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总是不期而至,当我手指指着太阳宣布自己“不再爱”的心意的时候,太阳也如初的回复着,让我难以直视,甚至像黄昏微醺的酒鬼一样,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喜欢她的笑,笑得我无论在什么时候、背负着什么情绪,都如沐春风,声音从耳边刮过,心思在被不知名的气氛洗礼之后更加纯净,心慌夹杂着悸动,诙谐又尴尬。
我走在她身边,突然发现,世界如此小,这小得仿佛一只手可以握住的世界竟然如此这般充满活力,让我有激情去了解她的一切,让我有动力去为了没有目标的目标奋斗。
爱情润色在每次新的心情出现之余,原本就将要写在脸上的沧桑枯草一般,再一次被青春的热火点燃,无力的燎着,心里不断的默念:还没老,还有大把时间去奋斗。
想背起行囊,怀揣着两个人的沉重,在陌生的街道徘徊,随手记下的都是爱情的样子,照片里布满落花,走在雄关之间的两双鞋踏下了风化不了的脚印,聆听风铃的清脆玲珑,榕树下挂满红色牌子深入刻进的誓言,十指紧扣。。。
抛开文学的包裹性,我想一览被物质遮住的芳华,轻嗅她身上散发出来的芳香,在遥远星河的照耀下灵肉合一,四目紧紧相对,眼睛里尽是比星河还无穷尽的你,这就是爱情的样子。
人世间有万紫千红,我独爱你,你是我的桃源,只此一种,再无其它。
ps作者感悟:从第一回正经拿起笔,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了,纵有万千思绪的丝丝缕缕从脑海里闪过,但当我真正放手想要一揽入文章的时候,这些幻化的乌有便如氤氲烟岚消散殆尽。
最早开始写作的时候,想把仅有的模糊的东西展现在纸上,在那个时候把“情怀”“情愫”常挂在嘴边,总觉得游荡在当世与众不同就是出众。再后来,字数和新学词语的生搬硬套成了潮流,但凡有了一定是要用上。
从没哪一种热爱像对写作一样别开生面,心里惦记着,没有做,忘不了。
时至今日,写作就像是珍藏的古董一样,隔三差五拿出来观摩润色,古董就更是当作古董了。总是反观以前的随笔,自己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愿意为自己欣赏而写作了,而是要为文学做一些若有若无的贡献,杯水车薪也是“薪”,结果是什么从来没思索过,可毕竟是做了。一千字一万字,正统文学不是基建在字数,一天写不出来,等,两天写不出来,等,总有一天会写出来的。
文章就像是一杯酒,如果在酒里加上一块冰,那是口感,放在火上热,那是斟酌,要是将人的喜怒哀乐放在酒里,文章一定大有不同,我遇到了能让我一醉倾心的情绪。
上天对于时间的把控真是苛刻到极致,阅历让人们在风烛残年之时有所云,可作为连人世风华不知雪月不晓的我仅仅在时光开始之时游历穿梭,自然是幻想,我的幻想就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