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上半身被烧成了焦炭,下半身却毫发无伤?

今天是《天谴者》全面连载的第5期。
上期连载中,因为负责人病重,流浪动物收容所一时无人看管。十五天后,当负责人的儿子终于来到收容所,想要处理那些饿疯了的流浪猫狗时,他却发现院子里竟然多了一具白骨化的尸体……
死者是谁?为何出现在这里?话不多说,赶紧进入今天的连载!

《天谴者》

连载-第5期#

《法医秦明:天谴者》.jpg

(接上期连载)
邢文连滚带爬地跑出了收容所,拨打了报警电话。

胡科长给我们介绍完报警情况之后,带着我们走进了收容所的院子里。院子里很脏乱,到处都是动物的粪便。尸体就躺在收容所的角落里,面部已经部分白骨化了,但是衣着还是正常的。

“这人是怎么进来的?”我揉了揉鼻子,问道。

“不好说。”胡科长指了指院落后面的小山,说,“可能是翻栅栏进来的,也可能是从后面的小山上跌落下来的。”

“尸源查清楚了吗?”我问。

胡科长点点头,说:“死者的小轿车就停在不远处的小山下面,车内有明显的打斗痕迹。”

“哦?”我说,“那有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吗?”

“没有。”胡科长说,“车窗玻璃可能是被砖块砸破了,车内坐垫有掀起的迹象,经过我们技术部门勘查了以后,并没有发现除死者外的其他人的痕迹物证。”

“难道是被劫财,然后逃离的时候跌落这里了?”我问。

胡科长说:“有可能。但也有可能是劫色。这里面的几条大狗已经十几天没吃东西了,所以对她进行了撕咬。”

“那这样的话,翻越栅栏的可能性就不大了。”我说,“小山上的痕迹有勘查吗?”

“小山上到处是杂草,不具备勘查的条件。”胡科长说,“但是杂草有倒伏的现象,所以也不能排除死者是从小山上坠落的。”

我走到院落栅栏的旁边,栅栏的外面就是一个不陡的小山坡,从小山坡上很容易跌落到院子里。

“是被咬死的?”我的心里一阵恶寒。虽然被恶犬咬死的案例不多见,但是可以推测,被害人在生前遭受了多么可怕的折磨。

“还不能确定。”胡科长说,“大概看了一眼尸表,颈部残存皮肤有齿痕,应该是有生活反应(是指人活着的时候才能出现的反应,如出血、充血、吞咽、栓塞等,是判断生前伤、死后伤的重要指标)的。”

“是不是可以通过图侦来确定死者的活动轨迹?”我问程子砚。

“嗯,不难。”程子砚说。

“那行,我们去尸检吧。”我见殡仪馆的同志已经开始在包裹尸体了,张罗着大家去解剖室准备验尸。

恶犬咬死人的案例,我曾经碰见过一例。是一名老太太在山里回家的时候遇见了数条恶犬,最后被恶犬咬死。现场有大量的血迹和大量拖拽、打滚的痕迹。死者的衣服被撕扯得不像样子。循着血迹,警方最终找到了恶犬的主人,结果是赔偿了事。

那起案件中死者全身大面积的擦挫伤,可以清晰地看见动物的齿痕,死因是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而导致的创伤性休克死亡。那起案件至今我记忆犹新,但是对比起眼前的这起案件,相差甚远。这起案件当事人的损伤似乎很少,现场地面也没有那么凌乱,死者的衣着还基本都是完好的。

尸体没有腐败,所剩的皮肤还都可以看出生前的样子。但是因为被狗啃食,其面部大部分已经白骨化了。这样的情景让人有些触目惊心。

除了少数几处暴露的头皮,尸体的头发大部分还在,是栗色的,结合死者的衣着情况,说明死者应该是个三十岁到四十岁的女人。女人面颅骨上,可以看到尖牙摩擦的痕迹,缺损的软组织周围,也可以看到轻度生活反应。

我们逐件去除了死者的衣服,每一件衣服都是穿着完好的,外衣口袋里还有手机和钱包,都没有被翻动。

“没有任何性侵的迹象,也没有侵财的迹象。”我一边说,一边把死者的衣服整理好,逐件拍照。

衣服去除之后,死者躯干部的皮肤暴露出来。除了双手有被撕咬、指节缺失的损伤,其他部位没有明显的损伤。

“断指周围也有轻度的生活反应。”大宝说,“现在看起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颈部被咬,然后死亡的了,可是颈部的皮肤缺损太多了,实在不好判断。”

“现场血液不多。”我说,“要么就是颈部被咬窒息死亡的,要么就是颅脑损伤了。”

说完,我用手术刀切开了死者残存的头皮,完整地暴露出她的颅骨。

“有骨折!”大宝指着死者的太阳穴,说。

死者的颞骨翼点处有一处凹陷性骨折。民间都说太阳穴是死穴,是因为太阳穴这里的颅骨是最薄的地方,而且颅骨下面有脑膜中动脉经过。一旦这里的颅骨骨折,就会累及下面的动脉而导致颅内出血死亡。死者的这一处骨折,即便我不开颅骨,也知道她的颅内会有大量的出血,她的死因也正是这个。

“竟然不是因为颈部被咬而死亡啊。”大宝说,“颅脑损伤死亡,怪不得被狗狗们撕咬的地方,生活反应都不是那么明显呢,原来是濒死期被撕咬啊。这样我心里好受多了。”

“她是摔死的?”陈诗羽在一旁问道。

我摇摇头,指着骨折线说:“这一处凹陷性骨折有直线形的棱边,说明致伤工具是有棱边的钝器。现场地面没有杂物,不可能形成这样的损伤。”

说着,电锯已经锯开了颅骨,我费劲地分离了死者的硬脑膜(脑组织外包裹的一层致密组织),说:“你看,死者脑损伤也没有对冲伤(是指在创口对应部位的脑组织有出血和挫伤,而且在其相对的对侧脑组织处也有出血和挫伤,而这一处的出血挫伤不伴有头皮的损伤和颅骨的骨折。这是在颅骨高速运动过程中,头颅突然静止,形成了头皮损伤处的脑损伤,因为惯性运动,对侧的脑组织撞击颅骨内壁,也形成出血和挫伤。所以对冲伤基本可以确诊是头部减速运动形成的损伤,比如摔跌、头撞墙等),说明是打击形成的,而不是摔跌。”

“开始我们都预感错了。”胡科长说,“看来这是一起杀人案件。但是这么严重的颅脑损伤,应该是可以直接导致人昏迷的,那么,难道她是在小山坡上遇袭,然后直接跌落到了院子里?”

“也有可能是在别的地方被打击,再被人从小山坡上扔进院子里的。”我说,“不过,这样做毫无意义。如果是想延迟案发时间,最应该隐匿的是死者的轿车。轿车钥匙都挂在车上,开到偏僻地方藏起来,比这样藏尸体更有效。”

“那就是了。”胡科长说,“可能两人在车子附近发生了打斗,然后追逐奔跑到小山坡上,凶手用有棱边的钝器击打死者的太阳穴,把死者打得跌落到了院子里。死者因为颅脑损伤而死亡,但在濒死期的时候,遭到了快饿疯了的流浪狗的扑咬。”

“从尸检结果上看,这种可能性是最大的。”我说,“不过还要结合林涛那边现场勘查的情况,还有程子砚那边图侦的情况。”

“死亡时间也就三天左右吧,末餐饱餐之后两三个小时死亡的。”我们在分析死因的时候,大宝也没闲着,根据死者的尸体现象和胃内容物情况判断了死者的死亡时间。

“原本以为是一起意外,结果是一起命案。”胡科长耸了耸肩膀说。

“没事儿,至少这一起案件中,我们法医该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如果不出我们的意料,剩下的工作都是侦查部门的活儿了。”我说,“咱不能想着每起案件我们都能发挥最关键的破案作用啊,大多数案件,还是要侦查部门主导的。”

“不早了,结束工作,去专案组听听各组的工作情况吧。”胡科长看了看表说。

除了侦查组只回来了一队,其他各工作组都已经在专案组等着了。既然法医工作是决定案件性质判断最关键的因素,所以我也就最先发言:

“死者的衣着整齐,没有任何被性侵的迹象,随身有一个手机和一个钱包,钱包里有一千多元现金。根据尸体检验,死者应该是被有棱边的钝性物体打击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死亡的。因为只打击了一下,加之头皮大部分缺损,所以无法再进一步推断致伤工具了。”我有些遗憾地说,“结合现场的情况,死者应该和凶手在车的附近发生了打斗,然后追逐到小山坡。死者头部被击打后,跌落到现场小院内,遭到了流浪狗的撕咬,此时死者还有生命体征。”

“她被咬的时候还清醒吗?”程子砚一脸不忍的表情。

我摇摇头,说:“这么严重的颅脑损伤,应该瞬间失去意识了。只是距离机体死亡还有一段时间而已。”

“我们的勘查情况也和老秦说的相符。”林涛说,“凶手和死者的厮打应该是在车里开始的。凶手在副驾驶位置,死者在驾驶位置。厮打之后,两人来到车外继续厮打。在这个过程中,凶手或者死者用砖块袭击对方,结果砸碎了车玻璃。整个过程可以判断清楚,但是没有提取到可以证明犯罪的痕迹物证。因为现场路面条件很差,无鉴定价值,所以对于后面两人的行踪不好判断。但是小山坡上的杂草有明显的倒伏,这符合老秦的推断。车内抽屉里有一个手提包,里面有几千元现金。”

“我们组的工作结果也和秦科长分析的相符。”程子砚说,“我们对市区监控进行了研判。死者是三天前驾车往现场方向去的,当时是晚上,视频能确定是死者驾车,副驾驶没人,但是后排有没有人就不知道了。当天晚上所有能驶往现场的道路监控都显示,没有车辆尾随,或者在死者之前、之后往现场方向开。毕竟现场那里很偏僻。”

“会不会是行人,或者骑电动车呢?”有侦查员问道。

“只要是车辆,就要走在路上,都可以被监控记录。但是徒步的话,可以通过别的小路过去。”程子砚回答道。

“这个不影响推断。”我说,“死者是一个女性,案发又是晚上,虽然我们不知道她为什么半夜去那里,但是那么一个偏僻的地方,如果不是熟人,她是不可能让生人上车的。所以可以排除是路遇犯罪分子。死者没有被性侵,也没有被劫财,这案子肯定是熟人因为仇而杀人,或者是激情杀人。”

“我们也对死者的出发位置进行了研判。”程子砚说,“应该是从她的单位附近出发的,但是究竟车上带了什么人,不好说。”

“现场那么偏僻,说是有人徒步走过去和死者相约,这有点说不过去。”我说,“既然程子砚排除了其他可能进入现场的车辆,说明犯罪分子很有可能就在车上的后排坐着。他们可能是相约去那里做什么,但是因为某事发生了争执,继而厮打。如果不提前知道现场院子里都是饿了很多天的恶犬,这样一击,并不能说是故意杀人,很有可能是故意伤害致死。”

“案件性质明确,我们就好办多了。”龙番市公安局赵局长说,“案件性质不那么恶劣,我们肩上的担子也轻一些。而且,思路现在这么清晰,我们有充分的信心迅速破获此案。下面,调查情况也简单说一下吧。”

主办侦查员说:“死者叫苏诗,女,三十一岁。之前有一任丈夫,孩子夭折,后来离婚,现在是独居。她是一家企业里的白领,收入不错,社会交往,嗯,这几年比较复杂。现在,我们侦查部门正分成几组,在梳理她的矛盾关系。只是现场没有提取到痕迹物证,比较难甄别犯罪分子。”

“确实,我们也尝试提取了一些生物检材(不同于大家常说的“物证”,比物证的含义更为宽泛。在现场和尸体上提取到的任何可以用于进一步检验鉴定的物质,都称为检材。经过检验鉴定的检材,如果对案件侦破有作用,则会被称为物证),需要DNA实验室检验后才能知道有没有发现。”我说。

“没有物证就破不了案吗?那在没DNA的时代,我们都是怎么破案的?那时候案件还多!”赵局长有些恼火,说,“这案子关系这么明确,我就不相信你们查不出来!”

“这案子除了查死者的矛盾关系,还可以查一查死者失踪前的行为轨迹、通讯记录、上网痕迹。”我看领导要发火,赶紧打圆场说,“这些不仅仅是线索,更是证据。”

主办侦查员点头表示这些他都是知道的。我也知道,这些都是侦查部门的特长,他们肯定还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侦查手段和侦查方向,我说这些,实在有些班门弄斧之嫌了。

想到这,我尴尬地看了看表,说:“赵局长,既然后面没我们什么事儿了,我们就先撤了。”

大多数疑难、重大的案件,我们都会跟到案件破获。但是也有很多案件,尤其是因果关系非常明确的案件,在前期工作做完之后,我们技术部门就会先撤下专案组。除非是后期破案出现了困难,才会重新研判之前的技术推断是否正确。这起案件因果关系明确,虽然后续需要调查的内容很多,但是都没我们技术部门什么事儿了。所以,也到了我们该撤的时候。

从市局大楼下来,我们发现市局大院里停了一辆崭新的大车。这是一辆福特猛禽,明明是一辆大皮卡,但经过改装后,变成了一辆七座车。韩亮站在车边,欣赏着新车。

“想买这个?”我笑道。

“这就是我买的啊。”韩亮说。

“什么?你刚才不还开着TT送我们来会场的?”大宝惊讶。

韩亮笑了笑,说:“我看你们开会,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就旷工一个小时,去换了车。”

“你买车怎么和买菜差不多?”林涛无奈地摇摇头。

“我这SUV漂亮不?就是太高了,上车有点费劲。”韩亮嬉皮笑脸地说。

“你这是SUV吗?”我奚落道,“明明就是辆卡车!”

“行了,比单位那破车不好多了吗?”韩亮拉开车门,示意我们上车。他看见陈诗羽上车有点费劲,准备伸手扶她一把,却被陈诗羽一把打开。

“别碰我。”陈诗羽阴沉着脸说道。

“怎么了这是?”韩亮吓了一跳,我们也都很诧异。

“不想和渣男挨这么近。”陈诗羽说。

这一句让我们全都哑了壳,这是怎么回事啊?刚才来的时候,两人还嘻嘻哈哈的,怎么开了个会,就变了脸了?问陈诗羽,她也不回答,我们只有怀着忐忑的心,在尴尬的气氛中,一路驶回了省厅。

新车还没开进省厅大门,我们就接到了师父的电话。

“龙青高速上,有一具尸体。”师父提纲挈领地说,“如果你们没什么事情的话,就去看看吧。”

“龙番那边还有案子没破呢。”我说,“又来一起?”

“在龙青高速的界碑处发现的尸体,管辖有争议。”师父说,“现在是省厅指定管辖,由青乡市公安局管辖本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上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现在是碰见性质不清的案件,省厅考虑到龙番市大批警力集中在苏诗被杀案上,于是将案件指定给了青乡市管辖。

“高速界碑。”我沉吟道,“那不就是交通事故吗?”

“可能性比较大。”师父说。

“那还要我们去?”我可能是有些疲惫,有些懈怠。

“去啊,去啊,为啥不去啊。”大宝在一边小声嘀咕道。

目前在国内,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交警事故部门直接出勘现场,只有在现场勘查中发现疑点或问题的时候,才会通知刑警部门支援。如果现场并无疑点的,多是由交警部门委托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对尸体进行检验。

“交警部门现在有争议,你们去看一下吧。”师父说。

我挂断了电话,想到几年前那一起伪装成交通事故的杀人案件(见“法医秦明”系列第一卷第一季《尸语者》)。这一起案件,不会也是这样吧?伪装交通事故要去高速公路上伪装,也真是够清新脱俗的。

“刚回来,又要去?”韩亮笑着掉转了车头。

“你就开你的车去?”我说。

“私车公用也不行?”韩亮说。

“万一出了点什么事情,咱们这算是公事,还是私事?”我说。

“呸呸呸!”大宝说,“求你了秦乌鸦,咱们天天跑高速的,就图个吉利,你还真是不怕晦气。”

“这不是着急吗?再去车队领车,耽误事儿啊。”韩亮开着自己的新车很过瘾,不舍得换掉。

“行吧,那就抓紧,青乡市局陈支队还在高速界碑那里等我们。”我看了一下微信,陈支队的留言已经到了,说,“刚刚分别,这么快就又要见面了。”

现场并不是在高速路上,而是在高速路路坡下方、隔离网以内的空地上。

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高速并没有封闭,警戒带拉在高速路路坡的下面,警戒带里里外外站了几十个警察。有戴深蓝色警帽的刑警,也有戴白色警帽的交警。

高速路的路肩上按秩序停了十来辆警车,为了安全起见,都闪着警灯。韩亮把车停在车队的最后面,等车停好,我们一起跳下了车。

其实在高速上行驶的时候,并不会觉得车辆速度有多快,但是一旦在高速路边站立,车辆从身边呼啸而过的时候,才知道高速公路上还真是挺危险的。尤其是现在这种情况,驾驶员经过现场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地朝我们的方向看过来,车速仍是那么快,让我们很担心路面的安全问题。

“你们到啦?辛苦啦!总是麻烦你们。”陈支队爬上路坡,和前两天见面的时候一样,和我们寒暄着,“嚯,你们这是开了一辆‘坦克’来?”

陈支队对韩亮开着那么大的车感到诧异。

“这是‘卡车’,哪是什么‘坦克’?”大宝说,“坦克有炮的。”

“什么情况?”我一边戴手套,一边小心翼翼地从很陡的路坡上下到中心现场。

“两个小时前,一辆货车司机在开车的时候感觉这块地方好像在冒烟。他正好尿急了,顺便下车小解。”陈支队说,“于是他就把车停在这里了,没想到看见这块地方的草垛在燃烧,草垛上还趴着一个人。这个货车司机很热心,赶紧从车上取下了灭火器,一边招呼着同伴报警,一边灭火。我们赶到的时候,火已经灭了,不过人也已经死了。”

陈支队指了指趴在一堆灰烬上的尸体。

“火烧起来的时候,人趴在这里不动?”我皱了皱眉。

陈支队点头说:“货车司机说,这人一直就没变动过体位,应该是在起火的时候就已经死了。”

中心现场是一座已经烧了一半的草垛,旁边的灰烬里有一具尸体。不过和一般火场内的尸体不同的是,这具尸体焚烧得并不严重。可能是起火的时候,尸体的上半身受热,所以死者的头、面部、颈部有一定程度的焚毁,焚毁程度比较轻。因为受热皮肤脱水、炭化,似乎可以看到头、面部和颈部皮肤有几处裂口。但是,死者总体的样貌还是能看得出一些的。

除此之外,死者的右手也是炭黑色的,可能也放在了火焰之内。死者胸部以下则没有焚毁的痕迹。

“这种燃烧怕是只烧毁了死者的皮肤组织,皮下组织估计都是完好的。”我用手指戳了戳死者的颈部,说,“而且这里空间开阔,也不可能是吸入毒气窒息,或是一氧化碳中毒,所以死者的死因肯定不是被烧死。”

“死后焚尸?那是命案?”程子砚问。

“死后焚尸也不一定是命案。”林涛解释道,“焚尸和碎尸是一样的,是对尸体的处置。死因才能决定案件的性质。比如这起案件,咱们就不能排除是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后,司机为了避责而焚毁尸体的可能性。”

“这是可能性最大的了。”陈支队眯着眼睛点点头,说,“和我们想的一样,我已经安排人在排查这个时间段所有经过此路段的车辆了,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线索。”

“可是,高速公路上撞死人,基本都是行人的责任啊,何必毁尸?”大宝说。

我点点头,认可大宝的看法。

“那关键就是看死因如何了。”陈支队也觉得大宝说得有道理,继续说,“殡仪馆的车已经来了,抓紧时间尸检吧。”

“也好。”我说,“在高速上停这么多车,还是有不少安全隐患的。我们去尸检,你们看一下现场,然后尽快撤离。”

大家都在收拾自己的装备、设备,林涛见脚边有个物件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于是顺手捡了起来,左右看看,然后放进了他的勘查箱。

下期预告:

死者的死因究竟为何?林涛见到的那个物件到底是什么?

又会给案件带来怎样的线索呢?

敬请期待下期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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