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是近期我看了就放不下,想要一口气看完的一本小说。倒不是小说中的人物故事多么的传奇、跌宕起伏,恰恰相反,这是一个很轻、很细腻的故事。
一个65岁刚刚退休的老先生,哈罗德他还不适应退休生活,好像浑浑噩噩、懦弱的过了这一辈子,却在这一天突然收到20年前的好友的一封信,朋友得了癌症,他突然迈出了一步、两步,三步,开始毫无准备的徒步横跨英格兰岛的不可思议的举措。
87天,627公里。
伴随这一路行走的是哈罗德对之前大半辈子的回忆,有甜蜜、更多悲伤和无能为力。然而,这一次老年的“青春期逆反”,好像帮助哈罗德找到了面对过去创伤的勇气。
哈罗德的大半辈子,总显得很懦弱,爱不敢说,怒不敢说,活的很憋屈。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并不很好理解,虽说不上都很勇敢,但也不会轻易委屈自己。但,哈罗德一路的蜕变,回顾我们自己的成长,还是很有共鸣。
从一开始的无知无畏、到放弃物质享受的自我挑战,从不敢不愿接受赠予、到感恩互助,从一个人到一群人的相伴、再到回归一个人的孤独,从绝望想要放弃、再到坚持迈出最后一步……正如朴树的歌词:“只有真正的奄奄一息过,那个真正的我才能诞生。”
曾经有一句很打动我的歌词“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在这本书,再一次被类似的一句话戳中“他是一个缺乏色彩的人”。我们呢,每天做的事是不是也就是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的前面,日子久了,一切都显得平淡无奇。于是,我也不禁想要问自己,我的色彩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尚未找到答案,另一面现实迎面而来。
“哈罗德无法再否认其实一路上见过的每一个陌生人虽然是独特的,却又是一样的,这就是人生的两难。”
是的,生活里的大多数人,即使有一些特立独行,色彩很绚丽或很鲜明,回过头来看,也难免泯然于众人。
这样的反转,让我不得不停下来反思,现实的人生是不是既要有色彩,又不必强求多么的绚丽和独特。于是,有一句矛盾的flag,希望年老时回顾往昔,发现有些遗憾,但又不觉得遗憾。(希望不要被打脸~)
最后,不得不说,作者对哈罗德一路行走的风景描写,却让我很向往。路边各色的小花、蓊蓊郁郁的树木、大片的蓝天、棉花糖似的白云,这些都是慢下来,我们才能关注和发现的事物。然而,拿着手机、急匆匆的步伐、或是开着车的我们,又错过了多少的美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