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南先生《常礼举要》之第五出门篇
一、衣冠不求华美,惟须整洁。
二、见长者,必趋致敬。
三、登高不呼,不指,不招呼。
四、路上不吸烟,不嚼食物,不歌唱。
五、乘车见长者必下,见幼者亦须与之颔首为礼。
六、夜必归家,因事不能归时,必先告家人。
七、车马繁杂冲区,不招呼敬礼。
八、不立在路上久谈。
九、不走马路中间,越路须先向左右看清,不可与汽车争路。
十、行走时,步履宜稳重,并宜张胸闭口,目向前视。
十一、遇妇女老弱,应尽先让路让座。
十二、途次有人问路,须详为指示;问路于人,须随即称谢。
十三、一人不入古庙,两人不看深井。
十四、逢桥先下马,过渡莫争船。
十五、在舟车上或飞机上,不探首或伸手出窗,并不得随便涕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