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的文章《想要从执念中解脱,你需要找到自己的“隐藏动机”》发出来后,有人在读者群里问我:“贪嗔痴不应该是并列关系吗?您怎么说痴是贪嗔的因?”
我在这里简单的回答一下:
首先我们要知道:这三者既有并列的相关性,也有相生的因果性。
并列的相关性是说:贪嗔痴是烦恼的三种状态,它们三者的本质都是烦恼。
相生的因果性是说:痴是一切烦恼的本体,贪和嗔不过是这个本体面对外界刺激时两极"反应"而已——痴是因,贪嗔是果。
这一点可以参见《成唯识论》卷六中对痴的解释:“于诸理事迷暗为性,能碍无痴,一切 杂染所依为业。”又说:“诸烦恼生,必由痴故。”
但这只是第一层因果关系而已。
贪嗔痴之间的第二层因果关系是:“贪是因,嗔是果”。
嗔的产生往往因为“贪爱而不得”。
你爱上了一个姑娘,可这个姑娘却告诉你喜欢别人,你自然就会对她喜欢的那个人产生怨怼之心。
因为嗔的来源是苦受,而苦受往往是由乐受转变成的——你喜欢这个姑娘,更喜欢喜欢她时的那种美好的感觉,你想保持这种感觉,乃至于升华这种感觉,然后你就向她表白了,然后她告诉你她喜欢别人,然后……
当你对快乐的感受产生执着时,你往往是在自找苦吃。
第三重因果关系是:“嗔是因,痴是果”
贪心炽盛时,人的觉知能力是负数,因为内心一直沉溺在贪毒带来的虚假刺激中飘飘欲仙——所以贪心生起时容易被骗。
而当嗔心升起时,人的理性认知能力就是负数,于是整个人就更会愚痴。
但这三重因果其实是交互作用的。
更愚痴就更贪,更贪就更害怕失去,于是更恐惧,更暴力(更嗔),于是更痴,于是更贪,于是更嗔,于是更痴,于是更贪,于是更嗔……贪嗔痴的交互作用会形成一个不断轮回的“闭环”,我们就一直在这个轮回中自我折磨。
因爱生贪,因恨生嗔,因对爱恨的执着生痴,又因为痴而增加对爱恨的执着,从而更加贪嗔。
那我们要如何从这种“轮回”中解脱呢?
答案很简单——勤修戒定慧啊!
你可能会说:这还用你说?
戒定慧对治贪嗔痴确实不用我说,小孩子都知道的东西我再说就有滥竽充数的嫌疑了。
我要说的是“勤修”!
戒定慧是断除贪嗔痴的手段,勤修是得到戒定慧的手段,而你之所以还在贪嗔痴,一定是因为没有勤修戒定慧,一定。
戒”者无染也,持戒清静的人,内心一定是自在的,不会附着在贪欲上面;
“定”着如如不动,症状、焦虑、冲突等念头,想法,感觉起来的时候,不是一味的排斥,压制、逃避等,而是让它自然的来,自然的去,自然的变化,而内心如如不动。
“慧”着,心中常生智慧,用智慧照亮愚痴。
等到你勤修“戒定慧”功力日深时 ,“贪嗔痴”自然就会蠲除,而贪嗔痴彻底蠲除之日,就是你顿超佛地之时。
贪嗔痴是众生的迷处,戒定慧是诸佛的悟处,而这二者其实是一处不是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