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释放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担当新使命、建功新时代,广大组工干部要以“严”字当头做表率,带头学纪、明纪、守纪,树牢党纪的“硬形象”,以严明纪律护航组织工作行稳致远。
严正态度以“学纪”,于融会贯通上下功夫,筑牢理论学习“硬底盘”。学纪者方能知纪,知纪者方能守纪。有的干部想当然认为,“学规是为了不违纪,不违纪就不需要学规”,因此学习时难免偷工减料,囫囵吞枣者有之,照本宣科者有之,临阵磨枪者更有之。学规固然是为了不违纪,但不违纪就可以不学规吗?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对党纪党规熟知于心、心存敬畏。广大组工干部要坚持一门心思学,将《条例》逐条逐章、逐字逐句的熟读深思、反复揣摩,硬啃理论知识中的“硬骨头”、隔绝学习过程中的“噪音杂音”,才能在党纪学习中做到“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坚持一如既往学,树牢“活到老学到老”的理念,常常翻阅党章党规,时时对照纪律要求,深化党纪理解运用,推动党纪入脑入心,不断拧紧思想阀门、上紧规矩发条。坚持一以贯之学,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
严于律己以“明纪”,于自我革命上下功夫,把准正己修身“硬杠杠”。时时事事以党纪为尺,方能“不逾矩”。党纪作为干部的行为规范,是“规矩”也是“指南”,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确保干部在干事创业中“不逾矩”。回顾那些走入歧途的官员,不论是在“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的自欺欺人中沉沦,还是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功利主义中堕落,抑或在“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封建意识中迷向,一个关键原因就是自我省察不足、思想觉悟滑坡。因此,一方面,广大组工干部要做克己慎独的“自省人”,对照党纪这面明镜,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警示教育的“利器”,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另一方面,要做干净正派的“清廉人”,“心不动于微利之诱”,从小事小节做起,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不踩“红线”、不踏“雷区”,做到“心不贪、身不斜、手不伸、嘴不馋”。
严格践行以“守纪”,于实干担当上下功夫,彰显一心为民“硬道理”。“知为吏者,奉法以利民”。《条例》规定“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还明确了不担当不作为的处分规定,充分体现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组织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广大组工干部要站稳人民立场,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自觉用党纪砥砺初心使命,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工作中讲原则、守纪律,把赢得民心民意、汇集民智民力作为推进正风肃纪的重要着力点,笃行实干、念兹在兹,争做念民亲民爱民为民的“螺丝钉”。要服务群众解难题,担好组工干部之责,主动深入到基层一线,听民意,解民忧,优化驻组联户、民意直通车等群众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用心用力用情解决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现实问题,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