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全国人大代表谭平川建议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将现行刑法中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降低到十二周岁,将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从十六周岁调整为十四周岁。
看到此则新闻小丁一下就想到了2019年10月20日发生的“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 10月20日,大连市沙河口区有一名10岁女孩被一名13岁男孩杀害,女孩身中7刀。当时男孩将美术班补课结束路过的女孩带至家中,想要与其发生性关系遭拒绝,便将女孩杀害,并抛尸在住处对面的灌木丛中。并且在后续的破案过程中,凶手在班级群里明确说:“我今年虚岁14”。这说明他知道未满14周岁他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因此更加引起全国人民的愤怒,纷纷要求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然而依据法律宣判结果是:该男孩仅被收容三年。
无独有偶,在今年的4月14日在安徽郎溪又发生了一起13岁男孩杀害10岁男孩的血案。据悉,凶手和被害女孩系堂兄妹,凶手杀害堂妹抛尸之后第二天仍然骑着电瓶车在村里闲逛。
这一桩桩的血案实在令人痛心,并且受害者和被害着还都是未成年。所以此次人大代表的建议确实是大家的诉求。有不少网友感叹:“《未成年保护法》到底是保护未成年好孩子还是保护未成年的杀人犯?”
事实上国外的很多国家也都是经过的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之后,才改变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小丁在此为大家介绍两个。
英国
Joe Venables 和 Robert Thompson,两个10岁的英国小男孩。1993年2月12日,他们诱拐一名2岁的男孩James Bulge。他们从一家商店将一名2岁的男童带到偏僻的火车站,残忍地虐待并杀害了他。两天后,警方发现了James Bulge的尸体。他们是英国现代历史上年纪最小的杀人犯。此事件震惊了英国人民,后来英国的形式责任年龄改成:10岁以下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已满10岁不满14岁的人是相对负刑事责任的人,14岁以上是完全负刑事责任的人。也就是说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为10岁。小丁个人认为比较合理。
日本
此事件成为酒鬼蔷薇圣斗事件。酒鬼蔷薇圣斗事件(神户儿童连续杀害事件)是1997年发生在日本兵库县神户市须磨区的连续杀人事件。在此事件中共有2人死亡,3人重伤,被杀害者皆为小学生,犯人的行为血腥残忍,进行包括分尸、破坏尸体、寄送挑战信等凶残犯行。而最后逮捕的凶手竟是一名仅14岁的少年,这更是冲击了整个日本社会。2000年,日本国会因为这次的事件,将犯罪刑责的最低适用年龄从16岁降至14岁。
总之,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信息传播形式的大改变,小孩子接触的信息越来越多,越来越杂,思想相对以前的小孩也成熟得越来越早,修改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确实是迫在眉睫。让我们期盼新法规早日落地吧~
谢谢各位观众老爷的观看,请多多评论和转发,想了什么法律知识可以给小丁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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