为我背上有翅膀的原因,它们在托着。
可紫媚说我是女巫才对。
想想,这个说法也是没错。
女巫与女妖本就是一家人。
女巫之所以是女巫,就是因为她能懂女妖的语言,能融入她们的群体。
不过,女妖还是要高过女巫的。女巫的法力实际来自于女妖。是女妖借给她法力。
人类有办法制住女巫,烧死她们,但却无法对付女妖。
所以我还是当女妖好了。我可不想被人类活活烧死。
其实紫媚也是我一类的。
我生命的另一个人就是紫媚,所以这本书一定也得还有她了。
我嘲笑她这俗极妖艳的的名字。
我叫她猫精。
我看得出,她的前生就是一只猫,而且是一只野猫。
不过很漂亮。
所以人类看到都喜欢,都想养着,当作宠物。
可紫媚不象那些叫泰迪或吉娃的小狗,一点也不会讨人喜欢。她总是由着自己的性子,在外面玩累了,野够了,想起了主人,便悄然无声地不知啥时从窗户或门缝中钻进房子里,给主人一个大大惊喜。
主人对她又是亲又是抚摸,又给她喂食美味的小鲜鱼。
这时她是那么的温驯乖巧,叫声也是格外的温柔甜美,让人沉醉着迷。就象渴极了时喝的第一口水,饿极时吃的第一口食物,孤独时被心爱的人拥在怀里。
主人以为她再也不会走了,不想第二天早上一睁眼,就再也看不到她的影子。
有一天,她再次回来,主人就不上当了,把她拴了起来。
她咬呀、跳啊、叫啊,主人无论如何不松绳子。
主人给她很多好吃的。
她看都不看。
主人只当她是只猫,饿了自然会吃的。不吃就是不饿。
可没过几天,她死了,活活饿死的。
猫也是有灵魂的。
紫媚的猫魂到处飘啊飘,不知飘了多久。
也许过了三百年,也或是五百年。
这天,一个身怀六甲的农妇正在野外劳作,突然临产。而紫媚的猫魂横冲直闯,胡乱飘飞,就飞到这孕妇肚中,化为人形了!
紫媚听了大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其实这是猫牙。
但她这猫牙一点也不让人害怕,反倒给她增添些许媚惑之态。
凭感觉,我猜想夏奇对紫媚是有些喜欢的。
夏奇是个爱狗的男人。走到哪里,要么抱着要么牵着一只小小的吉娃。
我一直搞不懂一个大男人,怎么会喜欢这样的小东西。
更奇怪的,他却又喜欢紫媚。难道他不知总算紫媚实际是一只猫么?
既然喜欢了狗,怎么可以又喜欢猫!
再想想,又不奇怪了。
他又不是女妖,怎能看出紫媚是只猫来!
而他又是个男人,正是欲望强盛时期的男人。当然会喜欢女人,更何况是紫媚这样的女人。
少有男人不喜欢紫媚的。
每次跟着她,无论走到哪里,她都是聚焦中心,而一旁的我就象个透明人。
真要奇怪的是,我却是一点不吃醋。
在这样的情况下,不是女人都应当产生出一些莫明的醋意才对的么?
——这不过是人类逻辑,也许不适合于我这样的女妖。
我非但不吃醋,反而一在边愉快地欣赏。
紫媚风一样穿梭在好几个自命不凡的男人中间,那种灵巧与柔媚,就是真正的猫精也自叹不如。
每次和她一起享乐回来,她总是习惯性询问:今天本公主的表现如何?
我当然要说:完美!
这个时候,紫媚总是会大笑。露出她的两颗小猫牙。
猫牙很小,但很锋利。这个我看得出。每次吃牛排时,她总是用这两棵牙就能把我觉得咬着费劲的肉块,三下两下,撕得粉碎。
不过,她的牙并不可怕,可怕的倒是她这个时候的笑声。
在我听起来,是一种嚎叫。就象她当初还是真正的猫精时,被主人拴着失去自由时的嚎叫。
呜喵!喵呜!——我似乎听到一阵阵凄婉的叫声,从神秘遥远之地传来。
简依,你是最懂我的哦!你也是这世界上唯一懂我的人!
只要喝醉了酒,她几乎都会对我说出这句话。
可我懂她么?
也就是一点点罢了。
这人世间,哪能存在一个人能够被别人理解的人呢!
更何况,人本身就是最不可测的生物。
就是我这样的女妖也办不到。
而此时,我又总是无比的伤感。
紫媚醉卧在一旁,我只能怜悯的抚摸着她一头浓密漂亮的长发。
她给自己做了一个绝无仅有的发型。
从上到上,三分黑,三分红,三分黄。
她问朗克喜欢她什么颜色的头发。
这个男人说:我喜欢红色。火红的,让你更性感,我喜欢!哈哈!
她又问石峰喜欢什么颜色。
这个男人说:黄色。金黄金黄的。你的皮肤白,配这样的颜色,就是一标准洋妞!恩哼!
而紫媚自己喜欢黑色。
于是她的头发便有了这三种颜色。
每次看着她这漂亮的头发, 我总不免有些担心。
担心它会不会有点天变得比彩虹颜色还多,七种颜色都不止了。
但这是紫媚的事。她喜欢。
我也就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