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无语,龘龑的文章竟然被人怀疑扒文抄袭,关键是人家发来了链接,差点把我笑死了!
龘龑的文章,为了推广,开了好几个app,这下好了,被人怀疑了!我告诉他这就是我自己的号,人家竟然说让我给他证明,我也就醉了!
没办法,我特此把自己的文章其他作者信息简介截屏发到相应的app上,人家竟然又用另一个app说我抄袭他文章。我就呵呵了。
最后看了一眼他发文的时间,就在我这个简书号发文后的第三天,现在直接把文章给他链接给,我说你扒文不怕我告你,人家很牛的回了我一句,你去啊!
那么不好意思,我虽然不是韩寒,不会像他一样那么出名,同样我也不会像他那么一样,对于某些怀疑者,去给他证明什么,因为对于某些“窃文不算偷”的东西,没必要给他解释什么,因为新著作版权保护法,对于网络虚拟财产,可是做出了严格的标准说明,所以,某些扒文贼,你们的相关窃文证据,我已经整理成册了,你就等着我的维权吧!
所以特此申明,北京某网络文学公司,关于你方未经本人同意和授权,擅自盗窃本人网络文学作品的问题,我已经委托成都某律师事务所,正式你方所在地地方法院,发出起诉申明,今天特此发出公告如下!
有鉴于你方某网络编辑,屡次扒文洗文本人龘龑圣君文学作品网络文学的事实,警告无果,并多次进行语言行为威胁,和挑衅行为的证据截屏,特此整理,已全部移交给我方律师,希望贵方能认真对待!
网络安全和网络财产,是公民的私有财产,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龘龑建议大家可以拿起自己手中的武器~法律,对其予以还击,否则,我们的虚拟财产,将会被无耻之徒违法夺取!
网络虚拟财产也被称为虚拟财产,是一种能为人所支配的具有价值的权利,是财产在网络虚拟空间的表现形式。在法律方面同样是受到相关法规保护的一种财产。
所以大家不要害怕花钱请律师之类的,莫要以为对方发文道歉就会损失诉讼费用……如果这样,一句经典语录送给大家~道歉有用的话,那么要警察干什么?
所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我们的权利,更是我们的义务。或许诉讼结果得到的东西,还不如现实付出的一半,甚至是更少,但是我们依然不可以因为受益小而放弃自己的利益。
并且,只要申诉,对方必须承担我方的所有费用,这对于我们这些小白,其实反倒是另一种“出名”的渠道。
就比如我认识的某大佬,他就是通过自己告自己,从而让他在某平台,直接喜提“出名”,这样的手段龘龑不建议大家去尝试,毕竟文学这个东西,说白了真的算是高雅一点的“玩意”吧,被玷污了,那多不好是吧?
就说这么多,某苍老鼠就好自为之吧!没本事写东西,就去学习,别用“嗟来之食”的手段恶心人!
还有龘龑不是傻子,让李魁证明自己不是李鬼的事,龘龑做不到!因为龘龑是真“李逵”,“莽夫的世界”你不懂,有时间不差钱这就是龘龑的底气!更何况是必赢的场面!
最后再送你一个问题,你这种窃文狗,怎么能证明你是个人?你怎么证明你是你爹妈生的?就算你拿出身份证和DNA鉴定书,龘龑也会像你一样,做一个装睡者,送你一句,这都是你造假的!
也就是一句话,我们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猪,除非给他一刀子,放放血,送他命,这才是最好的手段和方式,大家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