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长腿叔叔》是简·韦伯斯特创作于1912年的长篇小说作品。是一部书信体小说,全书以81封信构成,讲述了一个少女四年的成长历程。
我怎么这么喜欢她呢?我太喜欢朱蒂了,如果她站在我面前,我一定要抱抱她。
看着她的一封封信,我觉得好像看到透过文字看见她,有时坐在高高的窗台上在落日的余晖中写信,有时在绿草如茵的草地上奔跑快乐地微笑。
她的开心快乐,她的孤独落寞,她真实可爱的小性子……好像都能感受到,好像她就是一个生活在世界某个角落的女孩儿。
我喜欢朱蒂俏皮的碎碎念,带给我微小而触动内心的温暖;也喜欢她像个少年哲学家一样,讲一些人生的道理;也喜欢心中她幽默而又有点讽刺调侃的语调;也喜欢她像个真正的作家一样,写一些意境优美的句子。
有人说长腿叔叔是白马王子,朱蒂是灰姑娘,朱蒂最后能和他在一起,真是太幸运了。不过在我看来,这同样也是长腿叔叔的幸运,遇到这样有趣又优秀的朱蒂,朱蒂完全值得拥有一份幸福的爱情。
还有人说这是“媳妇养成计划”,“高富帅的爱情圈养游戏”,我觉得应该是被现代玛丽苏网络小说荼毒得太厉害了。我相信长腿叔叔最初并没有养成的想法,而是在看朱蒂书信的过程中,逐渐开始了解这个女孩的心灵,被她所吸引。有趣的灵魂终将相遇。
“如果这本书迷了路,请揪着它的耳朵送它回家。”
长腿叔叔也很有趣呢。
不过说实话,可能因为是书信体小说的缘故,视角过于主观。除了朱蒂外,个人觉得长腿叔叔、莎莉、茱莉亚的形象,刻画得并不是十分鲜明。
最后长腿叔叔是杰维少爷这个反转,确实让很多姑娘觉得少女心炸裂。
很多读完《长腿叔叔》的女孩,都希望自己变成一个孤儿,羡慕那种无拘无束和自由放任的生活,幻想着也能遇见温暖的、一直守护着茱蒂的长腿叔叔。
不过还有另一种想法,像我,比较希望以后可以有一个朱蒂这样的女儿,我一定会超级爱她,也会让她给我写信,说一些琐琐碎碎的故事。慢慢培养她的写作水平,说不定她长大以后会成为朱蒂一样的作家呢。
假如长腿叔叔真的是一个“胡子白白”的老爷爷,我仍然会很喜欢这本书,这丝毫不影响这本书的价值。因为我认为爱情是这本书的点缀,成长才是这本书的主旋律。
刚开始朱蒂会在信中写:“我恨约翰·戈利尔孤儿院。我宁死也不想回去!”
但是4年后她却会拜托长腿叔叔把她真挚的问候带给孤儿院,而且能够云淡风轻地说:“我会把所有的不幸——即使是牙疼——都当作有趣的经历,乐于去体验这些感觉。”
Part2
朱蒂是个好姑娘,因为不曾有过,所以她时时刻刻感恩着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并总是有种快乐幸福的感觉,仿佛被巨大的幸福的糖衣包裹住,但她并没有沉溺在这种感觉里。
她从不接受长腿叔叔额外的恩惠,虽然作为女孩子的天性,让她很喜欢那些那些漂亮帽子和饰物,并且有一点小小的骄傲的虚荣心,但她始终很清醒地说:“不会用自己的未来去做抵押。”
她很向往旅行,但当长腿叔叔真的把旅行的机会摆在她面前,她却坚决地选择了暑期家教。她努力赢得奖学金,努力写作,她并没有心安理得地享受天下掉下来的馅饼——长腿叔叔的资助,而是一直想要偿还这份金钱,并且打算用一生的感谢与关爱来回报长腿叔叔。当最后她把小说出版所获得的支票寄给长腿叔叔时,连我都为她骄傲。
羡慕朱蒂突如其来的幸运吗?你以为朱蒂只是太幸运,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来自长腿叔叔的赠予吗?
如果没有她刚开始写得很好的那篇文章,她能否得到长腿叔叔希望培养她成为一个作家而资助她的机会呢?
朱蒂最后在爱情与事业上的美满结局,更多的是因为她自己,假如不是她的灵魂足够有趣,长腿叔叔不会爱上她。假如不是她足够努力自强,笔耕不辍,最后未必能出版小说。
“如果我们下定决心做一件事,并一直锲而不舍,最终肯定会成功的。”朱蒂这样说。
努力的姑娘总有好运气。
做朱蒂一样的女孩,独立,清醒,有自己的坚持,要平等的灵魂。自尊,自强,不受管束,为自己而活。
你的世界或许会更加精彩。
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很多人把这本书定义为童话,是的,在这样现实的世界里,我们没法相信它会发生。
但我们通常对童话的阅读却乐此不疲,因为童话承载着我们内心深处的希望与向往,那些美好的、遗失的东西。
童话是播种幸福的种子,美丽的童话能净化人的心灵。
不忘初心,始终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承认现在的自己应该是现实主义者,不过,在未来冒险路程开始之时,又会重新回到浪漫主义去的。
Part3
本书作者简·韦伯斯特是马克·吐温的孙侄女,我觉得她一定也是个慧诘的女子,妙语连珠。
1915年 《长腿叔叔续集》(又名《亲爱的敌人》)推出。同年,韦伯斯特与格伦·福德·麦克肯尼,一个石油商的儿子举行了婚礼。1916年 简在产后第二天(6月11日)去世,一颗文学新星陨落……
《亲爱的敌人》我应该会看,很喜欢这种有趣又温暖的文风。可惜的是,再也不能看到她写出新的其他的作品了。
读完书后非常有写信的冲动,我写了三四封信,有给自己的,也有给他人的,写信真是一件美好而奇妙的事情。嗯,有想做笔友的小伙伴看过来呀,我们互相写信。
因为实在很喜欢书中的一些语句,很想分享给大家,所以就水一波啦,说不定有人也喜欢呢。
生活中,我们并非仅在大难临头时才显现英雄本色,人人都应勇于面对危险或不幸。若想对日常的烦扰付诸一笑,真得有点精神才行。
如果您能听见青蛙的鼓噪和猪仔的尖叫该有多好啊,还有那一轮新月——它正从我的右臂上升起。
叔叔,当我成为大作家以后,或者变成其他伟大人物,我就要到处旅行。只要看见地图,我就会抓起帽子,拿着雨伞,拔腿就走。我要在有生之年见识一下南洋的棕榈树和庙宇。
其实,最有意思的不是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生活琐事。我觉得自己发现了快乐的真谛——品味历程,活在当下。不要总是懊悔过去或者展望未来,而是要充分享受今天。比如种田,可以分为粗放耕作和精耕细作。今后,我要过精细的生活,享受人生的每一刻,而且在享受的同时能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是在享受。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不是在生活,而是在跟时间赛跑。他们一直努力攀登生命地平线上的最高峰,拼命地奔跑着,可他们却忘记了欣赏一路上美轮美奂的旖旎风光。有一天,自己老了,倦了,猛然发现原来实不实现目标结果都一样。
愿我们不会终将变成一个无趣的大人。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