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从何说起,就从街边的乞丐说起吧。我已经很久没有给乞丐钱了。随身只带手机不带钱。每次遇到乞丐都好庆幸我终于不用再挣扎了。
朋友请告诉我我们怎么能在有乞丐的城市里生活呢?我听说中古时代的牧羊女如果在旷野中遇到了狼狈的旅人一定会请他喝一碗羊奶。这才是自然的人性吧。看到他人受苦就会上前救助。而我们,我们看到过多少苦难,从非洲腹胀如鼓的幼儿,到街边跪着的乞丐。我们又有几次采取了行动呢?
这大概是因为我们生活在城市里吧。城市是人挨人的地方,所以人与人之间就遥远了。楼下的乞丐就像在另一片大陆一样遥远。
我好难过,当有一个人吃不饱的时候,所有能吃饱的人要怎样自认为是一个好人呢?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又要怎样活下去呢?话虽如此我还是过着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生活啊。
我好像时不时会想起这件事,所以我以为大家也都同我一样,所以昨天我看到人们那样骂姚晨的时候觉得很震惊。当我和别人说这种震惊的时候,有人说我在道德绑架。
我怎么可能会道德绑架呢?你知道我根本是个道德虚无主义者,我根本是彻头彻尾地虚无主义的。只是单纯地受到了震惊而已。只是再一次明白地体认到,人,如果他愿意他可以同情一朵花的荣枯,如果他不愿意就可以视同类如蝼蚁。操作起来也非常简单只要给他人贴一个标签,使他们不会和我本人相混淆就可以了。这标签可以是种族,可以是宗教,可以是阶级,可以是性别,可以是体型,可以是品德。只要能把困厄中的人和我区别开,只要能让我坚信只有贴上了标签的人才会遭逢不幸,而我自己是安全无虞的就可以了。“白马非马”在这种情况下是完全正确的。
这就是我观察到的情况,但我并没有批判的意思。我是一个虚无的人嘛。我只是想知道为什么不可以杀人。毕竟同情心,正义感,都只是感觉。如果有一些更强烈的感觉,比如口腹之欲,盖过了它们,使我选择自己吃得更好而不是给乞丐钱,那也没什么不妥。那么如果有一天想要杀人的冲动压倒了不可以杀人的感觉,我选择杀人有什么不对吗?
究竟什么是对错呢?所谓普世价值大概只是一个虚无的理想。真实存在的只有众人的意见。这一群人与那一群人的意见相差甚远。同一个孩子在同伴中间和在父母膝下,其是非观绝不相同。对于这种微妙的事,我总是无法掌握。
真不想和人类呆在一起。像鲁宾逊一样生活,那才是至善。而文明社会,它亏欠了多少人啊。作为它的一个小小原子如何自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