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的糙米饭配饭包,为了消耗昨天剩下的牛奶做了奶茶,不放糖确实没有味道所以加了一颗方糖,然后因为一颗糖的热量纠结半天。
突然发现似乎对美食没了欲望,好可怕。周末二星她们过来,除了琼买的蛋挞让两个月第二次吃甜食的我差点流泪,剩下得菜都没有觉得好吃,只是在想热量。这个周末猫咪她们过来,要吃蛋糕喝酒,第一反应也是热量好高。同事说恭喜你进阶了,可我觉得这太可怕。看来周末真得吃顿好的刺激一下,也明白了为啥要有欺骗餐。
第一个21天计划今天结束,两项任务耽搁了一周补也补不过来,所以这个周期完成了五分之三。虽然没有感受到所谓乐趣,但至少过去这21天不是什么也没有做。继续吧,尽量用碎片时间,即使有事耽误了也要尽快补上。最重要的,早睡早起!!!!
21天,读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合上书,突然很气愤。不得不承认,马尔克斯写的非常好,对一见钟情,两情相悦,暗恋,失恋,婚姻,出轨,偷情等等写的非常细腻有意思,可有人说这是伟大的爱情,实在不敢苟同。53年里没有停止过爱一个人,可却有无数个情妇和一夜情,如果说一开始对这样一个被爱情抛弃的男人还存有同情,可在他的情妇里出现了幼女,甚至为他自杀的时候,这种同情荡然无存。女主呢,过去53年深爱自己的丈夫,因为年轻时的单纯和决绝伤害了另外一个灵魂,在七十多岁丈夫去世的时候和这个灵魂走到了一起,或许这是追寻内心平静的方式吧。所以,什么才是伟大的爱情呢?也许,爱情本身就不应该用伟大来形容。
晚上和小曹同学聊她最近读的书,想起来蔡康永说过的阅读理解孤独得说法。那是我刚毕业工作的状态。累到崩溃的日子里,阅读成了一种排解。断断续续读了陆犯焉识,琅琊榜,鹤唳华亭,La 流浪记,台北人。靠着阅读让自己逃离真实的世界。
似乎除了小学到初中,读书是因为爱好和乐趣,从高中开始就成了逃离的一种方式,既而成了习惯。高中下了晚自习回家趴在书桌上不想再做题,读围城,三毛,余秋雨,上大学不喜欢上的课和睡不着的晚上,拿小小的诺基亚一本一本的读小说,很多时候都陷入其中不能自拔。
反而是15年换了工作以后,有了大把的时间,也更清醒的认识了未来和现实,反而对阅读失去了兴趣,忍不住问自己,有什么用呢何必呢?16年一整年只读了两本书。
直到现在,开始用学生时代最不齿的那种每天30分钟的方式逼自己读书,想想也是吊诡。
好在,还对自己有兴趣,庆幸这种自我探知一点一点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