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存档人员、超龄人员,自2020年7月1日起无法再通过一次性缴齐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方式,上述人员达到退休条件并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只能选择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救济途径:
可以通过社保企业主动补缴,或者社保稽核补缴形式。
合理建议:
建议劳动者一定要保留好劳动合同,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一定跟企业要。
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 ,自2020年7月1日起,废止《关于印发〈关于超过国家规定劳动年龄的本市城镇人员补缴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5]111号)和《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