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菁,京城丐帮少帮主也。善竹板,有兄名神。
菁性缓,无可急之事。一日入宫, 犬喘之。德怪,乃问曰:“何事?”菁曰:“吾与人竞速也。”纲惊曰:“尔亦可为此乎?谁与竞之?”曰:“轮椅也。”纲曰:“甚矣,汝之不惠!与轮椅竞,胜且不武。”曰:“负矣。”德纲哂而走。菁出驾车,行三迈,乃感曰:“呜呼,善哉!吾得之!鹰隼之翔不亦此乎?”
菁有妹,貌恶,年二十余,未嫁。尝久未归,父母忧,曰:“其谁家少年遭之?”日,出游,遇凶,强暴之。时月未出,及现,凶徒自举于吏。
菁妹喜甚,常曰:“贼何不至?”适狱索之,囚皆曰:“入则死。”于是喟然叹曰:“世之衰也,乃不见贼。”适逢贼于野,贼置囊于地,见之,乘贼不备,入之。贼见而怪之,虽然,亦喜焉,负囊见其首。首,至恶也。七岁弑父,八岁弑母,十一岁自族,人性丧矣。贼见首乃曰:“得矣,乃自入也。”及出,首默然,良久乃曰:“吾之误,君且行矣。”菁妹不从,曰:“咄,吾岂肯走!吾即妻尔等也。”首泣下,曰:“吾尝闻‘禽蛙欲出团粉’者,君之谓也。此报矣!”谓一卒曰:“汝娶之。”卒遂自刭。又目其次,其次以刀引颈曰:“毋言,将死之!”遂罢,谓菁妹曰:“君释吾等,吾将行善。”不从,又曰:“欲币乎?欲杀人乎?吾与之。”仍不从,曰:“吾但欲妻尔等。”贼首以囊收之,置于车,载至野,谓之曰:“吾虽有罪,不及此也,君行矣。”仍不从,以手执轼,不下。首乃谓其众曰:“弃车,走矣!”