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这样一则令人心痛的新闻——网传“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并将其杀害”的消息引发关注。网传信息显示,邯郸市肥乡区一名学生小光(化名)长期遭受3名同班同学的霸凌,并于3月10日被这3名同学杀害。3月13日,肥乡区张庄村委会书记证实,网传信息属实,公安部门已将3名嫌疑人抓获。新黄河记者致电肥乡区公安局旧店派出所了解情况,该所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正在处理中。”
据说被害者不仅长期被凶手霸凌,而且案发时三名凶手用铁锹把被害者打得面目全非,案发后三名凶手还把被害者手机中的钱转到自己账上,掩埋尸体后若无其事地回家,照常上学。被害者的家人和警察找到他们询问的时候,他们撒谎说看到被害者跟着一个矮小的男人离开,企图混淆视听,掩盖自己杀人的罪行。直到警察调出监控录像和微信转账的证据,其中两名凶手才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而另一名凶手则拒不认罪。
校园霸凌似乎已经成了如今的社会之痛。网络上已有多人呼吁,不应该对这三名初中生轻判,而应该执行死刑。否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很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未成年罪犯的保护法。特别是某些别有用心的成年人会利用、教唆孩子犯罪,或者有心智早熟的未成年人已经懂得钻法律的空子,顶着孩子的脸行恶魔之实。
“他还是个孩子”这句话,不能也不该成为某些恶魔做大奸大恶的事情的盾牌。
为一名非专业人士,从情感的角度来说,如果网传内容是真实的,这三名凶手真的实施了如此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我打心里不希望仅仅因为他们的年龄不够就被轻判。但从理性的角度来看,法院作出判决应该不只是考虑个案,还要更多地想到案件对社会及未来的影响,考虑保护所有人的基本权利,包括受害者和施害者。有时候事件本身远比我们能想到的复杂,但我希望在这场悲剧之后,法律真正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好大多数普通平凡的孩子。
另外我也祈祷我们可以将虐待动物入法,希望可以用法律把任何一种形式的暴力对社会的伤害降到最低,让那些肆意残害虐伤它、她、他的败类不至于肆无忌惮,无所顾忌。祈祷我们的社会至少大部分人能达成以下共识:所有生命都值得被善待和尊重;以虐待取乐,欺凌弱小的行为绝对可鄙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