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宣扬孝道,但《论语》中谈孝道的内容不多,后来孔子的衣钵传人曾子根据老师的教导,专门撰写了一部《孝经》,按照儒家思想的传承脉络,孔子是第一代,曾子算是第二代,然后曾子将孔子的思想传授给孔子的孙子子思,这算是第三代,《孟子》中记载,“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意思是说自己未能亲受业于孔门,但就学于子思之徒,因而得闻孔子之道,并以之善沿其身。《词源》在解释“私淑”一词时所引的便是这段话。
私淑,是指没有得到某人的亲身教授,而又敬仰他的学问并尊之为师、受其影响的,称之为私淑。因此可以推断,孟子应该是自孔子之后的第五代。至于孟子的老师到底是谁,为什么各种史料皆没有记载,有可能是孟子仿效孔子“圣人无常师”,集百家之长的缘故吧。
按照渊源,孔子诸弟子编撰《论语》,记录孔子教育语录,算是儒家第一代经典,而后是曾子著《孝经》,而后是子思著《中庸》,最后才是孟子诸弟子编撰《孟子》,我读书大抵也是沿着这个脉络。
子日: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语出《论语.学而》)
这句话是孔子为孝道制定的一个可操作性的基本标准。
父在观其志,志在古汉语中有心志和志向之意。这两种解读放在这里都能解释得通,第一是心志,身为子女在对父母行使孝道时,物质能力是有区别的,但孝道的核心并不在于子女为父母提供物质的多与寡,而在于你是否尽心。对于富有子女,可以为父母供奉锦衣玉食,而对于贫家子女,能给予父母的可能只是粗茶淡饭。如果富有子女给父母提供粗茶淡饭,那就是没有尽心,如果贫家子女让父母衣不果腹,那也是没有尽心。以内心最大的诚意,以物质最大的能力,为父母提供赡养,这就是尽心。父母在世,衡量子女孝道的标准,首先要看的就是心志。
第二呢,是志向。中国古代的社会伦理道德讲究“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就是下级无条件地服从于上级,自己没有主观行为的权力,简单说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不能做主。既然自己不能作主,他的行为都由父亲下达指令,这时只能看他的志向。什么是志向?就是他今后想做什么样的人,想做什么样的事,都是由父母给他设计和安排的,他需要做的只有无条件服从。
父亲去世了,子女可以独立行为,自己的事自己可以作主了,这个时候观其行,就是看他的行为。
为什么非要“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呢?按照周朝礼法,父亲去世子女要守丧三年,在这个期限之内,父亲生前所下达的指令,父亲生前定下的规距,都不能改变。
生前如何,死后如何,子女做到这两点,就可以说是个孝子了。三年只是个时间概念,其内涵还是子女对待父母教导的内心态度。
我曾经做了个比喻,将一些人性,心志并未真正成熟的成年人归为“半成年人或者类成年人”,虽然按照法律规定,年满十八岁者被定为成年人,但是在世界观及心志人性上他们并未做好独立面对社会的准备,就这样被猛然踢到社会上去。
法律规定了人成年的时间标准,但是并未对什么是“心理成年”给出标准,子女失去了(或者说是摆脱了)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庇护(或者说是束缚)之后,是否真正能够独立处理好与自己,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否还需要一个继续存在的约束机制来规范,来指导他的社会行为?是否法律意义上的成年就意味着子女不再需要父母的引导和扶助?
这是法律意义上的,再说伦理意义上的。父母去世之后,是否他的思想,意志就随着肉体一起被掩埋或者火化了?身为子女如何表达对已故父母的思念和感恩,我想,这才是孔夫子强调“三年不改于父之道”的用心。
父母去世了,身为子女再遇事时,没有人给你指导参谋,但你可以回想父母在世时曾经的教诲,曾经的叮嘱。只要是身正品直的父母,只要是给予子女良好教育的父母,一定是能够为子女留下值得记忆的教诲的。那么,每年去父母坟上祭祀的时候,是否会想起那些教诲,反思自己是否按照父母当年的教导做人做事了。如果在父母去世三年之后还能做到这一点,说明父母对子女的教诲早已入脑入心了,子女也就不会做出违背父母教诲的错事坏事。
只要做到三年不改其道,今后三十年也不会有太大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