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茶啊冲雨落的一篇《日出》在群里引发了讨论,编辑任真让大家看看这属于故事还是小说。大家看完后一致认为这是小说,不是故事,不过这篇却是被故事领域的伯乐所推荐——当前伯乐制度的小说和故事领域是分开的,而且之前的官方专题中,短篇小说和故事也是分开的。这说明两者之间应该是有所区别,不然也不用特意作出区分。
但二者的界限比较模糊,好多人也不清楚该如何界定。对我来说,这个区分只在于感觉——我没法定义故事是什么,小说是什么,但看完一个短篇作品,我能确定它到底是故事还是短篇小说,这个衡量的标尺就是文学性。
可文学性这个说法同样很模糊,所以我就从两个具体的方面来考察,即文笔和叙事技巧。
通常来说,故事不用太讲究这两点,只要把一件事给你说清楚就行了。但小说可不一样,文笔是一个要考虑的重点,因为直接关乎作品的艺术性;而叙事技巧则事关整体结构,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同样一件事,写成故事或小说,读起来感觉是不一样的。虽然故事也可以具备好文笔,但要读起来没难度,通常就得平铺直叙,这可以参见《故事会》和大多数童话故事——故事作者要更多地考虑读者群体的接受程度,把明白易懂当要点;但好的小说要追求文学性,就必然在文笔语言和叙事结构上下功夫,以至于你读起来能感觉到这不是一般的故事,有作者的感触、意境、技巧和更深的东西在里面。
由于对文学性的追求上存在差别,小说的文笔往往要更成熟老道,雕琢打磨得更细致,读起来也更有专业感,同时风格更加丰富鲜明,而且通常和作品的背景、内容相适配。这方面有两个典型的例子是鄂佛歌的《天王老子的微笑》和李非刀的《非相》,都是我很喜欢的作品,也是平台上难得一见的佳作。
而在叙事技巧方面,小说的方法同样很丰富,你可以像上面两篇一样用正叙,也可以用倒叙(如我的《测爱仪》)或插叙(如我的《拥抱》),甚至采用其他特殊方式,比如用回忆或第三者的视角展开,而这个第三者可以是人(如六铢衣的《烟》)、物(如梦见令狐冲的《手机说》)或者动物(如灵天小筑的《听见心灵的猫》),这都不奇怪。人称方面有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或者两者切换,比如我的《猫的复仇》,甚至还可以使用第二人称,比如我的《一瞬间》。至于人物视角也可以切换,比如梦见令狐冲的《都不容易》和六铢衣的《新雪化去是泥淖》就很巧妙,这种方式尤其适合链形的作品结构。总之只有你想不到,而没有作者写不出来的。但这些特殊方式很少在故事里见到,因为一旦采用恐怕就成小说了。
也就是说,小说比故事要难读,对读者的文学素养有一定要求,门槛稍高一些。说得再直白点——小说就得故弄玄虚才行,不然显不出水准。这里面的种种技巧,有点基础的读者才看得懂,并理解其中的妙处。因而小说写作比起故事写作,既有独特的文学成分,也有更多的游戏成分——作者在想方设法跟读者玩一个智力游戏,想要看破其中的秘密,读者在文学素养和智力上都不能太差才行。在这方面,群里作者们同样有不少拿得出手的好作品,经常让你看到最后一刻才恍然大悟,或者有个惊天大逆转推翻你之前的所有猜测——这都属于常见手法,在此就不多举例了,以后在短篇写作干货中会分享一些这类技巧。今天要说的还是这篇《日出》。
能看出《日出》受曹禺的戏剧启发,在写法上仿照《雷雨》,整个作品只描述了短短一个早晨内发生的事,以对话为主,没有多余的剧情。作者想要表达的一切,包括两个角色的过往经历和性格特点,还有当前的事态和困境,都在两人的对话中体现。
而作品主题也类似曹禺的《日出》,讲述社会对最底层小人物的压迫剥削(以下剧透)——既有来自家庭至亲的压迫,也有来自整个社会的系统性压迫。最终在一次性交易中,携带巨款的嫖客试图虐待女主,反被爆发的女主在反抗中失手杀死。清晨时分,女主和男主守着出租屋里的嫖客尸体和一大箱现金,在矛盾和恐惧中看不到未来,于是有了文中那些绝望至极的对话。最终在警察赶来之前,两人迎着日出携手跳楼。
之所以说这是典型的小说,是因为它没有通常意义上的故事情节,所有读者需要知道的信息都在对话中体现。这就是一种叙述技巧,远比平铺直叙两个人的背景经历和故事的前因后果要高明得多——两个人物的形象只靠对话就鲜明地体现出来,读者也仅从对话中就能了解他们痛苦的过往、扭曲的性格和悲惨绝望无法逃脱的困境,对他们产生深深的同情,并对造成这种悲剧的现实进行反思和批判。作者的各种技巧手法在这篇作品中表现得相当精彩。
以上所说都是我对这篇小说的看法,作者本人同不同意是另一回事。但可以看出,对小说来说,故事情节可能都不是必须的,其写法技巧和感情表达较之通常的故事要深刻别致得多。只要你基础深厚,技巧成熟,小说就不必受限于故事本身,可以用各种意想不到的方式表现人物角色。有的小说甚至干脆就没有故事,通篇都在展示(作者的)内心情绪或四处飘散的遐想(如西小麦的很多作品),这都是有可能的。
因此故事和小说虽然有交集,但故事并不能包含小说,小说也不能包含故事。
至于真实性,故事和小说都可以是真实或虚构的,但来源于真实事件的小说必须要经过加工,故事则不一定——文学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这就是对小说艺术最贴切的评价。你可以问一个故事作者他写的东西是不是真的,但你这样问小说作者就不合适,一般得这么说:你写的这些有原型吗?
看,“原型”这个词,就说明小说写作必须要对现实事件进行再加工。作者可以是“摄影师”,利用艺术滤镜或后期处理,对现实进行夸张化或荒谬化的表达,以增强戏剧效果;也可以把几个独立事件进行改动取舍,以“剪辑师”的身份拼接缝合成一个完整的作品——但不管怎样,你得加工才行。缺少加工的作品不能算是小说,应该属于日记、记录或纪实作品,这都属于故事的范畴。但何种加工程度才是故事和小说的分界线,这又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了。拿余果_L这篇《玲珑泪》来说,虽然采用了第一人称下视角转换的叙述技巧,对一些细节也进行了想象加工,但总体情节上看得出极其真实而还原,加工痕迹较少,因此我建议她把这篇当作纪实。
大致来说,广义上的“故事”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只要是讲了某件事的文字,无论虚实都可以算作故事。故事未必没有文学性,只是通常不具备小说的那种文学性,而小说的界限则要相对严格。还有些作品不好界定,比如这篇《月光》,同样没有故事情节,在我看来应该是介于小说和散文之间的文体。当然,遇到不好判断体裁的,说是随笔总不会差太远。
简村对故事和小说进行区分,在概念上是没问题的,不过专题管理者和各位作者一般也不太在意就是了。比如我之前写了小说就会同时投稿到短篇小说和故事专题;如果你去这两个专题看看,就会发现入选作品在体裁上都是混的,没有严格的区分。现在的伯乐制度虽然也把小说和故事分开,实际运行中依然是混淆的,因为伯乐需要眼尖手快,先到先得,竞争也很激烈,发现好作品自然要第一时间声明主权纳入专题,肯定没时间细细区分到底是故事还是小说。
既然如此,那还不如像其它平台一样不再区分这两者。写故事还是写小说全看作者本人的习惯喜好,只要写得好,不管什么文体都该被推荐。至于区分体裁这事,不如就交给读者自己去判断辨别,平台和编辑也不需要操那么多心。小说虽然技术门槛高,但不是说小说就一定比故事好看吸引人,也不意味着小说的水平就一定比故事高——作品的水平不取决于文体,归根结底还是看作者的能耐。有些牛逼的作家,随手一篇小故事就比别人呕心沥血写的小说精彩耐看有内涵。
任何新制度开始实行后,一定会出现一些矛盾和争议,这是无可避免的,但我相信这些问题都会在以后的运作中逐步解决。不管怎样,正因为有了各位伯乐和编辑老师们的付出和竞争,才让许多默默耕耘的好作者免于被埋没,让他们有了继续在平台写作的热情和动力,也让我有了这么多可以交流学习的好文友。
因此在最后,必须再次感谢你们为简村和作者们付出的大量心血,感谢你们的一双慧眼和辛勤挖掘,更要感谢各位老师们的欣赏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