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家的“欢欢”和“花花”从我第一次“踢门坎”时就在家里威武走窜,那也是公公和婆婆的“宝宝”和“贝贝”。它们相互守望数年,直至最后消失在人间。
记得第一次和老公一起去他家时,“欢欢”对着我狂吠,犬牙外露,四肢在地上乱跳,尾巴左右晃荡着,那身黄褐色的毛也都炸起来了。其阵势就好像一个他乡之客侵犯了他的领地,它要通过自己的霸气外漏,狠气十足来震慑住我。这剑拔弩张的一刻使向来很少认怂的我也不敢往前迈半步。
“欢欢,别叫了,这是咱们家的人!”婆婆从屋里出来对它大声说了之后,它才渐渐收敛了自己的凛然之势,嘴里却还在小声呜呜着,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
而“花花”则温顺多了。白天我看到它在墙根的僻静处懒洋洋地晒太阳,那身黄白相间的毛光泽四溢。待醒来后就伸展开四肢,舒服地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然后悄悄地跳上墙头,优哉游哉地玩耍去了,好像家里的事和它没有丁点儿的关系。它给我的印象就是与世无争,安之若素。但其实不然,它是黑夜里不迷茫的战士。
朦胧的月夜,稀稀拉拉的几颗星星闪闪烁烁,静谧极了。就在这时候从某个墙根下的角落里传来了一声凄惨的耗子的哀嚎,随之而来的还有从“花花”嗓子里发出的威武霸气的呜呜声,那声音高亢而雄壮,足以让到手的耗子胆寒窒息。
女儿一岁多时,那年的国庆节我们一起回到了老家。“欢欢”和“花花”依然在院内各自的领地里履行着自己的职责。所不同的是“欢欢”看到我们没有像上次那样对我视如仇敌,而是摇晃着尾巴讨好般地在我们面前撒欢。但它始终离自己的窝棚很近,不曾跑远。
婆婆说,“欢欢”下小狗崽了,一下子生了四个。她对“欢欢”喃喃道:“咱们家的人,别咬啊!”欢欢像是听懂了似的,一下子就钻进了自己的窝里,它舒适地躺下去,任它的几只还未睁眼的宝宝在肚子上翻滚着寻奶吃。
那温馨慈爱的一幕让我感慨万千,动物世界里的母爱和人类一样,也将舐犊之情书写得淋漓尽致。
薄暮时分,地里忙于秋收的人和车辆从门前的马路上喧嚣驶过,“欢欢”就像是自己的生命被威胁到的样子,一下子从窝里冲出来,跑到门口汪汪叫两声,全身的毛炸开,直到后来街面上再次恢复平静,它才罢休。
婆婆说:“刚生完小狗,它护崽儿。”
“花花”依然是白天眯着眼睛睡懒觉,呼噜声打得响亮而均匀,像是在为自己唱赞歌。那副不急不躁的样子很是惹人羡慕。只是肚子有点坠地。婆婆说它也快下小猫了。并为它用家里的废纸盒子垫了些旧棉絮,说夜里天气寒气袭人,怕哪一天猫崽出生后冻死了。
这样和谐的日子悄然流逝着,感觉“欢欢”和“花花”在婆婆家的队伍一下子得到了发展壮大。
“欢欢”和它的宝宝们快满月时,隔壁邻居家的女主人来借农具,刚走进院里喊了一嗓子,“欢欢”就从自己的窝里窜了出来,冲着那女的腿部扑了上去,随着“妈呀”的一声,婆婆赶紧从屋子里跑了出来,她喝住近乎疯狂的“欢欢”,把那女主人扶了起来。“欢欢”是真的惹祸了!
婆婆急忙叫人把邻居送到了镇卫生院,垫付了医药费的同时,又陪着人家清洗伤口,包扎,打狂犬疫苗。把这一切处置妥当后,她才满身疲倦地回到了家。
晚饭间隙,她和公公商量说,这狗见了血腥味,得栓起来。如果不想办法以后可能见人就会咬。老两口第二天就找了一根链子把狗给栓了起来。
那四只小狗崽也先后送了人。看着自己的孩子被一个个送走了,“欢欢”难过地呜呜叫着,近乎把链子都挣断了。直到最后它实在无能为力了,由着那一行行清澈的泪水从眼睛里奔泄而出。那该是怎样的一种肝肠寸断啊!
入冬时节,村里来了一辆带栏杆的小货车,走街窜巷地吆喝着收农家狗。有好事者说是人家收了往城里的火锅店送的,一趟下来可以赚不少钱。公公闻信后把买狗者领进了院子,最后以100元将“欢欢”成交。
“欢欢”可能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大限已到,被人拖着上车时哀嚎着,整个身子往后坠着,四脚在地上划出了深深的辙痕。它对这个家充满了深深的留恋,连婆婆看到这一幕都落泪了。
一个飘雪的日子,“花花”产崽了,生了三个像成年人巴掌大的猫崽。毛茸茸的它们闭着眼睛蠕动着寻妈妈的乳汁。“花花”积极地响应着,尽量将它的每一个孩子都喂饱。
在院里那个曾经是“欢欢”的小家的地方,婆婆将盛着猫崽的纸箱子挪了过去,垫了厚厚的柴草,并不时丢点骨头或者带肉汤的米饭喂养,让它们一家四口安然过冬。
转眼春天来了,小猫都能满地跑了。它们有时候和妈妈一起在院子里依偎着晒太阳,有时候也在院里婆婆种的黄瓜秧和花草间弹跳撒欢,有时候也在妈妈的率领下出外玩耍,慕色将近时才快活地归来。
可是有一天“花花”和它的孩子们都没有回来,喂它们的食盆一连几天都没有动,我突然觉得有点落寞和萧索。
在村子后面的大河堤上,我在傍晚时经常去散步。时不时地就会看到有三三两两的野猫在荒草丛中自由地乱窜,我想,它们当中也许就有“花花”和它的宝贝吧?是不是它们觉得大自然更自由,更能锻炼它们的自立能力呢?
那个晚霞满天的黄昏,我发现有一位五十多岁的乡亲肩上扛着一把捞鱼的纱舀子,在草丛中寻觅着什么。询问才知,那是要捕猫,收购价5元一只,凌晨四点多钟有人开车来收。说是人家收回去后把皮一剥,头尾内脏一收拾,直接当野兔卖给了城里的饭店,生意好着呢!
我很是吃惊。
老乡还说,现在的城里人就爱吃那些新鲜玩意儿,隔三差五还有人收购啄木鸟、喜鹊,卖到大饭店可贵了,青蛙、知了猴就更常见了。
“啄木鸟怎么吃啊?”我没见过什么世面,一遍遍在心里默念着,难以想象人们是怎样“享用”的。
因为金钱的诱惑,因为要满足人们舌尖上的奇鲜和某种心理上的优越感,那些看似不起眼的生灵都在悄无声息地成了人们餐桌上的新鲜大餐,这也使我想起那句“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的广告语。我们时常提到的“万物皆有灵。敬畏自然,敬畏生命”的信条在利益面前或许仅仅是一句玩笑话,何时又能真正植入人们的心田呢?
有一天当大地上的野味都被人们吃尽了,他们还想吃什么呢?我默念着望着天上的那轮月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