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几位朋友都遇到了一个类似的问题,就是一些公司想招募他们去做合伙人。我去几个主流求职类APP搜了一下,结果发现,现在很多公司都在以“合伙人”的名义进行招聘,职位名称林林总总。今天,我就聊一下“合伙人”这个话题。
1、什么是合伙人
从法学角度来讲,合伙人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我国在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中规定,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什么是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个人、企业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股东常见的都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或其他组织。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3、合伙企业的特征
和公司制企业相比,合伙企业有以下这些特征:
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
合伙企业,股东的信任关系大于资本的结合;
合伙企业不能上市,不能上新三板;
合伙企业不能“股改”为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合伙企业一般限于事务所、管理中心、基金、投资类型的企业;
合伙企业的经济规模一般较小(当然也可以做大);
合伙企业的资产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包括股东的能力)占总资产比例大小来表示的;
合伙企业只能寻找私募基金融资,不能公募;
合伙企业没有义务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等信息(其工商登记信息要披露)。
4、合伙企业的类型
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三类。
合伙人数量:普通合伙企业要求有2个以上合伙人,没设上限;有限合伙企业应有2-50个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
执行: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对当“执行合伙人”有同等权利,可以都做执行合伙人,或委托一个或几个合伙人作为执行合伙人,委托后其他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只能监督执行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只能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得作为执行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公司;(如果执行合伙人是企业组织,其执行合伙事务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责任:普通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都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名称: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出资: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都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同业竞止: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关联交易: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业务交易;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业务交易;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仅剩普通合伙人的,须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规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5、合伙人的类型
合伙人主要有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和事业合伙人这四个概念。事业合伙人应该就是我的几位朋友提到的合伙人概念。
普通合伙人是企业的“主人”,与有限合伙人相比,其出资更多,权力更大。而且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为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个企业就是属于他的;
有限合伙人相当于跟在主人后面的小弟,企业不是他的,他只需要根据出资承担责任,把那个赔完就算了,就算企业还欠钱,也不关他的事;
执行合伙人就是对内对外执行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就是老总,负责经营管理企业,相当于有限公司中的执行董事。
事业合伙人与企业是合伙关系,企业提供全新的创业平台、资源及股份。合伙人与客户是协作关系,合伙人的事业就是协作客户事业成功,创造价值、分享利益。事业合伙人在法律层面没有明确定义,也就是没有被法律认可。
6、真伪合伙人
目前国内有很多人和企业都在推崇事业合伙人,给一个“XX合伙人”的名号,给财富分配方案,甚至有的给一点股份,好像就是合伙人。严格来讲,这其实是一种伪合伙人。
真正合伙人制和伪合伙人制在本质上有什么区别。
在决策权上,而不一定是体现在经济利益上。利益上给予股份(奖励方案),不是合伙人制。公司制也可以有股份,家族企业都可以给股份的,但都不是合伙人制。现在流行的分一点股份给团队,美其名曰合伙人制,其实是伪合伙人。真正的合伙人制是票决制,通过票决进行决策,并且与持有的股份无关、与级别无关。如果仍是董事长说了算、CEO说了算,那就是伪合伙人。
合伙人专业能力很强,每个合伙人都有独立完成业务,不是流程性事务。合伙在一起能够使这个组织比单兵作战要强,形成合力。合伙制的企业拆出一个小公司照样可以干。
合伙人注重的是质量,不是数量。比如阿里近3万名员工,也就30个合伙人。现在有很多公司把加盟商、经销商、员工变成合伙人,那你敢不敢进行票决制?说穿了,这就是一个营销手段。
合伙人不是直接招聘面试来的,不是直接空降引进来的,而是需要经过考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同主要创始人有很强的互补性。一些比较合伙人制比较成熟的企业,都有预备制。当然我们这里针对的不是伪合伙人。
合伙人制还必须有分配机制、退出机制、法律机制等等,每个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规定,这里就不一一展开了。
7、事业合伙人是不是一个坑
说到这里,我们就可以说一下市面上的种种合伙人了。
公开以各种名目招聘合伙人的都是伪合伙人。
如果需要投资的,就需要按照《合伙企业法》或《公司法》进行约定,明确股权分配(注意原始股、虚拟股的区别)、各方权益、责任、分配、退出等等。
不需要投资,直接给股权的,还是别做梦啦,除非你是大咖、牛得不能再牛的人物。否则,凭什么分你股权。
如果只是给奖励方案的,说白了就是个兼职,就是企业通过最低的成本换取你的渠道、人脉等各项资源为企业带来的利益。
如果什么都是未知的,靠缘分,靠聊得来,那这个所谓合伙人就是就是忽悠你。
如果让你交纳一定的费用,公司给你一定数量的产品,然后你可以发展身边的人成为合伙人,这就是变相传销。
8、最后再分享几个合伙持股设计架构。
实际控制人作为普通合伙人,公司管理层团队、核心技术人员作为有限合伙人的平台架构
实际控制人设立绝对控股的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公司管理层团队、核心技术人员作为有限合伙人
底层设计的项目公司事业合伙制(上市公司普遍采用的一种模式,也就是通常讲的事业合伙制或者是项目合伙制)
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做的一个制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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