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十多年前我刚到镇上谋生,住处对面是小雷妈的小饭馆,他念不进书,就帮他妈守店。他很熟练的叼着烟头给我弄来一碗炒饭,笑眯眯的和小六,四娃,小甘看着我狼吞虎咽。
那是他第一次下厨,感觉相当好,额外多给了我一碗并坚决不肯多收钱,只向我要烟抽,因为他妈不许他抽不许他买。我只好用那一碗饭两倍的价钱买来烟,分给这几个小子。
第二天一早他们来叫我,小雷蹬着他家的破三轮,要带我到镇上到处逛逛。
那时我才知道原来还有和家乡不一样的地方。
小雷骑着破车,很得意的向每一个人介绍我这个新朋友。
他似乎很为我的没见过世面而吃惊,很豪气的向别人宣称我是他的好兄弟,要我在这个镇上谁都不要怕,有谁敢来欺负我一定要告诉他,他帮我出气。
我很奇怪他们几个都不肯上学而终日到处游荡惹事生非,他们爹妈居然也都不管。
我更奇怪他们比我大不了多少居然都有女朋友,而且还三天两头的换。
小雷的四个哥哥据说是打遍全镇无敌手,所以这小子也很威风,整天腰里明晃晃的插把刀,满大街的横冲直撞。
小甘常被他欺负,不过小甘挨了揍他也第一个去给小甘报仇。 那时这样的小无赖是很受小姑娘们青睐的,所以他身边的女孩子一个比一个漂亮。
小雷很喜欢骑着破车带我们到处跑,他说最大的心愿是要买台大卡车,那开着才过瘾,就像他大哥那样。
然而他不肯提他几个哥哥都不肯管他和他妈,都嫌他们是累赘。
好像他出生没多久他爹就被山炮炸死了,下葬时也不知道被炸飞的两条腿在哪儿。他妈也有病,干不了重活,每说起他妈他语气就格外柔和,像换了一个人。
后来我远去异乡时他们几个都来送我,小雷身边多了一个很文静的女孩,我忘了她叫什么。
那天他们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我也忘了,我只记得那个女孩在一边看着,眼睛亮亮的。
《二》:
多年后再见到小甘,他已在市区开了家服装店。那天在他店里挑了衣服付钱,他直勾勾的看得我心里发毛,转身要走听见他叫我的名字,眼里满是兴奋。
那个时候酒我还是很能喝的,他早早打发他老婆回家看孩子,拉着不许我走,就像那次在车站送我。
他说小雷在监狱,我吓了一跳。酒醒后问他,才知道小雷把他大哥砍了,又敲诈勒索,判了七年。因为他妈总有病,他几个哥哥都不肯负担医药费。
小雷妈不记得我了。当年的那个女孩子还是那样文静。我一直很奇怪这样的女孩子怎会和小雷这样的混小子混在一起。
她捧了茶给我就坐在一边听我和小雷妈说话,眼睛亮亮的,就像那年一样。
《三》:
那个时候,我十六吧,或者十七。镇里那家食品厂的头头是我们村的,母亲托人说情他才肯答应让我暑期来烧锅炉。
我从未见过那样大的火炉,那大锅可以几个人一起下去洗澡。我的任务是每天要烧滚一大锅酱油,通常一大早开始,一直要烧到天黑。
我时常都怕被烤熟,炭火热得真的可以要人命,一旁的大水缸里满满一缸水,每感觉要被烤焦时我就要跳进去。我常常躲在水底不愿出来,可是我并不是鱼,总怕会闷死。
很快我就大病一场。那晚一场暴雨铺天盖地,我一路跑回住地,就再也爬不起来。
我在床上躺了两天,一直昏昏沉沉,但我能感觉到生命正一点一点离我远去。
小雷满大街找不见我,就踢了门闯进来。他守了我几天,让小甘找在镇医院做医生的姑姑给我弄药,又每天偷偷从他家给我端些好吃的,像哄孩子一样,一口一口的喂我。
后来,他说看我瘦的可怜,就常去河滩偷别人家的鸡来给我补身体,只瞒着我说是他妈让拿来的……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对我,这让我很困惑。
认识了那个很文静的女孩子后他常会拉上我和小甘一起约那个女孩子看电影。
我曾经和他们一起翻院墙逃票进电影院捣乱,那时没别的吃食,葵瓜子是很便宜的,我们常各人一兜瓜子,专挑漂亮女孩子多的地方坐,然后比赛谁把瓜子皮嗑在前面女孩头上身上多而不被发现。
我记得我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对手,常要不多久就被女孩子们发现而仓惶逃命。
后来镇上最凶的黄毛被抓了。黄毛妈是个药罐子,娘儿两个相依为命,黄毛小时候就常被欺负,所以他很喜欢打架。
他曾经一个人放倒过好几个混混,这在我们看来简直就是明星,一个个佩服的要命。
他更让我们佩服的是居然有个如同画中人一般的女朋友,那时我老是想不通那些漂亮姑娘们怎么都爱跟这些整天打打杀杀的小子们混在一起。
黄毛被抓后,我们一致认为那女的八成要跟他拜拜,没想到事实让我们大跌眼镜。
黄毛进去后,那女的居然和家里闹翻搬进他家照顾他老妈,我们几个不得不服气。
然而还有更让我们服气的,黄毛老妈是个病秧子,全靠黄毛才能活命,儿子一出事就急火攻心进了医院。那个家一贫如洗,其他人家还能叮铛响上两声,可是他家里却是连响也不会响一声,那女的居然靠做工和卖血硬把他妈给救了回来。
小雷听说后大发了一通感慨,他说这辈子能找个这样的老婆让他少活三十年都干。
这话我信,我也想找个这样的,可是我没说。
《四》:
小雷的家在老城根下,据说有上百岁了,阴暗潮湿,满屋子药味。
我坐在一边看着那些药一点点被他妈消灭,手捧着茶,却一口也喝不下,太苦。
不过我想这可能也是他妈自己舍不得喝留了招待人的,尽管是那种最劣质的。
那些年我并不像现在这样“阔绰”,正是四处碰壁头破血流的时候,所以小雷家对我来说感觉居然很温暖,因为小曦。就是那个眼睛亮亮的女孩子。
屋子很干净,桌子上一蓬野花在玻璃瓶里灿烂的开着。那是野菊,河滩上到处都是,小曦说。
我很奇怪的研究了好半天,这种野花我原来好像从没在意过。
窗台也放了一盆,衬着淡蓝的碎花布窗帘,整个屋子似乎明亮了许多,好像屋子里的人也生动了起来。
阳光暗淡了下来,小雷妈许是坐的久了,要去睡。我忙要告辞出来,却怎么都不许,说小雷进去后家里就冷清了,除了小甘时常来,无论如何要留我吃饭。
我只好应了。
晚饭尚早,我点了烟沿着往日常和小雷小甘一起走的小路去找那片我们曾去过无数次的河滩。
那时我们都一样的穷,买不起电扇,夏日里热的受不过,就每晚一起在河堤乘凉。
他们很喜欢听我“讲”书,小雷最爱听我讲史记和通鉴,对项羽五体投地。不,是六体,他不懂五体什么意思,觉得再加一体才更显得尊敬。
我“讲”书时他们一声也不响,田单的火牛阵,吴起的战无不胜,乐毅攻齐连下三十余城,孟贲和夏育,聂政和荆轲,都让他们为之赞叹心动神往不已。
小雷认为写那些书的那个司马——他分不清那两个司马谁是谁,老以为是一个人——太了不起了,真是他妈的有一套。
他说哪天我要也能鼓捣出这么一本书来才不枉我们兄弟一场。
我说这个世界司马就只有那两位,他人只能跟在后面给他们提鞋。
他说提鞋也干,给这样的人提鞋也不会觉得臭的。
小甘在一旁咕咕的笑,小雷跳起来给他一脚,小甘连滚带爬的翻下河堤。小雷拉着我一起追上,躺在草地里对着月亮一起疯叫。
那个时候野花很多,有时小曦也会和我们去河滩,她会用野花编花冠,戴在头上就像个公主。
小雷常说自己有福气,我们都一起点头。
他的确有福气。起初他自己也不信小曦这样的姑娘居然会“看上”他,总是不厌其烦的向我和小甘“求证”,或者,还有别的说法?
我们便一起摇头胡说八道泼他冷水。
其实我们都替他高兴,我们不会理别人怎样看他,只知道他是我们的朋友,是我们的兄弟,有情有义。
他人总戴着眼镜来看他,有色的那种,于是他怎么都不会“好看”。
然而我们用心在看他,所以他很可爱。
据说早些年小雷和小曦结婚了,后来就一起走了,因为小雷妈死后生前单位就收走了那两间破屋子。
小曦和后妈的关系已僵了好多年,她爸也很少管她,以为钱能买来一切。
小甘说,他们走时他大哭了一场,可是他们不知道我在哪里,他们以为我早已忘了他们……
————
人一生总有一季花开的时节,是苦是乐,他人代替不了。
那个花开的季节好像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远得就像从没发生过一样,可是却在某个不经意的午后像潮水一样将你紧紧包围……
你又怎么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