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凉笙相识源于部门内招,当时组长带着她来到我身边让我带一下她,熟悉熟悉工作环境,在业务上带带她,让她尽快走上工作轨道。
我抬头看了一眼,得出结论,这姑娘是黄土高原来的,两个脸蛋布满错综复杂的红血丝,身材瘦瘦高高眼神里透着一股子倔强的美丽姑娘。
我当时对她报以非常同情的心态,因为我当时就是部门里的万能补丁,那里有空缺我去那里,那里有别人没完成的工作我补那里,通俗的说我当时就是一擦屁股专业户。
而且组长承诺,我带出来了就让她顶替我现在的工作岗位,把我调回原来的职位。当时我们谁也没想到我们后来会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成为相互生命中不可替代的存在。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几乎形影不离,因为是擦屁股专业户我每天的工作几乎都是东奔西跑。 在一次陪客户应酬时,酒桌上有一位客户色眯眯的对我伸出咸猪手时,凉笙毫不犹豫不动声色的替我挡了去,我当时心里是非常感激的,也知道今晚恐怕也不会太好过了。
后面凉笙豪气冲天的跟客户喝了一杯又一杯才勉强把合同签到手,客户是被他的助理背回去的。我两也好不到哪里去,凉笙比我多喝了无数杯,但还是比我清醒不少,我两相互依偎着走出酒店,初春,深夜的冷风吹的我俩打了个激灵。
冷冷清清的大街上,凉笙哥俩好的拍着我的肩膀:“你等一下,一定要不离不弃的照顾好我,不然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我慢半拍不明所以的看着凉笙,还没等我弄明白怎么回事,我就眼睁睁的看着凉笙两脚生风似的跑到前面的垃圾桶前。张开双臂,抱着垃圾桶就开始“哇哇……”的大哭,哭的歇斯底里,然后又抱着垃圾桶开始“哈哈……”的大笑。
凉笙不知疲惫的沿着大街一个垃圾桶一个垃圾桶的抱过去,期间我无数次上前去拉她拽她都已我的失败告终。
也许是哭累了,也许是发泄完了,等我发现周围终于安静下来时,凉笙竟然抱着垃圾桶睡着了。
酒醒的差不多的我只能背着她连拖带拽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她弄回我家。 后来她顶替了我的岗位,我也回到了原来的职位,我已经不用隔三差五的往外跑。
在那岗位上她做的比我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虽然我偶尔深夜还是会接到凉笙的电话让我照顾好她。次数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了,在把她弄回家也没刚开始那么吃力。
一天下班前,凉笙来到我办公桌前邀请我去她家吃晚饭。我感到非常吃惊,以前都是她喝醉了我把她抗回我家。第二天我们互不打扰各自上班,这还是她第一次邀请我去她家。
凉笙看到我惊讶的样子,“我男朋友过来这边工作,听我说你对我很照顾,想请你吃顿饭。” 她的话让我受宠若惊,我不厌其烦的去接喝醉的她,是因为她让我摆脱隔三差五就要东奔西跑的日子。还有她在酒桌上毫不犹豫的替我挡掉那恶心的咸猪手时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温暖,让我感受到被保护的滋味。
在转了N次公交车后,我们终于来到目的地,眼前的景象让我大跌眼镜,凉笙的工资不低,竟然住在这郊区破旧不堪的旧城区。我眼尖的看到凉笙脸上有一闪而过的尴尬。我有点理解她为什么从没邀请我来她家了。
“你家在那里,我们走吧!”我不动声色的缓解了她的尴尬。
我跟在凉笙后面,在狭窄折旧的巷子里七拐八拐后终于来到一栋泡沫砖砌成的毛胚平房前,房间里简易的铺了一层粗糙的水泥地板,拖把拖过的痕迹还深深浅浅的遗留在地板上。可我依然可以看到无数的灰尘在地上放肆的叫嚣。
凉笙的男友第一眼给我的印象就两字:很丑,三个字:非常丑,四个字:很丑很丑。整个人看上去就四个字:贼眉鼠眼。 他跟凉笙站在一起简直就是天差地别,一朵鲜花擦在牛粪上。我只能在心里祈祷他是一坨有养分的牛粪。
一年后,凉笙在我们一起吃中餐时跟我说:“我能不能搬去跟你一起住,房租我们分摊。他是恶魔,他就是一只恶魔……” 凉笙说这话时全身忍不住瑟瑟发抖,浓妆艳抹依然无法掩盖她憔悴苍白的脸色。
果然印证了那句老话:人丑多作怪。 凉笙打来电话让我陪她去出租屋收拾东西,虽然她特意选了她男朋友去上班的时间回去收拾东西,但还是感觉心惊胆战。
我看了眼办公室外,艳阳高照,火辣辣的太阳快把大地烤糊了,整座城市像置身于一个无形的大蒸笼中。
回到我家,我和凉笙早已汗流浃背,无力的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凉笙露出劫后余生的笑容。
此后的一段时间,我曾无数次接到凉笙丑男友的骚扰电话,“问我知不知道凉笙去了那里,或是知不知道她住在那里?”
他是在凉笙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翻她手机存下我的号码。多深沉的心机,让人不寒而栗。
在和凉笙合租的几年里,我无比的心疼这个比我大三岁的美丽女孩。 一年十二个月每个月发工资当天她妈妈都会雷打不动的准时打来电话让她寄钱回家,凉笙就是她们家里的移动取款机。
凉笙是家里的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妹妹和一个最小的小弟,她有照顾不完的妹妹弟弟,操不完的心。 凉笙的弟弟、妹妹都是初中毕业,三天两头换工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凉笙像一只陀螺似的在他们中间来回转。
四年后,凉笙在家做了一大桌丰盛的菜跟我道别。
酒过三巡,凉笙一直拉着我絮絮叨叨。 她说:“爸爸妈妈为了要儿子一直生,一直生,盼星星,盼月亮,生到第四个时终于盼来他们梦寐以求的儿子。家里的日子本来就是苦哈哈的,不停的生,对于他们家而言无意于雪上加霜。
为了读大学,她从初中开始去亲戚家里打零工,自己偷偷攒学费。
初二那年的暑假,她像往常一样到亲戚家里打零工。她照常像以往一样每天迎着炎炎烈日踩着亲戚家经过几载春秋洗礼的破三轮车,风风火火的在县城的大街小巷里送货。
一天傍晚,她独自一人在仓库清点货物时,不知不觉中仓库的灯突然灭了,她被人在背后狠狠的敲了一下,恍恍惚惚之间,她被人三下五除二的把身上的衣服剥的干干净净。她拼了命的想反抗,确浑身上下使不出来劲,她想张口大喊,一口气憋在心眼里,提不上来。
天旋地转,绝望铺天盖地像她袭来,下体如撕裂般一阵尖锐的疼痛过后,她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在她身上来回晃动,她如一条躺在岸上的死鱼,垂死挣扎,终是徒劳。
绝望,前所未有的绝望……双眼空洞无神的看着黑漆漆的天花板。” 说到这里时,凉笙整个人缩在椅子上,双手环抱在腿上,耷拉着脑袋压抑着底底哭泣。
她说:“在那以后,她每天都过的提心吊胆、小心翼翼。总是疑神疑鬼,感觉身后有人跟着她。她想要摆脱那里,摆脱那些不堪回首的回忆。 她拼了命的学习,比以前更加努力的学习,就是为了能摆脱那里的一切,可心里的疼痛和绝望她怎么也摆脱不了。”
大学毕业后,凉笙成为这繁华大都市里的一员,而他的家人如一条条水蛭形影不离的缠着她,只直吸干她身上最后一滴血。
凉笙说:“叶子,你有没有感受过身无分文的站在川流不息的大街上是什么滋味?你有没有感受过身无分文,然后一个人跟着公交车后面从艳阳高照走到夜幕降临,从夜幕降临走到霓虹灯照亮整个夜空。”
凉笙说:“叶子,我要结婚了。你要祝福我,你是我在这繁华都市里、钢筋水泥丛林里唯一的温暖。”
第二天清晨,客厅已经收拾的一尘不染。餐桌上一张天蓝色的信纸格外醒目。我一只手揉着因宿酒后昏昏沉沉的脑袋,一只手拿起桌上的信纸:叶子,我很害怕和你当面告别,感谢缘分让我和你相遇,感谢你这些年的陪伴……
“凉笙,你上半生尝尽世间所有的苦,我愿你下半生一切安好,一世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